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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婉已忍到极限了。她无法接受林泽的卑躬屈膝,玩命儿作践自己。
喝酒伤身体,更伤人心!
他是多么骄傲的一个男人,他从不肯向任何人低头。在学校,他不屑于向校领导低头。校外,哪怕他面对十几个西装革履的打手,二十多个持刀的混混,他也从不会流露哪怕丝毫的怯弱。
他是如此霸道而自信的男人。
可如今,他却为自己三番五次向母亲解释,向母亲认错,甚至不惜一口气喝下那么多白酒。
难道这样还得不到母亲的理解和原谅吗?
如果不能——就当没生我这个女儿吧!
女孩儿的心头无比怜惜低声下气的林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不想影响了一家人的和睦,不愿自己跟母亲闹矛盾,更不愿自己难过。
可他却在不断地让自己难过——
瞧着林泽受委屈,乞讨着母亲的原谅,她实在看不下去了。
爱一个人@ ,是要给他幸福,快乐。而不是让他为自己受尽委屈,散尽颜面——至少董小婉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她夺门而出,远远地离开这个让她痛苦的地方。
董小婉的离开撕裂了火药味浓郁的气氛,却又陷入难以自处的尴尬。林泽放下酒杯,忙不迭向众人举手告罪,无可奈何道:“各位抱歉,我先出去一趟。”
“记得把小婉带回来。”董庆瑞嘱托道。
“嗯,我会的。”林泽说罢也小跑出去。
林泽一走,董庆瑞便是叹息一声,无奈道:“清华,你平时不是这样的啊,为什么今儿反应这么大?女儿也长大了,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这么逼她,会给她带来很大压力的。”
杜清华也是被董小婉的爆发震惊得有些大脑当机,可还是嘴硬道:“我是她妈,难道还会害她吗?你到底知不知道那男孩浑身疤痕,当时穿的衬衣也满身鲜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女儿跟他相处,你就不怕受到什么伤害吗?”
董庆瑞语塞,她听出杜清华言下之意是那年轻人是个混混。可是——混混能被程鹰这么小心翼翼地伺候,被霍局请吃饭?
他满脸茫然地转头望向霍城,眼里透着疑问。
他的眼神只传达出一个疑问,这个林泽,到底是什么人?
坦白说,他只是这么奢望着,并没指望霍城真会告诉他。
可是,现在关系女儿一辈子的幸福,他不得不硬着头皮询问霍城。
“董夫人,你这话让我听见便罢了。”霍城微微皱起眉头,似乎对杜清华那口无遮掩的做派很不满意。却也知道她是太过关心女儿的处境,便也没深究,语气平缓道。“林先生不仅不是个混混,还是个相当优秀的年轻人。说句公道话,你女儿的眼光,要比你高得多。”
董庆瑞傻掉了。
他是知道霍城为人处世的,不仅对下属,饶是下属的家人,他也极少会以这样的态度和口吻来点评。甚至很不给面子地说:你的眼光不如你女儿!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霍城心中,林泽的地位极高!
杜清华也有些不满地反问道:“霍局长,难道我关心女儿也有错?”
“你关心女儿没错,但你关心则乱,反而不知道如何去处理与女儿的关系。”霍城微微摇头,郑重其事地说道。“你说林先生身上的疤痕是在外面混而留下的?那你认为,一个在社会上混的二流子,能值得我请吃饭?能让程主任如此殷勤小心地伺候?耳朵听见的当不得真,有时候连眼睛看见的,也未必是真相。”
“那您倒是说说,他到底何方神圣?”杜清华还真不信了,一个地位很高,很有背景的年轻人,还会满身疤痕,还会一身鲜血地躲在自己家里。
“他是何方神圣我不能确定,即便确定,我也不能说。”霍城一字字地说道。“我只能告诉你,他身上的每一条疤,都是为国家背负的!他流的每一滴血,都是带着荣耀,值得尊敬的!”
霍城话音一落,杜清华就完全懵了。
为国家流血?带着荣耀?值得尊敬?
别说杜清华,连董庆瑞也莫名其妙。
一个年仅二十岁,虽说看上去还挺成熟,可行为举止并不如何让人眼前一亮的年轻人,竟得到霍城如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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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婉已忍到极限了。她无法接受林泽的卑躬屈膝,玩命儿作践自己。
喝酒伤身体,更伤人心!
他是多么骄傲的一个男人,他从不肯向任何人低头。在学校,他不屑于向校领导低头。校外,哪怕他面对十几个西装革履的打手,二十多个持刀的混混,他也从不会流露哪怕丝毫的怯弱。
他是如此霸道而自信的男人。
可如今,他却为自己三番五次向母亲解释,向母亲认错,甚至不惜一口气喝下那么多白酒。
难道这样还得不到母亲的理解和原谅吗?
如果不能——就当没生我这个女儿吧!
女孩儿的心头无比怜惜低声下气的林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不想影响了一家人的和睦,不愿自己跟母亲闹矛盾,更不愿自己难过。
可他却在不断地让自己难过——
瞧着林泽受委屈,乞讨着母亲的原谅,她实在看不下去了。
爱一个人@ ,是要给他幸福,快乐。而不是让他为自己受尽委屈,散尽颜面——至少董小婉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她夺门而出,远远地离开这个让她痛苦的地方。
董小婉的离开撕裂了火药味浓郁的气氛,却又陷入难以自处的尴尬。林泽放下酒杯,忙不迭向众人举手告罪,无可奈何道:“各位抱歉,我先出去一趟。”
“记得把小婉带回来。”董庆瑞嘱托道。
“嗯,我会的。”林泽说罢也小跑出去。
林泽一走,董庆瑞便是叹息一声,无奈道:“清华,你平时不是这样的啊,为什么今儿反应这么大?女儿也长大了,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这么逼她,会给她带来很大压力的。”
杜清华也是被董小婉的爆发震惊得有些大脑当机,可还是嘴硬道:“我是她妈,难道还会害她吗?你到底知不知道那男孩浑身疤痕,当时穿的衬衣也满身鲜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女儿跟他相处,你就不怕受到什么伤害吗?”
董庆瑞语塞,她听出杜清华言下之意是那年轻人是个混混。可是——混混能被程鹰这么小心翼翼地伺候,被霍局请吃饭?
他满脸茫然地转头望向霍城,眼里透着疑问。
他的眼神只传达出一个疑问,这个林泽,到底是什么人?
坦白说,他只是这么奢望着,并没指望霍城真会告诉他。
可是,现在关系女儿一辈子的幸福,他不得不硬着头皮询问霍城。
“董夫人,你这话让我听见便罢了。”霍城微微皱起眉头,似乎对杜清华那口无遮掩的做派很不满意。却也知道她是太过关心女儿的处境,便也没深究,语气平缓道。“林先生不仅不是个混混,还是个相当优秀的年轻人。说句公道话,你女儿的眼光,要比你高得多。”
董庆瑞傻掉了。
他是知道霍城为人处世的,不仅对下属,饶是下属的家人,他也极少会以这样的态度和口吻来点评。甚至很不给面子地说:你的眼光不如你女儿!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霍城心中,林泽的地位极高!
杜清华也有些不满地反问道:“霍局长,难道我关心女儿也有错?”
“你关心女儿没错,但你关心则乱,反而不知道如何去处理与女儿的关系。”霍城微微摇头,郑重其事地说道。“你说林先生身上的疤痕是在外面混而留下的?那你认为,一个在社会上混的二流子,能值得我请吃饭?能让程主任如此殷勤小心地伺候?耳朵听见的当不得真,有时候连眼睛看见的,也未必是真相。”
“那您倒是说说,他到底何方神圣?”杜清华还真不信了,一个地位很高,很有背景的年轻人,还会满身疤痕,还会一身鲜血地躲在自己家里。
“他是何方神圣我不能确定,即便确定,我也不能说。”霍城一字字地说道。“我只能告诉你,他身上的每一条疤,都是为国家背负的!他流的每一滴血,都是带着荣耀,值得尊敬的!”
霍城话音一落,杜清华就完全懵了。
为国家流血?带着荣耀?值得尊敬?
别说杜清华,连董庆瑞也莫名其妙。
一个年仅二十岁,虽说看上去还挺成熟,可行为举止并不如何让人眼前一亮的年轻人,竟得到霍城如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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