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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朝令夕改,现实中,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小地方,也不是看不见。

    还有这一段:

    “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咦,这位先生,你印堂发黑,昨夜必有血光之灾,什么,没有?告诉你,昨天有3只蚊子盯了你18口,吸去你3cc血,如不及早避邪,日后有大难,方法很简单,我的草鞋经过高僧法力加持,只卖二十个铜板咦,那位小姐,走路歪歪斜斜,那个来了吧,干什么都不爽吧?这下你有福了,买了我的草鞋,垫在那个下面,可以防止侧漏,怎么运动都不怕那位老伯,别跑啊,什么昨天刚买了三打,老客户啊,今天再拎四斤回去吧,这辈子穿不完,还有儿子孙子,还有我可以帮你穿嘛”

    其中防蚊和卫生棉这两个点子,是写着写着忽然冒出来的灵感。可是我觉得叫卖词一定要凑成三段才行,想了半天才想出最后一段叫卖词,所以最后一段和前两段,特别是中间那段比,差距就很明显了。

    综上,刘备其实是一个强买强卖的家伙,他处于强势位置,弱势的寻常百姓拿他没有办法,只好被他欺压。可是考虑到一直这样写不行,必须要给刘备一个挑战,这就有了张角的黄巾军与刘备遭遇这一出。

    在写萌芽版的时候,这出戏只有以下这些内容:

    由于没有目击者,无法得知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黄巾军打西门出来的时候,人人脚穿一双刘备牌草鞋,背上更是背着一堆。从张角而下全军的脸色就和头上戴的黄巾一般黄。

    因为当时我也十分困扰。对于三国里的夸张,我有自己的尺度,无限地夸大角色的能力会让小说很快丧失魅力,而以刘备的能力,要让张角的一支部队全都买他的草鞋,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于是在第一次写作时就耍了个花枪绕了过去,当时在萌芽杂志上看连载的读者读到的就是这个版本。

    可是后来要把第一章扩容,不得以,只好硬着头皮挑战这不可能的任务。

    强卖显然是行不通了,刘备不可能打得过一整队的黄巾军,所以就剩下了使诈这一条路走。我常常是先写一段情形,然后再硬逼着自己把前面扯下的话圆了。我记得写到这里的时候,顺手就把刘备写成一个独自一人在城门口独对张角的黄巾军,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意思。然后我就要解决一个问题:刘备不是神人,把他一个人丢在这种地方,怎么让他不被张角一照面就干掉?

    震住张角?张角可不是唬大的。看来只好拉关系。这个时候,科学怪人南华老仙的形象忽然就在脑袋里跳了出来,这个意念一出现,接下去就一路顺畅地写了下去。

    而刺杀刘备的那一段,也是后来补充的。我创造了一个荒诞的三国世界,那样的世界也会有他的规则,而我也必须服从这样的规则。即便在那个荒诞的世界里,我也没有办法想像会有百姓可以任由刘备这样横行霸道,而不会“恶向胆边生”所以请杀手杀刘备,变成了必须要加上去的情节。等到这个情节结束,刘备的出场似乎也无可再写,于是就准备收手。不过,我既然把刘备设定为一个胸怀大志的枭雄,那就必须为他卖了那么多年草鞋进行一个解释。这同样也是游戏规则的需要。这个解释几乎立刻就跳了出来:社会实践嘛。

    刘备此人的初步塑造,到这里就告一个段落。我觉得他还是符合新一代青春小说阅读取向中主角的形象,但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形象,虽然和三国演义里的大异其趣,却和我心里的刘备暗合。后来在查阅三国志的时候,竟然发现史书上的记载,和我的推测十分相似,很是得意了一把。陈寿说,刘备年轻的时候声色犬马华服全都很喜欢,还结交豪侠及商人,喜怒不形于色,端是个狠角色。这才是刘备啊,否则怎么能成一方诸侯、驱鹿中原数十年,靠哭吗,骗鬼去吧。

    关羽这一章,坦白说是第一本的四章中最弱的。那个时候已经想到了青龙偃月刀的设定,还是比较有趣的,但这样的设定没办法一开始就用出来,关羽初出场时,可是没有刀的。写到这个时候,我已经隐约有了一个想法,就是书里出场的每一个主要角色,都要有自己的特点,刘备的特点是口罗 嗦,轻功超好,后来又加了唱歌巨难听还偏喜欢唱。关羽是什么特点呢?

    关羽太著名了,武圣之名流传千古,那这个特点就要和“武圣”有很大区别,于是就想到了用计。武圣单挑还要走歪门斜道,这和别人想像中的关羽差距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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