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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色中的野合
又是一个双休日,吴国顺的老婆去参加老同学聚会,儿子到学校补课,他正好有了时间,就想与田小麦缠绵一下。尽管他怀疑田小麦傍上了苏正万,想起来像吃了只苍蝇一样恶心,但一想到她的身体,想到她在床上的千呼万唤,他就不由得一阵兴奋,全身充满了活力。他恨她,又无法彻底放弃她。有时,就是带着这种恨,在汗水与肉搏中又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爱。他由此而感慨,人真是个难以理解的怪物,心里一方面在恨她,另一方面又想进入她。一旦进入后,又觉得她是那么的美好,是那么的无可替代。
记得上次与她相约,是在一个月前。他与几个朋友喝酒时,收到了她的信息:“你在干吗?”一看到她的名字,心里就一阵莫名的激动,马上回了信息:“与朋友喝酒。你呢?在忙什么?”信息马上又来了:“我在金海马唱歌,无聊死了。你散伙了给我电话。”他一看到这样的信息,就知道她想见自己,只好对朋友说,有事要回家。一个开车的朋友想放开胆量好好喝一场,就把车钥匙给他,你开车去,明天早上,我到文广局去取车。
吴国顺完全有能力自己买一辆车的,但他不想买。他现在还是体制中人,又是官员,太张扬会引起别人的猜忌。更重要的是,他还享有坐公车的权力,虽然这种权力暂时被人篡夺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定会夺回属于他的那份权威和尊严。
吴国顺上车后,给田小麦发了一条信息:“十五分钟后,你下楼,我来接你。”发完信息,就开车上了路。金州的夜晚褪了白天的浮华,却要比白天看起来阴柔了许多,闪烁的霓虹灯光中多了几分暧昧色彩,让人平添了一种欲望的冲动。车绕过天桥,向南一拐,就在很远的地方看到了“金海马”三个立体感很强的大字,在灯光变幻中放出不同的色彩。这个地方他过去经常来,都是老板们请他来唱歌。他特别不喜欢这种氛围,为了不驳对方的面子,又不得不到这里待一会儿。现在,大权旁落后,昔日那些酒肉朋友一个个远离了他,饭局少多了,正好落个自在。车到金海马门口的广场,他一眼就看到了等候他的田小麦。田小麦今天穿得特别随意,上身着一件白色长袖衫,下身穿着紧身黑色裤,脚蹬一双紫色长靴,外加一个黄色披肩,一个大包,高绾起发髻,整个人就显得身材火辣而又高挑。
他将车开到她面前,打开窗户说:“请吧,小姐。”
田小麦“哇噻”了一声,上了车才说:“没想到我们家的小顺子也玩起了酷,这是谁的车?”
吴国顺忍不住咧起大嘴哈哈大笑了起来。
田小麦说:“傻笑个什么?”
吴国顺边笑边说:“你怎么叫我小顺子?”
田小麦嘻嘻笑着说:“叫着觉得亲切,好玩呗。”
“小顺子是我的小名,这世上除了我们村里的长辈这么叫过我,还没有人再敢这么叫,真是个小妖精,没大没小的,以后不许叫。”
“原来是你小名?真好玩!为啥不能叫?”
“让人听到了多不好?”
“原来你也有怕?你不让我叫,我偏要叫,小顺子,小顺子……”
他被田小麦逗乐了,就嘿嘿笑着说:“小妖精,再叫看我怎么收拾你!”
田小麦就将头凑过来悄悄说:“好呀,本姑娘等着你收拾。”
“现在开车,等回到家里再说。”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这车是谁的?”
“是我一个朋友的,他喝酒,怕出事,我只好把车开来了。”
“要不,开车兜兜风再回去,刚才在KTV乌烟瘴气的,闷死了,是一个老板请广告部的客,他们硬拉上了我。”
吴国顺一听心里酸酸的。过去他在广电局主事时,管理上很严格,绝不允许广告人员吃广告客户的饭,决不允许记者搞有偿新闻。没想到,不到几个月的工夫,物是人非,好不容易形成的良好风气就这么败坏下去了。也罢,一朝天子一朝臣,等到自己坐镇了,再来次废旧革新。
田小麦见他没有吱声,便问:“你在想什么?”
他这才问:“到什么地方去兜风?”
“我们去看看庄稼地好不好?”
“好的。”说着就将车开到了西环城公路上。这条公路上车辆不多,路的两边,一边是城市,一边是田野。白天,农村的人到城里来逛街,晚上,城里人又到田野来散步。时令到了秋天,天气有点儿凉,田野里的风景少了,来田野散步的人寥寥无几。他把车开到田野的土路上,一直开到了一片小树林里,才与田小麦下了车。
秋天的月亮照着大地,微风一起,旁边的那片玉米就跟着摇曳了起来,发出沙沙的声音。田小麦来到田埂上,高兴地说:“真美哟,好一片田园风光。”
吴国顺随口吟诵道:“郭外秋声急,城边月色残。”
她接了道:“瑶琴多远思,更为客中弹。”
“你也会?”
“王昌龄的诗,过去读过。”
他看了她一眼,月色朦胧中,田小麦身材显得越发火辣,胸脯挺得很高,腰呈一抹弧,臀便自然地翘了。他不由自主地走过去,从后面揽腰抱住了她:“冷吗?给你暖和一下。”
田小麦咯咯地笑着说:“不冷。”
“不冷也要抱!”
她故意将屁股撅了几下,说:“我就知道你想抱,抱抱抱,我让你抱!”
吴国顺被她刺激得浑身膨胀了起来,想起小时候在乡村看公马和母马交配时,小母马总是要尥几个下蹶子,公马总是乐此不疲,一直将母马调戏得浑身发软了,才能服服帖帖地让公马的摆布。其实,人与动物也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主动与被动之分,经她这一尥蹶子,反而刺激了他,他紧紧地揽着她的胸,亲吻着她的颈项和耳朵。很快,听到她的呼吸声加重了,并且还发了一声细细的*。而这*声,又让他更加亢奋,扳过她的身子,一下紧紧地亲住了她那散发着香味的小嘴儿,两个人的身体就从正面紧紧地贴到了一起。他的手就从她衣服中摸了下去,光滑的背,细柔的腰,饱满的臀,手到处,处处是风景。她的身子就这样被他越摸越软,还不时颤动着。他腾出手解她的裤扣,刚将裤子扒了一截,她突然伸过手拉住说:“到家好吗?”
“野外好,我们还没有在野外好过,就在野外。”
“不会有人吧?”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很安静。他拿掉她的手,又将裤子朝下拉了一截,他感到了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热量,还有一缕淡淡的体香。风从两人的身上轻轻掠过,吹到玉米叶上沙沙作响,月光如水般洒在他们的身上,又被他们摇成了碎片。她轻笑着说,在这野外我还是第一次,真刺激。他说,你掉过身去更刺激。于是,她又掉过了身,他从后面抱紧了她。很快地,那*声就融入到了旷野的沙沙秋风中。
此后多日,吴国顺一想起那天晚上的野合,就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场景的转换,能让人产生新鲜感。他想,有了这一次,以后还可以继续。他已经对田小麦的身体有了一种依赖,这种依赖,就像酒鬼于酒、烟鬼于烟、赌徒于麻将一样。尽管他无法接受她与苏正万的暧昧,有时候想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恨与痛,但一想到她的身体,他还是止不住渴望与兴奋。
这天早上,等妻子出了门,他就迫不及待地给田小麦打了一个电话,没想到她却关了机。过一会儿又打,还是关机。心里便想,这小*是不是与... -->>
2. 月色中的野合
又是一个双休日,吴国顺的老婆去参加老同学聚会,儿子到学校补课,他正好有了时间,就想与田小麦缠绵一下。尽管他怀疑田小麦傍上了苏正万,想起来像吃了只苍蝇一样恶心,但一想到她的身体,想到她在床上的千呼万唤,他就不由得一阵兴奋,全身充满了活力。他恨她,又无法彻底放弃她。有时,就是带着这种恨,在汗水与肉搏中又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爱。他由此而感慨,人真是个难以理解的怪物,心里一方面在恨她,另一方面又想进入她。一旦进入后,又觉得她是那么的美好,是那么的无可替代。
记得上次与她相约,是在一个月前。他与几个朋友喝酒时,收到了她的信息:“你在干吗?”一看到她的名字,心里就一阵莫名的激动,马上回了信息:“与朋友喝酒。你呢?在忙什么?”信息马上又来了:“我在金海马唱歌,无聊死了。你散伙了给我电话。”他一看到这样的信息,就知道她想见自己,只好对朋友说,有事要回家。一个开车的朋友想放开胆量好好喝一场,就把车钥匙给他,你开车去,明天早上,我到文广局去取车。
吴国顺完全有能力自己买一辆车的,但他不想买。他现在还是体制中人,又是官员,太张扬会引起别人的猜忌。更重要的是,他还享有坐公车的权力,虽然这种权力暂时被人篡夺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定会夺回属于他的那份权威和尊严。
吴国顺上车后,给田小麦发了一条信息:“十五分钟后,你下楼,我来接你。”发完信息,就开车上了路。金州的夜晚褪了白天的浮华,却要比白天看起来阴柔了许多,闪烁的霓虹灯光中多了几分暧昧色彩,让人平添了一种欲望的冲动。车绕过天桥,向南一拐,就在很远的地方看到了“金海马”三个立体感很强的大字,在灯光变幻中放出不同的色彩。这个地方他过去经常来,都是老板们请他来唱歌。他特别不喜欢这种氛围,为了不驳对方的面子,又不得不到这里待一会儿。现在,大权旁落后,昔日那些酒肉朋友一个个远离了他,饭局少多了,正好落个自在。车到金海马门口的广场,他一眼就看到了等候他的田小麦。田小麦今天穿得特别随意,上身着一件白色长袖衫,下身穿着紧身黑色裤,脚蹬一双紫色长靴,外加一个黄色披肩,一个大包,高绾起发髻,整个人就显得身材火辣而又高挑。
他将车开到她面前,打开窗户说:“请吧,小姐。”
田小麦“哇噻”了一声,上了车才说:“没想到我们家的小顺子也玩起了酷,这是谁的车?”
吴国顺忍不住咧起大嘴哈哈大笑了起来。
田小麦说:“傻笑个什么?”
吴国顺边笑边说:“你怎么叫我小顺子?”
田小麦嘻嘻笑着说:“叫着觉得亲切,好玩呗。”
“小顺子是我的小名,这世上除了我们村里的长辈这么叫过我,还没有人再敢这么叫,真是个小妖精,没大没小的,以后不许叫。”
“原来是你小名?真好玩!为啥不能叫?”
“让人听到了多不好?”
“原来你也有怕?你不让我叫,我偏要叫,小顺子,小顺子……”
他被田小麦逗乐了,就嘿嘿笑着说:“小妖精,再叫看我怎么收拾你!”
田小麦就将头凑过来悄悄说:“好呀,本姑娘等着你收拾。”
“现在开车,等回到家里再说。”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这车是谁的?”
“是我一个朋友的,他喝酒,怕出事,我只好把车开来了。”
“要不,开车兜兜风再回去,刚才在KTV乌烟瘴气的,闷死了,是一个老板请广告部的客,他们硬拉上了我。”
吴国顺一听心里酸酸的。过去他在广电局主事时,管理上很严格,绝不允许广告人员吃广告客户的饭,决不允许记者搞有偿新闻。没想到,不到几个月的工夫,物是人非,好不容易形成的良好风气就这么败坏下去了。也罢,一朝天子一朝臣,等到自己坐镇了,再来次废旧革新。
田小麦见他没有吱声,便问:“你在想什么?”
他这才问:“到什么地方去兜风?”
“我们去看看庄稼地好不好?”
“好的。”说着就将车开到了西环城公路上。这条公路上车辆不多,路的两边,一边是城市,一边是田野。白天,农村的人到城里来逛街,晚上,城里人又到田野来散步。时令到了秋天,天气有点儿凉,田野里的风景少了,来田野散步的人寥寥无几。他把车开到田野的土路上,一直开到了一片小树林里,才与田小麦下了车。
秋天的月亮照着大地,微风一起,旁边的那片玉米就跟着摇曳了起来,发出沙沙的声音。田小麦来到田埂上,高兴地说:“真美哟,好一片田园风光。”
吴国顺随口吟诵道:“郭外秋声急,城边月色残。”
她接了道:“瑶琴多远思,更为客中弹。”
“你也会?”
“王昌龄的诗,过去读过。”
他看了她一眼,月色朦胧中,田小麦身材显得越发火辣,胸脯挺得很高,腰呈一抹弧,臀便自然地翘了。他不由自主地走过去,从后面揽腰抱住了她:“冷吗?给你暖和一下。”
田小麦咯咯地笑着说:“不冷。”
“不冷也要抱!”
她故意将屁股撅了几下,说:“我就知道你想抱,抱抱抱,我让你抱!”
吴国顺被她刺激得浑身膨胀了起来,想起小时候在乡村看公马和母马交配时,小母马总是要尥几个下蹶子,公马总是乐此不疲,一直将母马调戏得浑身发软了,才能服服帖帖地让公马的摆布。其实,人与动物也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主动与被动之分,经她这一尥蹶子,反而刺激了他,他紧紧地揽着她的胸,亲吻着她的颈项和耳朵。很快,听到她的呼吸声加重了,并且还发了一声细细的*。而这*声,又让他更加亢奋,扳过她的身子,一下紧紧地亲住了她那散发着香味的小嘴儿,两个人的身体就从正面紧紧地贴到了一起。他的手就从她衣服中摸了下去,光滑的背,细柔的腰,饱满的臀,手到处,处处是风景。她的身子就这样被他越摸越软,还不时颤动着。他腾出手解她的裤扣,刚将裤子扒了一截,她突然伸过手拉住说:“到家好吗?”
“野外好,我们还没有在野外好过,就在野外。”
“不会有人吧?”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很安静。他拿掉她的手,又将裤子朝下拉了一截,他感到了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热量,还有一缕淡淡的体香。风从两人的身上轻轻掠过,吹到玉米叶上沙沙作响,月光如水般洒在他们的身上,又被他们摇成了碎片。她轻笑着说,在这野外我还是第一次,真刺激。他说,你掉过身去更刺激。于是,她又掉过了身,他从后面抱紧了她。很快地,那*声就融入到了旷野的沙沙秋风中。
此后多日,吴国顺一想起那天晚上的野合,就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场景的转换,能让人产生新鲜感。他想,有了这一次,以后还可以继续。他已经对田小麦的身体有了一种依赖,这种依赖,就像酒鬼于酒、烟鬼于烟、赌徒于麻将一样。尽管他无法接受她与苏正万的暧昧,有时候想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恨与痛,但一想到她的身体,他还是止不住渴望与兴奋。
这天早上,等妻子出了门,他就迫不及待地给田小麦打了一个电话,没想到她却关了机。过一会儿又打,还是关机。心里便想,这小*是不是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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