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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之约
所有的传说和寓言都已给了她足够的警示,回头会变成石柱,回头会被海浪吞没,回头会坠入永恒的黑暗……
向远结束与滕云的半小时之约时,已到下午上班时间,马上又回到公司上班。诚如她劝滕云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也就够了,不足以回报到让自己枯竭,那么,她的恩报完了吗?如果没有,又还剩多少?她还需要做什么?然而就算她从此再不欠叶家,她还是欠了自己半颗心,谁来还她?
两日不在办公室,回来之后又是例行的一通忙碌。直至下午五点多,向远坐在办公室里,听到外间的助理小吴的脚步和着急的声音,“……真的,叶总,向主任她在忙,她说谁都不见,叶总,叶总……”
她一动不动地在心里盘算,如此来势汹汹,莫非叶秉文那么快就知道了她找滕云的事情?该来的总要来,她等着。
然而,当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严阵以待的向远却发现站在门口的不是叶秉文,而是公司昭著的温和派叶骞泽。
叶骞泽关上门,把小吴哭丧的脸挡在外面,笑容柔缓,如同一路闲庭信步,悠游而至,“回来了?”他笑道,“我发现要等到你不忙的时候是很难的。”
向远对他的一反常态有些措手不及,“我约了张天然,等下马上要去他办公室见面,晚上顺便跟中建物资部的人吃饭,你有什么事?”
“当然是有事,向远,需不需要我把电话打到我爸那里,你才肯放自己半天假。”
“我不需要假期。骞泽,有什么事,都等我处理完手上的工作再说好吗?”
“你就这么连一个说话的机会也不肯给我?你笑话我是鸵鸟,现在你不是一样?向远,你跟我来。”他的耐心似乎已到极限,不由分说地拖起她的手,打开市场部主任办公室的门,就往外走。
向远此时穿着上班时的窄窄A形裙,八寸高跟鞋,被叶骞泽大步流星地拖着往外走,未免有几分狼狈,尤其是办公室门一开,无数道目光尾随而至。她平时最是谨言慎行,在一干同事中颇有威信,他又是地道的小开,脾气虽好,但总淡淡地让人看着如隔云端。两人一前一后,双手相连地穿过市场部的办公区,穿过人来人往的茶水间,穿过大办公室和走道,向远觉得自己的步伐从未如此失控。
他走得太快,片刻不肯停留,她微微抗拒着,但已顾不上看周围下巴落了一地,就这么被他拖着往前走。周围的人脸和背景在穿梭,在变幻,她如在回忆的时空通道,如在初冬冰封的湖面,如在稀薄的云端。他是疯了,别人看见了会怎么说?都会怎么想?而她又何尝正常?她如所有虚荣的女人一般,心里竟然有挣扎的喜悦。
他们就这么一路来到停车场,叶骞泽让向远坐在副驾驶座,自己驱车离开公司。他说有话要说,但上了车,只有两个人的空间,反倒谁都没有讲话。没开出市区,就赶上了这城市的下班高峰期,一路如蛇行蜿蜒,一路走走停停。向远感觉他车行的方向是往南,一直往南,直到终于出了外环,前方的路仍无尽头,如开向地老天荒。向远低头揉着眼角,她不想问,也懒得问,他能去哪里?地老天荒也有个尽头。
等到天色暗了下来,路灯如窥探的眼般一盏盏点亮,最后连路灯都遥远了,向远才意识到车子带着他和她已经远离市区,沿着一条不熟悉的山路盘旋而上。这路沿山腰而建,显然是个行人罕至的地方,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辆车通过。向远想到如果山上有车从相反方向逆行而下的情况,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好在这种情况始终没有发生,周围逐渐向夜色里沉去,一片昏黑之中,只有他们的车灯照亮前面的方向。
向远是见多了山路的人,在心里嘀咕,按这条路的走法,只怕车开不到山顶。念头刚闪过不久,就感觉他的车速渐渐慢了下来,最后停在路边一个地势比较平缓开阔的地方。
“下车吧,向远。”他率先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向远一动不动,借着车灯熄灭前的那点光线,她已经看到前路是仿佛无尽头一般的台阶。
叶骞泽说:“怎么,你怕了?我记忆中的向远从来没有怕过山路和夜路。”
向远依旧没有下车,“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我的时间、体力都不想拿来做无用功。”
“来。”他笑着伸手进车门去拉了她一把,“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到时你就不会觉得这是无用功了。”
夜里走山路,对过去的向远来说是件平常的事情,但是她那时未穿着高跟鞋。也许叶昀说得也对,她在城市太久,连脚都在退化。
天色变得漆黑之后,一路有惊无险全赖叶骞泽车上的一个聚光电筒,还有向远在夜间的好视力和在旷野中的本能。可那台阶仿佛永无终点,向远先叶骞泽一步到达山顶,不顾荒地野草扎脚,脱了高跟鞋,弯下腰来喘气。
叶骞泽跌坐在她身边的草地上,静默之中只听见对方风箱一般的呼吸声,一时间谁都开不了口。
向远缓过来之后,第一句话就是“你带我来这种杀人弃尸的好地方干什么?这鬼地方,晚上除了我们两个神经病,还有什么?”
叶骞泽用手抚着胸口,“当然有,除了我们,还有月亮……”他忽然惊喜地站了起来,“你看啊,向远,月亮爬上来了。”
向远自然而然地直起腰,终于知道叶骞泽为什么千辛万苦带她来到这个地方。逐渐清晰的月光下,不远处,一条小小的溪涧跳动着银光,想是刚才他们呼吸太过沉重,竟然连那泉水跃动的声音都盖过了。是的,无须描绘,这一切太过熟悉,熟悉到连心都扯得隐隐地疼。
他们面朝着溪涧的方向,谁也不忍先开口说话,但回忆却不安分,那些沉睡多年的旧事都醒了过来,耳边仿佛还可以听到两人的笑闹声。
“……怎么还没有一条鱼上钩?叶骞泽,我们今晚不会又空手而归吧?”
“那也没有办法啊,钓鱼重在过程的乐趣。”
“见鬼的乐趣,这里的溪鳗可以卖到十五块一斤……”
“嘘,别说话,有鱼上钩了。”
“喂喂,别溅我一身的水……喂。”
“哈哈,向远,你的头发……”
向远闭上眼睛,她不知道他是否也听到了,那一幕幕鲜活得好像就在眼前。她甚至记得他镀着月光的每一寸剪影,那样皎洁,隔着滴水的刘海,她才敢细看。
她没有任何一刻比现在更恨自己:为什么就算是做梦,她也总醒得比别人早?即使在最好的梦境里,她也不过快乐地沉迷片刻,就会有个声音说:可惜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就像现在,当她睁开了眼,心中如此清楚,纵使再相似的场景,这不是家乡。就算故地重游,一样的月亮,想必已经不认识如今的她和他。站在高处,当年她只看见暮色中比山更远的山,然而现在,城市的灯火尽可遥遥俯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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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之约
所有的传说和寓言都已给了她足够的警示,回头会变成石柱,回头会被海浪吞没,回头会坠入永恒的黑暗……
向远结束与滕云的半小时之约时,已到下午上班时间,马上又回到公司上班。诚如她劝滕云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也就够了,不足以回报到让自己枯竭,那么,她的恩报完了吗?如果没有,又还剩多少?她还需要做什么?然而就算她从此再不欠叶家,她还是欠了自己半颗心,谁来还她?
两日不在办公室,回来之后又是例行的一通忙碌。直至下午五点多,向远坐在办公室里,听到外间的助理小吴的脚步和着急的声音,“……真的,叶总,向主任她在忙,她说谁都不见,叶总,叶总……”
她一动不动地在心里盘算,如此来势汹汹,莫非叶秉文那么快就知道了她找滕云的事情?该来的总要来,她等着。
然而,当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严阵以待的向远却发现站在门口的不是叶秉文,而是公司昭著的温和派叶骞泽。
叶骞泽关上门,把小吴哭丧的脸挡在外面,笑容柔缓,如同一路闲庭信步,悠游而至,“回来了?”他笑道,“我发现要等到你不忙的时候是很难的。”
向远对他的一反常态有些措手不及,“我约了张天然,等下马上要去他办公室见面,晚上顺便跟中建物资部的人吃饭,你有什么事?”
“当然是有事,向远,需不需要我把电话打到我爸那里,你才肯放自己半天假。”
“我不需要假期。骞泽,有什么事,都等我处理完手上的工作再说好吗?”
“你就这么连一个说话的机会也不肯给我?你笑话我是鸵鸟,现在你不是一样?向远,你跟我来。”他的耐心似乎已到极限,不由分说地拖起她的手,打开市场部主任办公室的门,就往外走。
向远此时穿着上班时的窄窄A形裙,八寸高跟鞋,被叶骞泽大步流星地拖着往外走,未免有几分狼狈,尤其是办公室门一开,无数道目光尾随而至。她平时最是谨言慎行,在一干同事中颇有威信,他又是地道的小开,脾气虽好,但总淡淡地让人看着如隔云端。两人一前一后,双手相连地穿过市场部的办公区,穿过人来人往的茶水间,穿过大办公室和走道,向远觉得自己的步伐从未如此失控。
他走得太快,片刻不肯停留,她微微抗拒着,但已顾不上看周围下巴落了一地,就这么被他拖着往前走。周围的人脸和背景在穿梭,在变幻,她如在回忆的时空通道,如在初冬冰封的湖面,如在稀薄的云端。他是疯了,别人看见了会怎么说?都会怎么想?而她又何尝正常?她如所有虚荣的女人一般,心里竟然有挣扎的喜悦。
他们就这么一路来到停车场,叶骞泽让向远坐在副驾驶座,自己驱车离开公司。他说有话要说,但上了车,只有两个人的空间,反倒谁都没有讲话。没开出市区,就赶上了这城市的下班高峰期,一路如蛇行蜿蜒,一路走走停停。向远感觉他车行的方向是往南,一直往南,直到终于出了外环,前方的路仍无尽头,如开向地老天荒。向远低头揉着眼角,她不想问,也懒得问,他能去哪里?地老天荒也有个尽头。
等到天色暗了下来,路灯如窥探的眼般一盏盏点亮,最后连路灯都遥远了,向远才意识到车子带着他和她已经远离市区,沿着一条不熟悉的山路盘旋而上。这路沿山腰而建,显然是个行人罕至的地方,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辆车通过。向远想到如果山上有车从相反方向逆行而下的情况,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好在这种情况始终没有发生,周围逐渐向夜色里沉去,一片昏黑之中,只有他们的车灯照亮前面的方向。
向远是见多了山路的人,在心里嘀咕,按这条路的走法,只怕车开不到山顶。念头刚闪过不久,就感觉他的车速渐渐慢了下来,最后停在路边一个地势比较平缓开阔的地方。
“下车吧,向远。”他率先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向远一动不动,借着车灯熄灭前的那点光线,她已经看到前路是仿佛无尽头一般的台阶。
叶骞泽说:“怎么,你怕了?我记忆中的向远从来没有怕过山路和夜路。”
向远依旧没有下车,“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我的时间、体力都不想拿来做无用功。”
“来。”他笑着伸手进车门去拉了她一把,“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到时你就不会觉得这是无用功了。”
夜里走山路,对过去的向远来说是件平常的事情,但是她那时未穿着高跟鞋。也许叶昀说得也对,她在城市太久,连脚都在退化。
天色变得漆黑之后,一路有惊无险全赖叶骞泽车上的一个聚光电筒,还有向远在夜间的好视力和在旷野中的本能。可那台阶仿佛永无终点,向远先叶骞泽一步到达山顶,不顾荒地野草扎脚,脱了高跟鞋,弯下腰来喘气。
叶骞泽跌坐在她身边的草地上,静默之中只听见对方风箱一般的呼吸声,一时间谁都开不了口。
向远缓过来之后,第一句话就是“你带我来这种杀人弃尸的好地方干什么?这鬼地方,晚上除了我们两个神经病,还有什么?”
叶骞泽用手抚着胸口,“当然有,除了我们,还有月亮……”他忽然惊喜地站了起来,“你看啊,向远,月亮爬上来了。”
向远自然而然地直起腰,终于知道叶骞泽为什么千辛万苦带她来到这个地方。逐渐清晰的月光下,不远处,一条小小的溪涧跳动着银光,想是刚才他们呼吸太过沉重,竟然连那泉水跃动的声音都盖过了。是的,无须描绘,这一切太过熟悉,熟悉到连心都扯得隐隐地疼。
他们面朝着溪涧的方向,谁也不忍先开口说话,但回忆却不安分,那些沉睡多年的旧事都醒了过来,耳边仿佛还可以听到两人的笑闹声。
“……怎么还没有一条鱼上钩?叶骞泽,我们今晚不会又空手而归吧?”
“那也没有办法啊,钓鱼重在过程的乐趣。”
“见鬼的乐趣,这里的溪鳗可以卖到十五块一斤……”
“嘘,别说话,有鱼上钩了。”
“喂喂,别溅我一身的水……喂。”
“哈哈,向远,你的头发……”
向远闭上眼睛,她不知道他是否也听到了,那一幕幕鲜活得好像就在眼前。她甚至记得他镀着月光的每一寸剪影,那样皎洁,隔着滴水的刘海,她才敢细看。
她没有任何一刻比现在更恨自己:为什么就算是做梦,她也总醒得比别人早?即使在最好的梦境里,她也不过快乐地沉迷片刻,就会有个声音说:可惜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就像现在,当她睁开了眼,心中如此清楚,纵使再相似的场景,这不是家乡。就算故地重游,一样的月亮,想必已经不认识如今的她和他。站在高处,当年她只看见暮色中比山更远的山,然而现在,城市的灯火尽可遥遥俯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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