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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头发。
十年前短发。短到象男生。每月五块的理发费。我不要美,我只要爽。那样的倔强。
后来留了头发,因为遇到一个人。想为他改变。不过心愿未了,头发却长了。关于长头发的终极梦想不过是为了一个王菲式的酷酷的发髻。长发披肩想也没想过。主要是我的脸型和五官直接影响到披下来的后果。难看自不必说。不喜欢烫,不喜欢染,一路盘发或者马尾,长头发于我的意义就是:形同虚设。
剪成短发。因为小恙,没有时间打理长头发。而且一直有剪短的愿望。
与十年前的短发不太一样。试着让短发也象女人。有人说短发更适合我。我也开始有如此这般的想法。十年前有婴儿肥,痛恨婴儿肥。十年后才惊觉原来婴儿肥是青春的logo。而婴儿肥不再有,青春难再回。
脸太瘦了,要借用两侧的头发陪衬稍显丰满。打理更方便。每天早上洗澡洗头发,清清爽爽上班去。想起1998年那顶草帽儿。如果还有,今年夏天一定买来戴上。
无论头发还是衣服,适合比喜欢更重要吧。
2、衣服。
原来只是因为喜欢,总是穿很男孩子气的大头皮鞋,绿裤子,红背心。衣不惊人死不休。我不爱说话,便用衣服表达心声。我那么愿意象红绿配那样的惊艳呢,我那么愿意似红与黑那般的经典呢,可是后来的后来,我发现,除了红黑绿还有粉色咖色白色可以穿在身上。妥帖、温暖,搭配好了一样恰如其分。
在一个夏天听女友的游说穿了裙子和高跟鞋去相亲,那个画家我在裙子里美成一幅水彩画,而我自己感觉原来穿裙子是很凉快的,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在长裙下光着双腿。那个感觉有了之后再也挥之不去。然后执意的淘了很多裙子。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全是长的,棉的,田园风。适合我的情境。掩饰我的缺陷。那一年那一天我知道了,裙子比裤子更能令我穿出美感。而穿裙子时一定要有美美的鞋子来陪衬。
3、鞋子。
第一次穿高跟鞋是突然之间的事情。忽然就十厘米了。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女人一些。为了得到男人的中意。为了我心中的爱情。一念起万水千山。
那次在洗手间仓促间滑倒,整个人摔倒在地。幸好没人看到。赶紧爬起来拍拍衣服,洗洗手,淡定离开,就象什么都不曾发生。可那镜子记下了一切。我当然不介意。成长需要代价,有时精神,有时肉体。
可是后来还是买了若干平跟鞋。不为别的,只为讨好自己。高兴穿什么就穿什么。全看自己的心情而再也不去想什么男人。当内心变得强大了,自己就真的变成中心了。不是自恋,不是自我,而是自由。一念灭沧海桑田。
比生计比健康,爱情只排在第三位。原来,爱情并不是必需品。
4、爱情。
原来那样喜欢爱情。喜欢在小说里寻找,在电影里寻找,在歌曲里寻找,还去各个城市的人群里寻找,为了爱情,我笑了又哭,哭了又笑,动不动还来个爱情奔袭什么的。
而现在,不再为爱情东奔西走。不再为爱情牵肠挂肚。得到得不到都已不重要。而是懂得等待比寻找更具有本真的意义。有些东西,真的不必太在意。我安静下来,按部就班做手边的每件事。况且年事以高,再也没了爱的力气和勇气。此时的我更喜欢坐在原地看看书,写写字,思考一些东西。
爱情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一个人变得和原来不一样,为了爱情,我们不停的经历,不停地成长,不停的进步。但是有时它也很坏,它能让人堕落成怨妇。爱情,可遇不可求,所以有时侯我们必须面对孤独。
5、孤独。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吗?我只知道孤独的人是勇敢的。
人生就是一个过程。繁华着体验、冷清着体验,最后的结果都是入土为安。
领会了人生的意义,也就无所谓孤独与否了。人最后的结果就是化成灰烬。一个人两个人、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早一点习惯算是一种早的打算。总比突然告知你“只剩孤身一人了”受的打击要小多了吧。能够遇到相爱的人就好好爱,用力爱,如果遇不到就享受一个人的时光。没人规定一个人就不能幸福。幸福不过是一种形式,看我们自己表现。
十年,不经历不成长。而回望十年前的自己,我笑了。
1、头发。
十年前短发。短到象男生。每月五块的理发费。我不要美,我只要爽。那样的倔强。
后来留了头发,因为遇到一个人。想为他改变。不过心愿未了,头发却长了。关于长头发的终极梦想不过是为了一个王菲式的酷酷的发髻。长发披肩想也没想过。主要是我的脸型和五官直接影响到披下来的后果。难看自不必说。不喜欢烫,不喜欢染,一路盘发或者马尾,长头发于我的意义就是:形同虚设。
剪成短发。因为小恙,没有时间打理长头发。而且一直有剪短的愿望。
与十年前的短发不太一样。试着让短发也象女人。有人说短发更适合我。我也开始有如此这般的想法。十年前有婴儿肥,痛恨婴儿肥。十年后才惊觉原来婴儿肥是青春的logo。而婴儿肥不再有,青春难再回。
脸太瘦了,要借用两侧的头发陪衬稍显丰满。打理更方便。每天早上洗澡洗头发,清清爽爽上班去。想起1998年那顶草帽儿。如果还有,今年夏天一定买来戴上。
无论头发还是衣服,适合比喜欢更重要吧。
2、衣服。
原来只是因为喜欢,总是穿很男孩子气的大头皮鞋,绿裤子,红背心。衣不惊人死不休。我不爱说话,便用衣服表达心声。我那么愿意象红绿配那样的惊艳呢,我那么愿意似红与黑那般的经典呢,可是后来的后来,我发现,除了红黑绿还有粉色咖色白色可以穿在身上。妥帖、温暖,搭配好了一样恰如其分。
在一个夏天听女友的游说穿了裙子和高跟鞋去相亲,那个画家我在裙子里美成一幅水彩画,而我自己感觉原来穿裙子是很凉快的,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在长裙下光着双腿。那个感觉有了之后再也挥之不去。然后执意的淘了很多裙子。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全是长的,棉的,田园风。适合我的情境。掩饰我的缺陷。那一年那一天我知道了,裙子比裤子更能令我穿出美感。而穿裙子时一定要有美美的鞋子来陪衬。
3、鞋子。
第一次穿高跟鞋是突然之间的事情。忽然就十厘米了。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女人一些。为了得到男人的中意。为了我心中的爱情。一念起万水千山。
那次在洗手间仓促间滑倒,整个人摔倒在地。幸好没人看到。赶紧爬起来拍拍衣服,洗洗手,淡定离开,就象什么都不曾发生。可那镜子记下了一切。我当然不介意。成长需要代价,有时精神,有时肉体。
可是后来还是买了若干平跟鞋。不为别的,只为讨好自己。高兴穿什么就穿什么。全看自己的心情而再也不去想什么男人。当内心变得强大了,自己就真的变成中心了。不是自恋,不是自我,而是自由。一念灭沧海桑田。
比生计比健康,爱情只排在第三位。原来,爱情并不是必需品。
4、爱情。
原来那样喜欢爱情。喜欢在小说里寻找,在电影里寻找,在歌曲里寻找,还去各个城市的人群里寻找,为了爱情,我笑了又哭,哭了又笑,动不动还来个爱情奔袭什么的。
而现在,不再为爱情东奔西走。不再为爱情牵肠挂肚。得到得不到都已不重要。而是懂得等待比寻找更具有本真的意义。有些东西,真的不必太在意。我安静下来,按部就班做手边的每件事。况且年事以高,再也没了爱的力气和勇气。此时的我更喜欢坐在原地看看书,写写字,思考一些东西。
爱情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一个人变得和原来不一样,为了爱情,我们不停的经历,不停地成长,不停的进步。但是有时它也很坏,它能让人堕落成怨妇。爱情,可遇不可求,所以有时侯我们必须面对孤独。
5、孤独。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吗?我只知道孤独的人是勇敢的。
人生就是一个过程。繁华着体验、冷清着体验,最后的结果都是入土为安。
领会了人生的意义,也就无所谓孤独与否了。人最后的结果就是化成灰烬。一个人两个人、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早一点习惯算是一种早的打算。总比突然告知你“只剩孤身一人了”受的打击要小多了吧。能够遇到相爱的人就好好爱,用力爱,如果遇不到就享受一个人的时光。没人规定一个人就不能幸福。幸福不过是一种形式,看我们自己表现。
十年,不经历不成长。而回望十年前的自己,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