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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公司我伯伯股份最多,第二是我妈妈的,然后是那个女人和伯伯儿子的。但你不要小瞧那女人,她在这里还另有一个公司挺大的。”
“你伯伯跟她离婚了,她还来这里?”“你的脑筋就是跟不上时代,离婚就一定是冤家对头了?这有什么的,看一看,那女人样子比得上我妈吗?”当然是有距离的,但我不作声了。
她叫王妃兰,一个高贵的姓名。她现在的丈夫叫何其宗,一个亿万富翁。那晚上,我的目光被阿东的妈妈所牵引。以后,我好几次与阿东到他妈妈家或是她公司见到她,她对我甚是宠爱。就像自己儿子一样对待。一次,她问我多少岁了,我说25,她说她已是40了。
她对阿东是最溺爱,但阿东从小就是一个花花公子,是好玩之人。她真没办法。爱屋及乌,她对我也另眼相看。我倒成了她家的常客,多数是我自己去而没同阿东去。
她丈夫何叔叔(我称呼他)对我这样一个有事业心又有灵活头脑却诚实之人不胜赏识,我也常和他谈生意上的事,给他出些好主意。那次,我和阿东一起去,阿东一口一个哥地叫我,王阿姨见我和阿东那么亲热。
而且我对阿东也那么爱护,不禁感动得流下泪来,说:“阿东有你这个好哥哥,我真放心了。”
她提议认我做干儿子。有这样美貌高贵的干妈,我自然求之不得。从此,我就亲热地称王阿姨为干妈,称何叔叔为干爹。干妈王妃兰,以她美貌、高贵、成熟、华丽、神秘而让这个城市的男人从心里臣伏于她的石榴裙下,她那么的雍荣华贵,男人们把她誉为b市“蓝宝石”她是市里一个名为“金皇后”四星级酒店的董事长,人们在很多场合中也称她为“金皇后”一些人也把她姓名中的“兰”字去掉,称她为“王妃”
干爹干妈夫妻俩对我视如亲儿,一心培养我在商场上的本领,特别干妈对我是严格要求,在生活上她曾说过最讨厌那种醉生梦死不思进取的人,还有那些寻花问柳的人。
她最欣赏我的诚实的实在,说这比什么都重要。正当我公司开张时,江哥也转业来到这个城市,毫无疑问,这是林副市长帮的忙。
他一进来就到了一个区的公安局当了政委,而姣嫂因原来是随军家属,没有干部和工人指标,林副市长便安排她到一个国有公司搞收发工作。
但不久,江哥就因男女关系被处分,通过林叔叔又调到了市政府招待宾馆做了个副总经理。我大部时间在料理公司业务,公司也得到了大的发展。几个月下来,林叔叔给我介绍的几单大的生意,我就把投资给回收了。说实在的,有一个副市长在做后盾,即使没有本也一样可以做大生意,特别是一些工程转包,承接政府工程,得到国家经济资讯什么的,一转手就是好几十万,上百万。
当然,我明白,这一切都是林叔叔的,而且我对这种生意也不是很感兴趣,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是打法律和政策的擦边球,很危险的。
而且,林叔叔不可能还当几十年的领导,我要趁他给我资本时学会在商海里搏击,要靠自己,这样才能实现我来这个城市时那心潮澎湃的初衷。
所以,我把凡是林叔叔帮助所赚的钱全交给了他,而我自己做了好几单,竟赚了八九十万,我信心更足了,对自己也有了认识。
而林叔叔对我把全部所得交给他,自己做时,更对我是赞赏有加。在工作之余,林叔叔还是常让我给他驾车,送他到处玩乐。江哥也常陪着一起去,当然,江哥去时并不只是他自己,而是带上两三个宾馆里的姑娘,很漂亮的,他们两人常换口味。刚开始江哥还因为车坐不下无法给我带(因车是五个座位,我们三人再带两姑娘就满了)而有些歉意,倒是林叔叔彷佛是对自己儿子一般说:“别给他带,年轻人不要那么快学坏。”
个公司我伯伯股份最多,第二是我妈妈的,然后是那个女人和伯伯儿子的。但你不要小瞧那女人,她在这里还另有一个公司挺大的。”
“你伯伯跟她离婚了,她还来这里?”“你的脑筋就是跟不上时代,离婚就一定是冤家对头了?这有什么的,看一看,那女人样子比得上我妈吗?”当然是有距离的,但我不作声了。
她叫王妃兰,一个高贵的姓名。她现在的丈夫叫何其宗,一个亿万富翁。那晚上,我的目光被阿东的妈妈所牵引。以后,我好几次与阿东到他妈妈家或是她公司见到她,她对我甚是宠爱。就像自己儿子一样对待。一次,她问我多少岁了,我说25,她说她已是40了。
她对阿东是最溺爱,但阿东从小就是一个花花公子,是好玩之人。她真没办法。爱屋及乌,她对我也另眼相看。我倒成了她家的常客,多数是我自己去而没同阿东去。
她丈夫何叔叔(我称呼他)对我这样一个有事业心又有灵活头脑却诚实之人不胜赏识,我也常和他谈生意上的事,给他出些好主意。那次,我和阿东一起去,阿东一口一个哥地叫我,王阿姨见我和阿东那么亲热。
而且我对阿东也那么爱护,不禁感动得流下泪来,说:“阿东有你这个好哥哥,我真放心了。”
她提议认我做干儿子。有这样美貌高贵的干妈,我自然求之不得。从此,我就亲热地称王阿姨为干妈,称何叔叔为干爹。干妈王妃兰,以她美貌、高贵、成熟、华丽、神秘而让这个城市的男人从心里臣伏于她的石榴裙下,她那么的雍荣华贵,男人们把她誉为b市“蓝宝石”她是市里一个名为“金皇后”四星级酒店的董事长,人们在很多场合中也称她为“金皇后”一些人也把她姓名中的“兰”字去掉,称她为“王妃”
干爹干妈夫妻俩对我视如亲儿,一心培养我在商场上的本领,特别干妈对我是严格要求,在生活上她曾说过最讨厌那种醉生梦死不思进取的人,还有那些寻花问柳的人。
她最欣赏我的诚实的实在,说这比什么都重要。正当我公司开张时,江哥也转业来到这个城市,毫无疑问,这是林副市长帮的忙。
他一进来就到了一个区的公安局当了政委,而姣嫂因原来是随军家属,没有干部和工人指标,林副市长便安排她到一个国有公司搞收发工作。
但不久,江哥就因男女关系被处分,通过林叔叔又调到了市政府招待宾馆做了个副总经理。我大部时间在料理公司业务,公司也得到了大的发展。几个月下来,林叔叔给我介绍的几单大的生意,我就把投资给回收了。说实在的,有一个副市长在做后盾,即使没有本也一样可以做大生意,特别是一些工程转包,承接政府工程,得到国家经济资讯什么的,一转手就是好几十万,上百万。
当然,我明白,这一切都是林叔叔的,而且我对这种生意也不是很感兴趣,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是打法律和政策的擦边球,很危险的。
而且,林叔叔不可能还当几十年的领导,我要趁他给我资本时学会在商海里搏击,要靠自己,这样才能实现我来这个城市时那心潮澎湃的初衷。
所以,我把凡是林叔叔帮助所赚的钱全交给了他,而我自己做了好几单,竟赚了八九十万,我信心更足了,对自己也有了认识。
而林叔叔对我把全部所得交给他,自己做时,更对我是赞赏有加。在工作之余,林叔叔还是常让我给他驾车,送他到处玩乐。江哥也常陪着一起去,当然,江哥去时并不只是他自己,而是带上两三个宾馆里的姑娘,很漂亮的,他们两人常换口味。刚开始江哥还因为车坐不下无法给我带(因车是五个座位,我们三人再带两姑娘就满了)而有些歉意,倒是林叔叔彷佛是对自己儿子一般说:“别给他带,年轻人不要那么快学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