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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极其明显的相似之处。
10、超高精度机床,请注意,这个名字是我当初为了偷懒,采用的非专业性名称,这个在《科技风暴》中,同样一模一样。
11、昆虫仿生学技术。
12、海水淡化西输工程,这个《科技风暴》是原封不动的照搬《未来接收器》。围绕这项科技展开的故事桥段,跟《未来接收器》也是一模一样。
13、在《未来接收器》中,新型太阳能电池板也是一卖点。在《未来接收器》中,主角仿制的新型太阳能电池板,转化效率是百分之六十几,这一个细节,在《科技风暴》中,完全照搬。
难道改成百分之五十几,七十几,就那么难?再次汗颜。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另外关于机床、酒店、中文编程程序、中文操作系统等,因为在其他类似小说有类似的情节,便不再举例。
但是如果将《科技风暴》中所有提及的科技方向,也就是整个科技树从小说中摘出来单看的话,就会发现《科技风暴》中的科技树与《未来接收器》中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在科技树方向,以及围绕科技树所展开的故事情节上,《科技风暴》不敢说是百分之百的抄袭《未来接收器》,却也有七八成的类似。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风暴》到目前为止,仅仅连载了290余章,就有这么多完全相同的地方,不抄袭,又能定性为什么?
不要跟我说借鉴,我不信。如果将其定性为借鉴的话,是不是以后谁都可以拿着起点的作品,比方说《阳神》、《九鼎记》之类的作品,改头换面一番后,到纵横重新发布一遍呢?
做为《未来接收器》的作者,我并不想打压任何同行,但是让我不满的是,我在《科技风暴》中,除了看到女人多一点、**快一点之外,几乎看不到太多的创新,简直就像是《未来接收器》的翻版。
当然,有些事情,我说了不算。我一开始并不知道《科技风暴》,是我的一位读者通过q |w|W,对我做出提醒的,我的读者跟说我,他看《科技风暴》就像是看《未来接收器》,尤其是越往后越是如此。
我粗略的看了一下《科技风暴》,因为看的不是很细,目前大概发现了这些问题,如果不进行及时阻止的话,我相信《科技风暴》的作者仍旧会大规模的抄袭下去的。
希望能够对此事,认真的处理。
《未来接收器》作者:大秦骑兵
2011-11-14
附件:抄袭如何认定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权司[1999]第6号
某某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I640
有极其明显的相似之处。
10、超高精度机床,请注意,这个名字是我当初为了偷懒,采用的非专业性名称,这个在《科技风暴》中,同样一模一样。
11、昆虫仿生学技术。
12、海水淡化西输工程,这个《科技风暴》是原封不动的照搬《未来接收器》。围绕这项科技展开的故事桥段,跟《未来接收器》也是一模一样。
13、在《未来接收器》中,新型太阳能电池板也是一卖点。在《未来接收器》中,主角仿制的新型太阳能电池板,转化效率是百分之六十几,这一个细节,在《科技风暴》中,完全照搬。
难道改成百分之五十几,七十几,就那么难?再次汗颜。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另外关于机床、酒店、中文编程程序、中文操作系统等,因为在其他类似小说有类似的情节,便不再举例。
但是如果将《科技风暴》中所有提及的科技方向,也就是整个科技树从小说中摘出来单看的话,就会发现《科技风暴》中的科技树与《未来接收器》中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在科技树方向,以及围绕科技树所展开的故事情节上,《科技风暴》不敢说是百分之百的抄袭《未来接收器》,却也有七八成的类似。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风暴》到目前为止,仅仅连载了290余章,就有这么多完全相同的地方,不抄袭,又能定性为什么?
不要跟我说借鉴,我不信。如果将其定性为借鉴的话,是不是以后谁都可以拿着起点的作品,比方说《阳神》、《九鼎记》之类的作品,改头换面一番后,到纵横重新发布一遍呢?
做为《未来接收器》的作者,我并不想打压任何同行,但是让我不满的是,我在《科技风暴》中,除了看到女人多一点、**快一点之外,几乎看不到太多的创新,简直就像是《未来接收器》的翻版。
当然,有些事情,我说了不算。我一开始并不知道《科技风暴》,是我的一位读者通过q |w|W,对我做出提醒的,我的读者跟说我,他看《科技风暴》就像是看《未来接收器》,尤其是越往后越是如此。
我粗略的看了一下《科技风暴》,因为看的不是很细,目前大概发现了这些问题,如果不进行及时阻止的话,我相信《科技风暴》的作者仍旧会大规模的抄袭下去的。
希望能够对此事,认真的处理。
《未来接收器》作者:大秦骑兵
2011-11-14
附件:抄袭如何认定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权司[1999]第6号
某某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I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