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公私分明的崖山人(一)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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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修建大量铁路,以加强对新华夏全国的掌控。
现在,有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摆在崖山人面前。
崖山人在抵达北美的当初,为了生存,不计代价、全身心发展工农业以积蓄力量。这就导致了崖山人在国家的经济中,公私不明的情形十分明显。就拿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来说,新华夏的公职人员是有工资的,但是,崖山人并不拿工资,因为崖山人是靠分布在各行业的投资公司产生的分红生存生活,比较起庞大的分红,对于这点职务工资并没有看在眼里。不仅是公职,在崖山人控股的大大小小的公司里,这样的情况更是随处可见。更严重的弊端是,随着崖山人开办的公司越来越多,尤其是采矿业与重工业,这些都是命脉部门,对国家的影响无与伦比。更严重的是,凭借着崖山人对国家的影响,外人很难涉足这些行业,这就是国-家-权力与资本结合的典型行为。
崖山人通过经济权利的绝对优势来巩固政治权利,通过政治权利来强化经济优势,直接就是后世美帝资本家掌控国家权利的翻版。
新华夏作为一个民主国家,注定了不能由极少数的一群人掌控国家的经济命脉。如果崖山人不识时务的想要长久把持经济命脉,当国家经济的寄生虫,注定不会有好下场。
有鉴于此,林航与张柏林等人决定,还是要明确国家对于这些重工业部门的股权比例才行。
首先出台国土资源法,规定,新华夏所有地下矿藏归属国家所有。其次,个人可以经由国家批准获得矿场经营权,自由核定价格。根据矿藏的品质属相与推测储量,决定国家控股比例。一般而言,品相越高,储量越大,自然国家控股比例更高。在收取税收后,由国家与个人的不同控股比例取得分红。
像崖山人控制的铜铁矿、黄金矿、煤矿,实在是太多了,占了华夏人工矿企业产值的一半。按照崖山人自己的评估,每年至少要将百分之四十的利润上缴。想想一下,每个人的分红直接几乎少了两成,谁能甘心?
但林航等人从崖山人的长远利益考虑,还是必须推行采矿产业国有化进程。否则要么将崖山人推向其余国民的对立面,要么就是让别人效而仿之,导致国家像明朝一样无法获得足够的财源,从而逐渐衰弱,从而国将不国。除此以外,钢铁、造船也将参入国家一部分的股份,至于军火工业就跟不必说了,国家控股比例甚至要超过百分之五十。
除此以外,针对崖山人更是出台一个很严厉的措施,那就是,在中大型企业(新华夏一般定义,员工人数超过300人)任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崖山人人数比例不得超过三成,其余人员要么退出公司,要么降职处理,不参与管理与决策。
另外则是分拆天使投资公司,主要是天使投资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威胁到国家对经济的掌控。为此将天使投资公司分成数个几乎等值的控股公司,每个投资公司都控制了各行各业。崖山人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不同的投资公司并分得等值的份额。
对于大分拆投资公司并且等额分配份额大家并没有太大的反对意见,虽然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导致不同投资公司的价值变得不同从而让自家身价有涨有跌,但都是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但是,直接让渡股权让国家收益,大部分崖山人可就不乐意了。在崖山人看来,这些公司可都是崖山人呕心沥血的产物,让渡出这么庞大的利益给国家,都是很不情愿的,虽然崖山人自认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也不例外。
最后崖山人内部举行了多次会议,毕竟,这是事关全体崖山人福利的大事情。
一派,是当权派,就是林航与张柏林等人,他们从国家的利益以及崖山人的长远利益出发,提出将新华夏事关经济命脉的工矿业与重工业交出部分股权由国家掌控。
另一派以郝有财为首。郝有财自从卸任了城建局长职务后,就进入了华夏人主导的新华夏钢铁集团,任职总经理。屁股决定脑袋,身在其位,自然要任其事。作为崖山人经济利益的代表,他们反对将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公司交给国家,即使是缴纳重税也在所不惜。此时的重工业与后世不同,是个投资周期长、超低利润甚至十分容易亏损的产业。此时重工业生产的钢铁后者机器绝对是超额利润的。因此,即使缴纳给国家重税,照样有超额利润。一旦将股份交给国家,自己损失的可是长期的超额利润。(未完待续)
划修建大量铁路,以加强对新华夏全国的掌控。
现在,有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摆在崖山人面前。
崖山人在抵达北美的当初,为了生存,不计代价、全身心发展工农业以积蓄力量。这就导致了崖山人在国家的经济中,公私不明的情形十分明显。就拿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来说,新华夏的公职人员是有工资的,但是,崖山人并不拿工资,因为崖山人是靠分布在各行业的投资公司产生的分红生存生活,比较起庞大的分红,对于这点职务工资并没有看在眼里。不仅是公职,在崖山人控股的大大小小的公司里,这样的情况更是随处可见。更严重的弊端是,随着崖山人开办的公司越来越多,尤其是采矿业与重工业,这些都是命脉部门,对国家的影响无与伦比。更严重的是,凭借着崖山人对国家的影响,外人很难涉足这些行业,这就是国-家-权力与资本结合的典型行为。
崖山人通过经济权利的绝对优势来巩固政治权利,通过政治权利来强化经济优势,直接就是后世美帝资本家掌控国家权利的翻版。
新华夏作为一个民主国家,注定了不能由极少数的一群人掌控国家的经济命脉。如果崖山人不识时务的想要长久把持经济命脉,当国家经济的寄生虫,注定不会有好下场。
有鉴于此,林航与张柏林等人决定,还是要明确国家对于这些重工业部门的股权比例才行。
首先出台国土资源法,规定,新华夏所有地下矿藏归属国家所有。其次,个人可以经由国家批准获得矿场经营权,自由核定价格。根据矿藏的品质属相与推测储量,决定国家控股比例。一般而言,品相越高,储量越大,自然国家控股比例更高。在收取税收后,由国家与个人的不同控股比例取得分红。
像崖山人控制的铜铁矿、黄金矿、煤矿,实在是太多了,占了华夏人工矿企业产值的一半。按照崖山人自己的评估,每年至少要将百分之四十的利润上缴。想想一下,每个人的分红直接几乎少了两成,谁能甘心?
但林航等人从崖山人的长远利益考虑,还是必须推行采矿产业国有化进程。否则要么将崖山人推向其余国民的对立面,要么就是让别人效而仿之,导致国家像明朝一样无法获得足够的财源,从而逐渐衰弱,从而国将不国。除此以外,钢铁、造船也将参入国家一部分的股份,至于军火工业就跟不必说了,国家控股比例甚至要超过百分之五十。
除此以外,针对崖山人更是出台一个很严厉的措施,那就是,在中大型企业(新华夏一般定义,员工人数超过300人)任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崖山人人数比例不得超过三成,其余人员要么退出公司,要么降职处理,不参与管理与决策。
另外则是分拆天使投资公司,主要是天使投资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威胁到国家对经济的掌控。为此将天使投资公司分成数个几乎等值的控股公司,每个投资公司都控制了各行各业。崖山人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不同的投资公司并分得等值的份额。
对于大分拆投资公司并且等额分配份额大家并没有太大的反对意见,虽然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导致不同投资公司的价值变得不同从而让自家身价有涨有跌,但都是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但是,直接让渡股权让国家收益,大部分崖山人可就不乐意了。在崖山人看来,这些公司可都是崖山人呕心沥血的产物,让渡出这么庞大的利益给国家,都是很不情愿的,虽然崖山人自认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也不例外。
最后崖山人内部举行了多次会议,毕竟,这是事关全体崖山人福利的大事情。
一派,是当权派,就是林航与张柏林等人,他们从国家的利益以及崖山人的长远利益出发,提出将新华夏事关经济命脉的工矿业与重工业交出部分股权由国家掌控。
另一派以郝有财为首。郝有财自从卸任了城建局长职务后,就进入了华夏人主导的新华夏钢铁集团,任职总经理。屁股决定脑袋,身在其位,自然要任其事。作为崖山人经济利益的代表,他们反对将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公司交给国家,即使是缴纳重税也在所不惜。此时的重工业与后世不同,是个投资周期长、超低利润甚至十分容易亏损的产业。此时重工业生产的钢铁后者机器绝对是超额利润的。因此,即使缴纳给国家重税,照样有超额利润。一旦将股份交给国家,自己损失的可是长期的超额利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