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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兴城,唐仇就亲自开车来接。
两个男人在车站门口面对面,都是一脸晦气的样子。
虽然不乐意见到裴思建,但他陪着欢欢一路过来,也算是尽职尽责。哪知这货蹬鼻子上脸很不识趣,竟然还挤上了他的座驾,非要蹭个顺风车。
唐仇鼓着一肚子气,无处发泄,只好暗自打嗝,把满腔怒意都化成饱嗝,对着裴思建开喷。
裴思建却极为狡猾,心知堤高于岸浪必摧之,此刻就该让唐仇当浪催的,他就伏低做小,摆出受委屈的姿态,博同情心。
许尽欢哪里料到这两个男的一见面就这么多心眼,车一开动,她就在后座上催问。
“怎么回事?爸爸怎么就杀人了?”
因为裴思建不乐意她和唐仇排排坐,而唐仇不乐意她和裴思建排排坐,所以索性两个男人排排坐,谁也别挑剔。
哟!这会子改叫爸爸了!唐仇心里明白,虽然这壳子里的东西不是许尽欢,但她这个态度表明她还是愿意当许尽欢。既然她愿意当,他自然也是顺水推舟,仍旧当她是许尽欢。
这样也好,大家都好。
关于许海天杀人一事,唐仇也是不知该如何开口。因为这事吧,着实有点“没脸说”,尤其是当着裴思建这个“外人”。
然而裴总不把自己当外人,见他支支吾吾不开口,也跟着催。
“你倒是说话呀?许董到底怎么了?怎么会涉嫌杀人呢?”
许海天要杀人也不会自己动手啊!多少年的老江湖,还惹这个骚?
可偏偏他就惹了骚!唉,男人啊,就是管不住自己的第三条腿!
不是唐仇拆自己老丈人的台,实在是这事……它就是这么回事!
许海天早年发迹跟老婆有关,后来中年丧妻,虽没有再娶,可也没闲着。正因为如此,才跟许尽欢关系搞得那么僵。
在女儿这边受挫,许海天自觉格外需要一点女性温柔抚慰,于是男女关系更是一团乱麻。
他虽然风流不羁,但自认对许尽欢是宠爱有加,对妻子那也算得上仁至义尽。毕竟,从头到尾,他都没把别的女人抬进家门,也没搞出什么乱七八糟的私生子。偌大的家业,到头来还是落在唯一的宝贝许尽欢头上。
许尽欢不争气,他也兢兢业业的为她找了一个能干的佳婿。
是真能干,宜家宜室,能干又能干!
他都做到这个份上,还不够吗?
典型的男性思维!压根没搞明白老婆女儿到底要的是什么,气的又是什么!
许尽欢失踪四年,许海天不是不后悔的,也想过要改。可是,人在江湖,改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何况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尤其这风流二字就是他的罩门所在。
想当初能让大家千金聂萍看上他,也正是因为他风流潇洒,英俊有才。聂萍那是真被他迷住了,又不是没见过世面,可这样出色的小伙子从天而降,她也把持不住了。
如今许海天四十七岁,真是男人最好的黄金期,成熟帅叔叔,老中青三代都能砍杀无误。又身负万千家产,走到哪儿都是一枚烁烁放光的大钻石。
所以有时候不必他招惹,光是站在那儿,但凡有点“上进心”的女子,又有那一个不想把他这颗钻石戴在自己手上。
就算戴不到无名指,拿来把玩几天也是颇有益处。
然而许海天为了女儿,也确实是收敛了许多。因为宝贝女儿失而复得,且“身患恶疾,危在旦夕”,他这个做父亲的,也着实没有心思风流了。
可树欲静而风不止!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不,“许老狗”被人暗算,跌进了臭水沟里,惹了一身骚。
若不是公司花了一大笔钱打点报社网站,唐仇都能想到此刻大小网站,各路报纸头版头条是什么标题了——十八岁外围女果死神秘会所,X姓亿万富豪与之同床共舞!
马蛋!这个“共舞”二字用的妙!一笔道尽男女密事,简直勾人眼球。连“果死”都暗淡了。这是大律师从网站截下来的标题,千钧一发。
“所以,因为这警察就怀疑爸爸杀人了?”对许海天的“丑事”,许尽欢是一点也没兴趣。只是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
在神秘会所富豪与外围女那点破事,老百姓都不觉得稀罕了。至多出了人命,就涉及了刑事。可许海天怎么看都不像是会杀人,至少不会杀外围女。所以这里面肯定还有事!
兴许是玩了什么“极限运动”,意外死。?要么就是用了什么“助兴”的药物,导致了意外。
看着许尽欢一脸“很懂”的表情,两位男士也是格外吃惊。
她这是从哪儿掌握到的“丰富知识”?
许大仙表示,活得久就懂得多。何况这算什么新鲜事,都是老祖宗玩剩下的,好么!哥还是人的那会,什么没见识过!
行行行,你见多识广,你老马识途,你经验丰富!
唐仇深吸一口气,声音突然压低。
“其实,若是普通的案子,警察也不至于这样。本来就没有怀疑到董事长头上,只是案情有些复杂,有些疑点只有董事长能说清。毕竟当晚,和那个女孩在一起的,只有他。”
会所的房间外都有监控,唯独里面没有,怕涉及*。来这里的非富即贵,给会所主人一百个豹子胆,也不敢把监控装里面去。所以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许海天和那个死者清楚了。
“发生了什么?”裴思建问。
“问题就在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知道?”
“对,董事长说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就发现那女孩死在自己身边!”
“这样的话,警察可不会相信。”
“是啊,换谁都不会信!何况,那女孩……死成那个样子,他怎么能说什么度不知道呢?”
“死成那个样子?哪个样子?”
唐仇抿了抿嘴。前方正好一个红灯,把车截住。
他看着那个红彤彤的灯,开口说道。
“那个女孩被剥了皮!”
“嗯?剥皮?”这可有点骇人听闻了。
唐仇伸手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
“从头到脚,连同脸一起,都被剥了个精光!简直就跟脱了一层连体衣似的!据说进去的抬尸体的警察都吓坏了,以为遇上了变态杀人案。”
“什么?发生这样的事,许董怎么可能不知道?”
“对啊!你说一大活人在旁边被人剥成那个样子,你还能睡得着?”
“受害者没有喊叫吗?”
“不知道!房间里没有监控,隔音效果又好,兴许是叫了,可外面也听不到。法医解剖说,那女孩被剥皮的时候还是活着的,死因是活活流血而死。凶手剥了她的皮之后,还把她的颈部大血管给咬断了!”
“咬断?为什么要这样做?能把人皮肤完整剥下来,肯定是要借助工具的。既然有工具,为什么要用咬?这只能说明,凶手跟死者有仇。他这是故意的,是一种报复行为。”
“对啊!这肯定是报复,仇很大!颈部大动脉啊,咬断那血喷出来就跟喷泉似的。那房间,那床,都没法看了!你说这可怕不可怕?”
不知不觉,两男人就聊上了。
根据唐仇所说的情况,这个案子还真是复杂极了。然而越是复杂,越是诡异,到越是洗脱许海天的嫌疑。
一则许海天绝没有这样剥人皮的精妙手段,二则也没有这样的杀人动机。
但他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也确实是难以服众,除非……
“有没有可能许董被下了药?”
“药理分析早就做过了,警方做了一遍,我们自己也做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药物残留。”
“会不会是这边的机构检测不出呢?”
“已经采了血送到美国的实验室,希望那边能有好消息!”
“警方也未必有确切的证据控告许董!”
“律师也是这么说,疑罪从无,没有直接的证据链和杀人动机,想要控告董事长故意杀人很难成立。但不能成立不代表不能立案,一旦立案,进入司法程序,那对董事长和公司都是很大的不利!现在关键就是立案到进入司法程序这段时间,一定要有所突破!我已经聘请了私人侦探调查,这个人在熟悉警方内部运作,可以及时跟进,掌握主动。”唐仇皱了皱眉。
风流案子他是真不怕,反正许海天在男女之事上一贯的不要脸,大小报纸也都晓得海天董事长的脾性。但现在这是刑事案件,弄得不好,董事长可就阴沟里翻船。
公司里阴奉阳违等着看董事长翻船的人多多少,等着他唐仇落脚的多多少?怎能让这些人称心如意!不为自己,他还要为欢欢!这偌大的家产,是属于她和他的,绝不交给别人!
唐仇磨了磨后槽牙,暗暗发狠。
裴思建点点头,看他的目光有了些许赞许。从他提前离开到现在连四十八小时都没到,他就已经为许海天安排了那么多。可见许海天当年选择他成为接班人,是没有看走眼。
对手旗鼓相当,才显得自己本事更高。唐仇这个对手,他还是高看一眼的。
不过,光是他们两个在前面说,后座的许尽欢怎么没声了?
回过头去,看了一眼。
“你怎么看?”
许尽欢扁着嘴,表情倒是一点也不担忧,就是有点怪怪的。
看她这幅表情,他就知道她一定有见解。许海天这桩祸事疑点重重,极其诡异。八成是她的能力范围!
她摇摇头。
“人不是爸爸杀的!”
这还用你说!董事长能干那种事么?唐仇心想,发动车子,重新上路。
“爸爸是被人暗算了!那个女孩是死于诅咒!”
从她嘴里冒出诅咒二字,两位男士是一点也不惊讶。但问题是,什么样的诅咒会把一个女孩全身上下的皮都剥了?
这么可怕!
“与其说它是一个诅咒,不如说这是一种邪术!这个邪术有个名字,叫做锦衣夜行。”
*
“锦衣夜行?”听着还挺美的哈,两位男士面面相觑。
许尽欢皱着眉,目光看向车窗外,一下看得很远很远,末了像个老太爷似的长长叹了口气。
“已经一百多年没见过这个邪术了!想不到如今还有人在用!”
哟,一开口就是一百多年。活的可真够久远的!
看着她如花般的娇颜,听着这古井似的叹息,再想到解语花说过的那些话,让车里两位男士都由衷的对这个霸占了许尽欢壳子的“老东西”叹为观止。
您老见多识广,就快点给我们小辈说解说解,长长见识吧。
许大仙摇摇头。
“这天下,男人追求长生不老,女人自然追求青春永驻。男人怕死,女人怕老。这个锦衣夜行的邪术,就是专门用来防老的。”
“防老?”
“也不止是防老,还能防丑,总之就是留住美貌,留住青春。”
人老表现在何处?一眼看就是外貌。皮肤皱了,糙了,黄了,长斑了,就是老了。妙龄少女二八年华,哪里需要什么玻尿酸羊胎素?青春就是她们最好的化妆品。清水洗一把脸,就是凝脂如滑,弹指欲破。
可这样的好日子能维持多久?十年都不会到。
十年,足够一个哇哇作响的婴儿长成满地乱跑的野猴,也足够让一位青春妙龄的少女长成一个步步衰退的妇女。
时光是一把刀,一刀一刀的在人身上雕刻。谁也拦不住这位雕刻师的手!
拦不住怎么办?那只好从别人那里抢咯!
现代科技创造了无数奇迹,整容,化妆,打玻尿酸,打羊胎素,打美白针,填充自身脂肪,或者又抽脂减肥。
不是从畜生身上抢,就是从自然那里抢。总之,自己造不出,只好拿别人的。
这样做还算正常,因为毕竟没有害人之心!
然而这些方法效果也是差强人意!玻尿酸打多了,脸会肿。肉毒杆菌打多了,脸会僵。羊胎素打多了,坏处倒是没有,可效果也没有,因为年纪到了,再多的努力也没用。
地心引力无法抗拒,该下垂的还是下垂,该枯萎的还是枯萎。
至于整容,后遗症就更多,死在手术台上都算幸运。弄得不好,死不成变成丑八怪,才叫人生不如死。
一旦美过,好过,受过万般宠爱,又怎会有人甘心变丑,变老,被众人嫌弃?
不甘心,那就只好动邪念!于是,就有了“锦衣夜行”!
这东西是要害人的!因为人人都只有一张皮,你从别人身上夺皮,就等于是要别人的命!
所谓“锦衣”指的就是美女皮。也只得美女的皮囊才会有人要抢,长得丑,白给都不要!
“夜行”指的是,拿了别人的皮套在自己身上,这样的人还是人吗?自己的皮都不要了,没有皮,人还能活吗?既然不能活,还是人吗?既然不是人,那就不能在太阳下行走。因为太阳最正,阳光之下容不得邪祟行走。
所以,穿了锦衣的人白天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太阳落山,阳气散尽,才能出行。
所以整个邪术才叫“锦衣夜行”!
套在外面的那层皮,已经不是皮,是“锦衣”,也就是一件衣裳。
衣裳么,穿旧了肯定是要换的!何况,人皮脱离了人体,还能长长久久的活着?从剥下来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之所以当时没有烂,没有臭,是把主人的生气封在了皮里。
一口青春之气憋着,才保持鲜亮白嫩。
可这口气能憋多久呢?也就两三个月吧!何况,这口生气里还包含着主人临死之前被剥皮的怨气和怒气!倘若穿久了,怨毒侵入三魂七魄,也是要遭殃的。
但最要紧,还是生气没了,皮就完了。
于是这张皮只得丢弃,如同丢弃一件旧衣服一样。
反正天下妙龄少女那么多,多的就跟工厂里出来的成衣一样,可以尽情挑选,穿在身上。
可惜这种邪术太伤阴损,但凡施展出来,必定害人害己。
一百多年前,她见过的那一次,就是一位懂得施展邪术的巫师,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夺了别人身上的皮。
他为爱人换了二十多张人皮,等同于害了二十多条人命。
结果呢?到头来还不是害人害己!巫师总以为自己能镇得住那些冤魂,殊不知恶事做多了,老天爷都容不下。
最后他的爱人在逃跑的时候被天雷击中,魂飞魄散不说,花容月貌也被烧成一条黑炭,死的丑陋至极。
而巫师则被二十多个冤魂缚住手脚,拖进泥塘,活活淹死。
她以为这种邪术已经随着这个巫师的死,彻底消失在世上。哪成想一百多年之后,又在这个花花世界,听到了这剥美女皮的惨事!
可见,人性不灭,恶事永存。
------题外话------
刚救完渣康,许老爹又出幺蛾子!
欢哥仰天长叹:哎呀,我身边的男人,就没一个省心的。好累,心好累!
感谢嘿鱼儿的1月票,5698708的1评价票,a之鉌的2美钻,乐乐的2鲜花。爱你们,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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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会子改叫爸爸了!唐仇心里明白,虽然这壳子里的东西不是许尽欢,但她这个态度表明她还是愿意当许尽欢。既然她愿意当,他自然也是顺水推舟,仍旧当她是许尽欢。
这样也好,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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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尽欢不争气,他也兢兢业业的为她找了一个能干的佳婿。
是真能干,宜家宜室,能干又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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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许海天四十七岁,真是男人最好的黄金期,成熟帅叔叔,老中青三代都能砍杀无误。又身负万千家产,走到哪儿都是一枚烁烁放光的大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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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因为这警察就怀疑爸爸杀人了?”对许海天的“丑事”,许尽欢是一点也没兴趣。只是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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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若是普通的案子,警察也不至于这样。本来就没有怀疑到董事长头上,只是案情有些复杂,有些疑点只有董事长能说清。毕竟当晚,和那个女孩在一起的,只有他。”
会所的房间外都有监控,唯独里面没有,怕涉及*。来这里的非富即贵,给会所主人一百个豹子胆,也不敢把监控装里面去。所以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许海天和那个死者清楚了。
“发生了什么?”裴思建问。
“问题就在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知道?”
“对,董事长说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就发现那女孩死在自己身边!”
“这样的话,警察可不会相信。”
“是啊,换谁都不会信!何况,那女孩……死成那个样子,他怎么能说什么度不知道呢?”
“死成那个样子?哪个样子?”
唐仇抿了抿嘴。前方正好一个红灯,把车截住。
他看着那个红彤彤的灯,开口说道。
“那个女孩被剥了皮!”
“嗯?剥皮?”这可有点骇人听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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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到脚,连同脸一起,都被剥了个精光!简直就跟脱了一层连体衣似的!据说进去的抬尸体的警察都吓坏了,以为遇上了变态杀人案。”
“什么?发生这样的事,许董怎么可能不知道?”
“对啊!你说一大活人在旁边被人剥成那个样子,你还能睡得着?”
“受害者没有喊叫吗?”
“不知道!房间里没有监控,隔音效果又好,兴许是叫了,可外面也听不到。法医解剖说,那女孩被剥皮的时候还是活着的,死因是活活流血而死。凶手剥了她的皮之后,还把她的颈部大血管给咬断了!”
“咬断?为什么要这样做?能把人皮肤完整剥下来,肯定是要借助工具的。既然有工具,为什么要用咬?这只能说明,凶手跟死者有仇。他这是故意的,是一种报复行为。”
“对啊!这肯定是报复,仇很大!颈部大动脉啊,咬断那血喷出来就跟喷泉似的。那房间,那床,都没法看了!你说这可怕不可怕?”
不知不觉,两男人就聊上了。
根据唐仇所说的情况,这个案子还真是复杂极了。然而越是复杂,越是诡异,到越是洗脱许海天的嫌疑。
一则许海天绝没有这样剥人皮的精妙手段,二则也没有这样的杀人动机。
但他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也确实是难以服众,除非……
“有没有可能许董被下了药?”
“药理分析早就做过了,警方做了一遍,我们自己也做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药物残留。”
“会不会是这边的机构检测不出呢?”
“已经采了血送到美国的实验室,希望那边能有好消息!”
“警方也未必有确切的证据控告许董!”
“律师也是这么说,疑罪从无,没有直接的证据链和杀人动机,想要控告董事长故意杀人很难成立。但不能成立不代表不能立案,一旦立案,进入司法程序,那对董事长和公司都是很大的不利!现在关键就是立案到进入司法程序这段时间,一定要有所突破!我已经聘请了私人侦探调查,这个人在熟悉警方内部运作,可以及时跟进,掌握主动。”唐仇皱了皱眉。
风流案子他是真不怕,反正许海天在男女之事上一贯的不要脸,大小报纸也都晓得海天董事长的脾性。但现在这是刑事案件,弄得不好,董事长可就阴沟里翻船。
公司里阴奉阳违等着看董事长翻船的人多多少,等着他唐仇落脚的多多少?怎能让这些人称心如意!不为自己,他还要为欢欢!这偌大的家产,是属于她和他的,绝不交给别人!
唐仇磨了磨后槽牙,暗暗发狠。
裴思建点点头,看他的目光有了些许赞许。从他提前离开到现在连四十八小时都没到,他就已经为许海天安排了那么多。可见许海天当年选择他成为接班人,是没有看走眼。
对手旗鼓相当,才显得自己本事更高。唐仇这个对手,他还是高看一眼的。
不过,光是他们两个在前面说,后座的许尽欢怎么没声了?
回过头去,看了一眼。
“你怎么看?”
许尽欢扁着嘴,表情倒是一点也不担忧,就是有点怪怪的。
看她这幅表情,他就知道她一定有见解。许海天这桩祸事疑点重重,极其诡异。八成是她的能力范围!
她摇摇头。
“人不是爸爸杀的!”
这还用你说!董事长能干那种事么?唐仇心想,发动车子,重新上路。
“爸爸是被人暗算了!那个女孩是死于诅咒!”
从她嘴里冒出诅咒二字,两位男士是一点也不惊讶。但问题是,什么样的诅咒会把一个女孩全身上下的皮都剥了?
这么可怕!
“与其说它是一个诅咒,不如说这是一种邪术!这个邪术有个名字,叫做锦衣夜行。”
*
“锦衣夜行?”听着还挺美的哈,两位男士面面相觑。
许尽欢皱着眉,目光看向车窗外,一下看得很远很远,末了像个老太爷似的长长叹了口气。
“已经一百多年没见过这个邪术了!想不到如今还有人在用!”
哟,一开口就是一百多年。活的可真够久远的!
看着她如花般的娇颜,听着这古井似的叹息,再想到解语花说过的那些话,让车里两位男士都由衷的对这个霸占了许尽欢壳子的“老东西”叹为观止。
您老见多识广,就快点给我们小辈说解说解,长长见识吧。
许大仙摇摇头。
“这天下,男人追求长生不老,女人自然追求青春永驻。男人怕死,女人怕老。这个锦衣夜行的邪术,就是专门用来防老的。”
“防老?”
“也不止是防老,还能防丑,总之就是留住美貌,留住青春。”
人老表现在何处?一眼看就是外貌。皮肤皱了,糙了,黄了,长斑了,就是老了。妙龄少女二八年华,哪里需要什么玻尿酸羊胎素?青春就是她们最好的化妆品。清水洗一把脸,就是凝脂如滑,弹指欲破。
可这样的好日子能维持多久?十年都不会到。
十年,足够一个哇哇作响的婴儿长成满地乱跑的野猴,也足够让一位青春妙龄的少女长成一个步步衰退的妇女。
时光是一把刀,一刀一刀的在人身上雕刻。谁也拦不住这位雕刻师的手!
拦不住怎么办?那只好从别人那里抢咯!
现代科技创造了无数奇迹,整容,化妆,打玻尿酸,打羊胎素,打美白针,填充自身脂肪,或者又抽脂减肥。
不是从畜生身上抢,就是从自然那里抢。总之,自己造不出,只好拿别人的。
这样做还算正常,因为毕竟没有害人之心!
然而这些方法效果也是差强人意!玻尿酸打多了,脸会肿。肉毒杆菌打多了,脸会僵。羊胎素打多了,坏处倒是没有,可效果也没有,因为年纪到了,再多的努力也没用。
地心引力无法抗拒,该下垂的还是下垂,该枯萎的还是枯萎。
至于整容,后遗症就更多,死在手术台上都算幸运。弄得不好,死不成变成丑八怪,才叫人生不如死。
一旦美过,好过,受过万般宠爱,又怎会有人甘心变丑,变老,被众人嫌弃?
不甘心,那就只好动邪念!于是,就有了“锦衣夜行”!
这东西是要害人的!因为人人都只有一张皮,你从别人身上夺皮,就等于是要别人的命!
所谓“锦衣”指的就是美女皮。也只得美女的皮囊才会有人要抢,长得丑,白给都不要!
“夜行”指的是,拿了别人的皮套在自己身上,这样的人还是人吗?自己的皮都不要了,没有皮,人还能活吗?既然不能活,还是人吗?既然不是人,那就不能在太阳下行走。因为太阳最正,阳光之下容不得邪祟行走。
所以,穿了锦衣的人白天是不能出门的,只有太阳落山,阳气散尽,才能出行。
所以整个邪术才叫“锦衣夜行”!
套在外面的那层皮,已经不是皮,是“锦衣”,也就是一件衣裳。
衣裳么,穿旧了肯定是要换的!何况,人皮脱离了人体,还能长长久久的活着?从剥下来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之所以当时没有烂,没有臭,是把主人的生气封在了皮里。
一口青春之气憋着,才保持鲜亮白嫩。
可这口气能憋多久呢?也就两三个月吧!何况,这口生气里还包含着主人临死之前被剥皮的怨气和怒气!倘若穿久了,怨毒侵入三魂七魄,也是要遭殃的。
但最要紧,还是生气没了,皮就完了。
于是这张皮只得丢弃,如同丢弃一件旧衣服一样。
反正天下妙龄少女那么多,多的就跟工厂里出来的成衣一样,可以尽情挑选,穿在身上。
可惜这种邪术太伤阴损,但凡施展出来,必定害人害己。
一百多年前,她见过的那一次,就是一位懂得施展邪术的巫师,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夺了别人身上的皮。
他为爱人换了二十多张人皮,等同于害了二十多条人命。
结果呢?到头来还不是害人害己!巫师总以为自己能镇得住那些冤魂,殊不知恶事做多了,老天爷都容不下。
最后他的爱人在逃跑的时候被天雷击中,魂飞魄散不说,花容月貌也被烧成一条黑炭,死的丑陋至极。
而巫师则被二十多个冤魂缚住手脚,拖进泥塘,活活淹死。
她以为这种邪术已经随着这个巫师的死,彻底消失在世上。哪成想一百多年之后,又在这个花花世界,听到了这剥美女皮的惨事!
可见,人性不灭,恶事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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