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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处突然瞥见一团由远而近的光亮在静园门口停下,是车灯。然后几条人影迅速从车上下来,中间有个人似乎看到了我,不确定地叫了一声:“静言?”之牧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他,血流进眼里,视线顿时一片模糊,只好抬手擦了擦眼睛,结果发觉手掌也在流血。很痛,我知道会很吓人,血流披面通常都是很能唬人的,但是我能感觉到伤口其实并不如想象的那么深,也许只是一道小口子。
但别人并不知道。之牧是第一个被吓到的,他眉头深锁,面孔竟在几秒中内变得毫无血色,脸上眼中布满惊慌,接着便向我狂奔过来。他肯定没注意到自己的脚下是一片不平的瓦砾,我眼看着他右脚崴了一下,踉跄着差点跌倒,但他还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我面前。这么狼狈慌张,我简直认不出他。但他总算还能冷静地在我旁边蹲下,抬高我的下颌检查伤口,又拿出亚麻手帕把流血的地方按住,不过我清楚感觉到他的手一直在抖,呼吸也变得不规则。他的不疾不徐呢?他那贵族般的优雅呢?
之牧这一分钟的表情多过我认识他的两年,原来他也会心痛的,我还以为他没心呢。平日哪怕我和他在床上那么亲昵的时刻,他也始终维持着冷静与自然,今天是我从认识他起唯一一次失态。他现在的傻样子和一个普通坠入爱河,为妻子受伤心疼的男人没任何两样。
我一直冷静地看着他,疼痛并不会影响我的判断,看到他如斯表现若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就是个笨蛋。那忽然间我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什么,他在爱着我吗?不单是爱而且是深爱?有可能从结婚开始更有可能更早。他肯买下静园,送静聆出国,不择手段地要我嫁给他,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他爱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藏得可真好。不过细想想,他当然不会让我知道这一切,他是那么世故强势的人,他怕输。爱情就像是对手戏,我们两个都是精明人,算盘打得精,自然明白两方对垒,先爱上的那个就是输家的道理;不试曝制爱上之后已经懊恼无比,又发现自己比对方爱得深,简直是失败中的失败;最可怕是完全不能自拔后,却发现原来那人心里根本没有你,只能痛不欲生了。到最后只求对方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保持仅剩的自尊,因为千挑万选的爱人根本是个残酷的人,会把爱变成一条鞭子爬到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这样的爱情,谁扑过去谁就是一只飞蛾。我完全理解他,若换做是我也同样会这么做,我和他在本质上很相似--骄傲又自负。可是这种爱情真让人累,我们的职业都不是会计,为什么要这么铢两悉称?
他紧紧地把我抱到胸口,含含糊糊地在我耳边说着安慰的话,我心满意足地靠在他身上。这个迟来的领悟太让我满意了,流点血算什么,从此之后,高高在上的刘之牧任我予取予求!原来一直输的并不是我!
和他同来的是张熹和夏单卡,张熹面如土色,董事长夫人在他的地盘上走丢负伤,万一被迁怒可算是无妄之灾。夏单卡倒是很镇定,紧紧跟到我们身后,眼神深邃也不知在想什么。
我觉得有点头晕,但是慢,还有一个罪魁祸首没有被逮到,怎么舍得就此晕过去?
我用目光寻找到有些惶恐的静仪,清晰说道:“是她推我的,方静仪把我推到地上!”
静仪像只猫似的尖叫一声扑过来,:“你这贱人!”
之牧把我护在怀里,喝道:“统统闭嘴,去医院!”
我悄悄看他,虽然面色极力保持平静但眼里已是怒气冲天,他走得很慢很费力,看来刚刚真是崴到脚了,我愉快地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急诊室里,酒精引起的刺痛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我呻吟着动了一下,有一双手又把我按回去,我对他笑,他却不理我,只是问医生:“怎么样了?”
医生说:“最好缝个一两针。”
我大惊,拼命挣扎:“不要,不要!”
之牧压不住我,叹了口气说:“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不会张牙舞爪。”
我抓着他的手:“别让我缝针,我知道伤口不深--你晓得,我还要靠这张脸讨好你来混饭吃。”
医生忍不住笑起来,终于同意不缝针,帮我好好包扎,开了些葯,又叮嘱我千万不要让伤口裂开碰水,否则就一定要缝了,我松了口气。
张熹他们还在诚惶诚恐地等在外面,但是没看到静仪,看到我四处张望,之牧淡淡地说:“不用找了,我已经让她回去了。”
我哦了一声,他变脸倒是很快,刚刚的焦急慌张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我不愿留在医院的急诊室里过夜,医院里那种独有的味道刺激着我回想母亲过世的情景。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凌晨三点回到了酒店,我累得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就直接倒在床上,迷朦中感觉到之牧用温热的毛巾帮我擦身,我口齿不清地说了声谢谢便坠入梦乡。
结果那晚又开始了千篇一律的噩梦,可能是受了先头的刺激,这次梦得更加离谱。
我梦到自己正被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怪物追赶,我拼命跑着,远远看到了静园朦胧的轮廓,心中大喜。静园的门大大地敞开,院子里是一团的灰色,跑进去看见祖父正站在长廊上喂鸟,我向他求救他只是不理;只好又跑进客厅,父亲和母亲坐在那里看电视,静仪在弹钢琴静聆在读英文,全家人都到齐了,但他们每个人却都对我视若无睹,我急得去扯母亲的袖子,却抓了个空,跌倒在冰冷冷的地板上,而这时那追赶我的东西已经越来越靠近了。我害怕地拼命摇晃母亲的身体,她终于向我看了过来,脸上却是茫然空洞,一点表情都没有,然后突然泛出一种诡异的红色,我那时才猛然想起她根本已经过世了,怎么可能救我呢。不由得狂叫一声,惊醒过来。
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泪流满面,哭得歇斯底里,之牧正撑着臂俯视我。我觉得羞愧极了,这两年里似乎每一次哭泣都是在他面前,于是我做了个孩子气的举动,弓起身子用手环住头,不肯看他。他轻轻扑上来要把我的手扳开,我闪身扭了一下想躲过去,但他不顾我的反抗,坚持把我的手拉下来固定住。
“小心碰到伤口,会要缝针的哦。”他在我耳边悄悄低低地说话,似乎怕惊吓到我。我们挨得很近,他的面颊贴着我的,很快感觉到我因为停止不了啜泣而引起的轻微抽搐以及哽咽声,他显得有些诧异,于是把我像小孩子似的紧紧抱在怀中,嘴里喃喃不知说着些什么安抚的话。他的怀抱温暖得很,让人觉得舒适,我整个人窝在他身上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把哭声停了下来。他看我好一点便把我放回床上,我不禁吃了一惊,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死也不让他离开。
“别怕,我不走,我去浴室拿条毛巾,你从一数到十我就回来了,乖。”他一边说一边扭亮床头灯,看到光亮和他微笑的脸,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松开手。下床时听到他轻轻哼了一声,但是没停步,迅速到浴室拿了条毛巾,然后回来小心翼翼地为我擦去满脸的泪水和汗水。
我眨着眼看他,他坐直身子把我抱起来放在两腿间,像摇晃婴儿一样摇晃着我:“宝贝,你梦见什么啦?是梦到色狼还是梦到信用卡被刷爆?”
听他如常地开着玩笑,我的心奇异地安定了许多,以前他并不曾问过这些,只是给予我安慰,事实上我也不愿意说,但今天实在是太可怕了,那冰凉的感觉太过真实,我犹豫着想说出来却又有些害怕。
他轻拍着我的背:“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勇敢的孩子呢。”
我把头埋进他胸前,闷闷地说道:“我听老人说如果把噩梦讲出来,会成真的。”
“这样啊,”他一边极温柔地抚拍我一边装作认真思考:“那你就只告诉我,让我也进你的梦里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呢?”
我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他一直都是那么强干和镇定,即使在梦里也一定可以保护我,为我分担一些恐惧,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他看着我的表情,不由得仰头大笑起来:“真是个没心肝的家伙。”他伸手点了一支烟开始抽,我就着他的手也抽了一口,他马上把手挪开,笑道:“小烟鬼,你现在可不适合抽烟。”
我理不了他的嘲笑,吸口气断断续续地把自己的梦一五一十地告诉他,我以为他会继续笑我,但是还好没有,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倾听着我滔滔不绝地叙述。
待我说完,觉得又累又渴,他摸摸我的额头,皱起眉:“好像有些发烧了。”喂我吃了颗葯又喝些水,他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因为我把静园卖掉,我觉得内疚。”
“少来了,静言,你不是那种很多愁善感的人。对你来说,静园再珍贵,也只不过是栋老房子而已,你可能会为它的消失惆怅个一两天,但决不可能因为它的缘故一直发噩梦。”
“那你说是为什么?”葯效好像开始发作了,我觉得头有些晕晕的。
“这就是我要带你回来的目的了。你一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需要些什么,而且又固执得像头牛,总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我需要什么?”我含含糊糊地问。
“你真正害怕的不是失去静园,而是你觉得没有了自己的家。”他吻吻我的头发。
“我有家啊,深圳、上海、香港、多伦多不都有我们的家吗?”我不承认。
他摇头:“那不是家,那只是房子。”
我想反驳,却又不太有力气,只能哼了一声。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下意识地抓住他,他揉揉我的头:“别怕,我不会离开你只要你不赶我。”
我连忙摇头,他似乎微笑起来:“你放心,我保证会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也会给你个新家的。”
我的精神不足以撑到让我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他始终冷静镇定的声音却让我彻底安心了,我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沉沉睡去,甚至忘记问他和静仪之间究竟有什么瓜葛。
大概睡到十点左右我醒过来,之牧搂着我还在继续睡。往日里他都醒得比我早,所以我从没有在床上仔细看过他,今天我发现当他那新月般的长睫毛垂下来时会遮住平时深邃的眼睛,让他显出真正的温和无害。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遗传了母亲漂亮的面孔和父亲的高挑个头。我的公公,面容说是一般都很勉强,甚至有一点难看,但无可否认他是个长情的老好人。他一生都只有一妻一儿,虽然富有可以为他招来数打以上十八岁的小姑娘,但他鳏居十几年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我想之牧精灵的性情应该是像我那无缘谋面的婆婆吧,一个贤良美丽的好女人或许可以让人怀念,但却决不会让一个男人魂牵梦萦一世,她应该有她的独到之处。
之牧是父亲的故人之子,据说刘家以前是个大资本家家族,解放前举家迁往香港。但是因为当时之牧祖母怀孕,祖父不忍她舟车劳顿,他们这一支便留在了内地。文革时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之牧的父亲偷渡到了香港,留下妻儿在内地相依为命。我们家是他们的邻居,在当时的环境下,以他们的身份是没有任何人敢亲近的,一向胆小懦弱的父亲却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直悄悄地接济他们母子。(我一直琢磨着是不是因为之牧的母亲特别美丽的缘故。)之牧的父亲是个极恋旧情的人,他找到香港的家人后去了加拿大定居,但是却始终没有忘记留在内地的妻儿,局势有所缓解后马上回来把他们接走。可惜他的妻子并没能享受到多久的好日子,几年之后便在多伦多患癌症过世了。
当然这些都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之牧走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印象。只是听说之牧的母亲很喜欢小时候的我,经常称赞我玉雪可爱,还送了我一块刘家的传家玉佩。
成年之后再见到之牧,他已经顶着加拿大籍华人身份,回中国是为了投资,方家只是他顺道拜访的对象。当时听到他们谈起这些年代久远的往事,再想一想那块玉佩,我的感觉很诡异,很像古小说里的指腹为婚,而父亲的态度好像很希望他能够报答当年的恩情,娶我们三姐妹中的一个,这简直让我觉得颜面扫地。而且我觉得他是那种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的人,所以那时我有多远就躲他多远,却没想到终是如了父亲的愿。外人看到的景象是王子与曾经有恩于他的长公主共结连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真实情况是公主被迫和番,痛苦下嫁,谁也不能指望一个被胁迫的女人温柔款致、娇柔羞涩吧?
那时候的我一心想着和夏单远远走高飞,因为计划失败而嫁给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痛不欲生,也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看,但日子久了也就终于认命了。多奇怪,我自认不是荡妇淫... -->>
眼角处突然瞥见一团由远而近的光亮在静园门口停下,是车灯。然后几条人影迅速从车上下来,中间有个人似乎看到了我,不确定地叫了一声:“静言?”之牧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他,血流进眼里,视线顿时一片模糊,只好抬手擦了擦眼睛,结果发觉手掌也在流血。很痛,我知道会很吓人,血流披面通常都是很能唬人的,但是我能感觉到伤口其实并不如想象的那么深,也许只是一道小口子。
但别人并不知道。之牧是第一个被吓到的,他眉头深锁,面孔竟在几秒中内变得毫无血色,脸上眼中布满惊慌,接着便向我狂奔过来。他肯定没注意到自己的脚下是一片不平的瓦砾,我眼看着他右脚崴了一下,踉跄着差点跌倒,但他还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我面前。这么狼狈慌张,我简直认不出他。但他总算还能冷静地在我旁边蹲下,抬高我的下颌检查伤口,又拿出亚麻手帕把流血的地方按住,不过我清楚感觉到他的手一直在抖,呼吸也变得不规则。他的不疾不徐呢?他那贵族般的优雅呢?
之牧这一分钟的表情多过我认识他的两年,原来他也会心痛的,我还以为他没心呢。平日哪怕我和他在床上那么亲昵的时刻,他也始终维持着冷静与自然,今天是我从认识他起唯一一次失态。他现在的傻样子和一个普通坠入爱河,为妻子受伤心疼的男人没任何两样。
我一直冷静地看着他,疼痛并不会影响我的判断,看到他如斯表现若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就是个笨蛋。那忽然间我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什么,他在爱着我吗?不单是爱而且是深爱?有可能从结婚开始更有可能更早。他肯买下静园,送静聆出国,不择手段地要我嫁给他,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他爱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藏得可真好。不过细想想,他当然不会让我知道这一切,他是那么世故强势的人,他怕输。爱情就像是对手戏,我们两个都是精明人,算盘打得精,自然明白两方对垒,先爱上的那个就是输家的道理;不试曝制爱上之后已经懊恼无比,又发现自己比对方爱得深,简直是失败中的失败;最可怕是完全不能自拔后,却发现原来那人心里根本没有你,只能痛不欲生了。到最后只求对方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保持仅剩的自尊,因为千挑万选的爱人根本是个残酷的人,会把爱变成一条鞭子爬到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这样的爱情,谁扑过去谁就是一只飞蛾。我完全理解他,若换做是我也同样会这么做,我和他在本质上很相似--骄傲又自负。可是这种爱情真让人累,我们的职业都不是会计,为什么要这么铢两悉称?
他紧紧地把我抱到胸口,含含糊糊地在我耳边说着安慰的话,我心满意足地靠在他身上。这个迟来的领悟太让我满意了,流点血算什么,从此之后,高高在上的刘之牧任我予取予求!原来一直输的并不是我!
和他同来的是张熹和夏单卡,张熹面如土色,董事长夫人在他的地盘上走丢负伤,万一被迁怒可算是无妄之灾。夏单卡倒是很镇定,紧紧跟到我们身后,眼神深邃也不知在想什么。
我觉得有点头晕,但是慢,还有一个罪魁祸首没有被逮到,怎么舍得就此晕过去?
我用目光寻找到有些惶恐的静仪,清晰说道:“是她推我的,方静仪把我推到地上!”
静仪像只猫似的尖叫一声扑过来,:“你这贱人!”
之牧把我护在怀里,喝道:“统统闭嘴,去医院!”
我悄悄看他,虽然面色极力保持平静但眼里已是怒气冲天,他走得很慢很费力,看来刚刚真是崴到脚了,我愉快地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急诊室里,酒精引起的刺痛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我呻吟着动了一下,有一双手又把我按回去,我对他笑,他却不理我,只是问医生:“怎么样了?”
医生说:“最好缝个一两针。”
我大惊,拼命挣扎:“不要,不要!”
之牧压不住我,叹了口气说:“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不会张牙舞爪。”
我抓着他的手:“别让我缝针,我知道伤口不深--你晓得,我还要靠这张脸讨好你来混饭吃。”
医生忍不住笑起来,终于同意不缝针,帮我好好包扎,开了些葯,又叮嘱我千万不要让伤口裂开碰水,否则就一定要缝了,我松了口气。
张熹他们还在诚惶诚恐地等在外面,但是没看到静仪,看到我四处张望,之牧淡淡地说:“不用找了,我已经让她回去了。”
我哦了一声,他变脸倒是很快,刚刚的焦急慌张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我不愿留在医院的急诊室里过夜,医院里那种独有的味道刺激着我回想母亲过世的情景。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凌晨三点回到了酒店,我累得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就直接倒在床上,迷朦中感觉到之牧用温热的毛巾帮我擦身,我口齿不清地说了声谢谢便坠入梦乡。
结果那晚又开始了千篇一律的噩梦,可能是受了先头的刺激,这次梦得更加离谱。
我梦到自己正被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怪物追赶,我拼命跑着,远远看到了静园朦胧的轮廓,心中大喜。静园的门大大地敞开,院子里是一团的灰色,跑进去看见祖父正站在长廊上喂鸟,我向他求救他只是不理;只好又跑进客厅,父亲和母亲坐在那里看电视,静仪在弹钢琴静聆在读英文,全家人都到齐了,但他们每个人却都对我视若无睹,我急得去扯母亲的袖子,却抓了个空,跌倒在冰冷冷的地板上,而这时那追赶我的东西已经越来越靠近了。我害怕地拼命摇晃母亲的身体,她终于向我看了过来,脸上却是茫然空洞,一点表情都没有,然后突然泛出一种诡异的红色,我那时才猛然想起她根本已经过世了,怎么可能救我呢。不由得狂叫一声,惊醒过来。
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泪流满面,哭得歇斯底里,之牧正撑着臂俯视我。我觉得羞愧极了,这两年里似乎每一次哭泣都是在他面前,于是我做了个孩子气的举动,弓起身子用手环住头,不肯看他。他轻轻扑上来要把我的手扳开,我闪身扭了一下想躲过去,但他不顾我的反抗,坚持把我的手拉下来固定住。
“小心碰到伤口,会要缝针的哦。”他在我耳边悄悄低低地说话,似乎怕惊吓到我。我们挨得很近,他的面颊贴着我的,很快感觉到我因为停止不了啜泣而引起的轻微抽搐以及哽咽声,他显得有些诧异,于是把我像小孩子似的紧紧抱在怀中,嘴里喃喃不知说着些什么安抚的话。他的怀抱温暖得很,让人觉得舒适,我整个人窝在他身上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把哭声停了下来。他看我好一点便把我放回床上,我不禁吃了一惊,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死也不让他离开。
“别怕,我不走,我去浴室拿条毛巾,你从一数到十我就回来了,乖。”他一边说一边扭亮床头灯,看到光亮和他微笑的脸,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松开手。下床时听到他轻轻哼了一声,但是没停步,迅速到浴室拿了条毛巾,然后回来小心翼翼地为我擦去满脸的泪水和汗水。
我眨着眼看他,他坐直身子把我抱起来放在两腿间,像摇晃婴儿一样摇晃着我:“宝贝,你梦见什么啦?是梦到色狼还是梦到信用卡被刷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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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拍着我的背:“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勇敢的孩子呢。”
我把头埋进他胸前,闷闷地说道:“我听老人说如果把噩梦讲出来,会成真的。”
“这样啊,”他一边极温柔地抚拍我一边装作认真思考:“那你就只告诉我,让我也进你的梦里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呢?”
我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他一直都是那么强干和镇定,即使在梦里也一定可以保护我,为我分担一些恐惧,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他看着我的表情,不由得仰头大笑起来:“真是个没心肝的家伙。”他伸手点了一支烟开始抽,我就着他的手也抽了一口,他马上把手挪开,笑道:“小烟鬼,你现在可不适合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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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把静园卖掉,我觉得内疚。”
“少来了,静言,你不是那种很多愁善感的人。对你来说,静园再珍贵,也只不过是栋老房子而已,你可能会为它的消失惆怅个一两天,但决不可能因为它的缘故一直发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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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要带你回来的目的了。你一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需要些什么,而且又固执得像头牛,总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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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家啊,深圳、上海、香港、多伦多不都有我们的家吗?”我不承认。
他摇头:“那不是家,那只是房子。”
我想反驳,却又不太有力气,只能哼了一声。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下意识地抓住他,他揉揉我的头:“别怕,我不会离开你只要你不赶我。”
我连忙摇头,他似乎微笑起来:“你放心,我保证会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也会给你个新家的。”
我的精神不足以撑到让我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他始终冷静镇定的声音却让我彻底安心了,我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沉沉睡去,甚至忘记问他和静仪之间究竟有什么瓜葛。
大概睡到十点左右我醒过来,之牧搂着我还在继续睡。往日里他都醒得比我早,所以我从没有在床上仔细看过他,今天我发现当他那新月般的长睫毛垂下来时会遮住平时深邃的眼睛,让他显出真正的温和无害。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遗传了母亲漂亮的面孔和父亲的高挑个头。我的公公,面容说是一般都很勉强,甚至有一点难看,但无可否认他是个长情的老好人。他一生都只有一妻一儿,虽然富有可以为他招来数打以上十八岁的小姑娘,但他鳏居十几年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我想之牧精灵的性情应该是像我那无缘谋面的婆婆吧,一个贤良美丽的好女人或许可以让人怀念,但却决不会让一个男人魂牵梦萦一世,她应该有她的独到之处。
之牧是父亲的故人之子,据说刘家以前是个大资本家家族,解放前举家迁往香港。但是因为当时之牧祖母怀孕,祖父不忍她舟车劳顿,他们这一支便留在了内地。文革时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之牧的父亲偷渡到了香港,留下妻儿在内地相依为命。我们家是他们的邻居,在当时的环境下,以他们的身份是没有任何人敢亲近的,一向胆小懦弱的父亲却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直悄悄地接济他们母子。(我一直琢磨着是不是因为之牧的母亲特别美丽的缘故。)之牧的父亲是个极恋旧情的人,他找到香港的家人后去了加拿大定居,但是却始终没有忘记留在内地的妻儿,局势有所缓解后马上回来把他们接走。可惜他的妻子并没能享受到多久的好日子,几年之后便在多伦多患癌症过世了。
当然这些都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之牧走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印象。只是听说之牧的母亲很喜欢小时候的我,经常称赞我玉雪可爱,还送了我一块刘家的传家玉佩。
成年之后再见到之牧,他已经顶着加拿大籍华人身份,回中国是为了投资,方家只是他顺道拜访的对象。当时听到他们谈起这些年代久远的往事,再想一想那块玉佩,我的感觉很诡异,很像古小说里的指腹为婚,而父亲的态度好像很希望他能够报答当年的恩情,娶我们三姐妹中的一个,这简直让我觉得颜面扫地。而且我觉得他是那种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的人,所以那时我有多远就躲他多远,却没想到终是如了父亲的愿。外人看到的景象是王子与曾经有恩于他的长公主共结连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真实情况是公主被迫和番,痛苦下嫁,谁也不能指望一个被胁迫的女人温柔款致、娇柔羞涩吧?
那时候的我一心想着和夏单远远走高飞,因为计划失败而嫁给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痛不欲生,也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看,但日子久了也就终于认命了。多奇怪,我自认不是荡妇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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