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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头发微微笑道:“大叔,这件事情,我或许还真的帮得上您。”
说完,又笑得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乌恩其看他信誓旦旦的样子,情不自禁笑出声来,依旧是一副嘲讽的强调:“莫要再吹牛,此事你决计帮不上忙。”
蓬头发少年笑着不言语,脸上浅浅的酒窝像两个淘气鬼,时隐时现。
一柱香的时间,诺敏手边的羊皮上已经密密麻麻记下了十几个名字,诺敏心满意足地看着草地上坐着的十几个入围者。包括端着百两黄金的朝天鼻,包括会五式九兽爪的络腮胡。当然,还有其他的。
这群入围的人当中有一个身着军服的蒙古兵,诺敏既没有要求他拿金元宝,也没有要求他展示身上是否有武功,单是这身军服,诺敏看了就欢喜得很。
有一个穿着袈裟的年轻和尚,虽然只会三招少林逐风棍,但是诺敏也给他记了五分,和尚的地位在这个时代可是要与蒙古贵族平起平坐的,就连驻守这里的千户伊勒德也要惧怕和尚三分。这个和尚也算讲理的和尚了,通常和尚如果看中了哪一家的姑娘,都是直接来夺的。谁不知道,连皇帝后宫的娘娘们,都决绝不了这些和尚的诱惑。诺敏心想如果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和尚,倒也完全胜过那个穷小子彩力甘。
有一个衣着华贵的贵族少年,胸前坠着一条拇指粗细的金链,挂着一个琥珀坠子,坠子足有碗口大小。贵族少年的入围资本也是百两黄金,外加一句话:“今日谁与我比钱多,我便比他多上一倍。”旁边朝天鼻很是不忿,但却没作声。
有一个腰间系一张虎皮,光头赤膊的肥大汉子,不会九兽爪,没有大金元宝,但却单手将诺敏连桌椅带人举过了头顶,十分得意地说:“我自林中来,单手杀猛虎。”
蓬头发把这肥大汉子看进了眼里,对乌恩其说:“哈哈,大叔,你看这肥大汉子,一身牛力气,搞不好他就力压群雄成了大叔您的乘龙快婿。”
乌恩其白了蓬头发一眼,看向那肥大汉子,心中懊恼起来,虽然这肥大汉子刚刚显露的身手力气,着实让乌恩其吃惊,可这肥腻的汉子,哪里配的上自己的宝贝女儿,想到这不觉一阵阵反胃。
乌恩其心想:时候到了,现在必须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告诉自己的女儿。转身告诉蓬头发:“我将肉送去与我女儿做午餐,你若是还想吃,就不要客气,自便吧。唯独一点,如果一会儿那戳人里有人来觊觎我的羊肉,你就装作不小心把这一锅羊肉打翻,无论如何不给他们吃到。”
蓬头发开心地笑起来,边拍着肚皮边说:“多谢大叔款待,我这肚皮都快撑得爆了。大叔您放心去吧。”
乌恩其端起一盆羊肉走进蒙古包去了。
蓬头发美滋滋看着一锅热气腾腾的羊肉,嘴里低低嘟哝,自言自语说:“好好的一锅羊肉,打翻了岂不可惜。”
蓬头发吃得饱了,手掌抹了抹嘴,灶边上有根还没劈成柴的大粗木头,吃饱喝足的蓬头发枕着圆木,翘起二郎腿,悠闲地剔起牙来。抬头就能看见湛蓝的天空,明亮如洗,白云慢悠悠的浮动,偶尔几只苍鹰直直冲上天去,又附身冲下来,又展翅翱翔。
蓬头发被辽阔的草原和无际的蓝天裹着,像躺在一大团棉花上,清风凉爽,舒服得蓬头发如痴如醉。
招亲这边忽而清静了许多,持金元宝的,仗着身怀武功的,已经都在入围者专享的区域做好,其他围观的人,或者是自己武艺低下,不敢参加比试,或者是囊中金子太少,心里空虚,不敢上前。
乌恩其把羊肉放在其木格手边的桌子上,梳洗打扮整齐的草原之花,现在看上去更是娇媚动人。
乌恩其抚着女儿的头说:“其木格啊,如果你的母亲用这种方式为你选出了夫君,你觉得你会生活得幸福吗?”
其木格显然也是懵懵懂懂:“爹爹,虽然并不知道我将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郎君,可是我觉得娘亲说得也是有理的。如果能嫁给一个人中龙凤,一个大英雄,一个大富豪,不也是不枉此生吗?”
乌恩其耐心地说:“宝贝女儿啊,英雄又怎么样呢?蒙古人的英雄看似威风凛凛,征讨四方,但你不见他们马蹄下面积累如山的皑皑白骨,这些白骨,不单单是敌人的,更是那些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的。当中有汉人,有金人,更有我们蒙古人。”
其木格边听着,边不忘打量一下镜子中自己美丽的脸庞。
乌恩其接着说:“富贵又怎样呢?钱财虽好,仁义难买,若你真的嫁了个大富豪,他可以用金子换取你,就同样可以用金子换取被人,若他身边女人如云,如果待你不好,这后半生给你无边无尽的金元宝,你又怎么会获得幸福呢?”
其木格有点不耐烦,却不知如何反驳。
乌恩其恳切地说:“嫁给彩力甘吧,他是个真心关爱你的汉子,谁又能保证他日后不会成为一个大英雄,一个大富豪呢?亲爱的女儿,嫁给爱情去获得幸福吧,彩力甘是真正有情有义的善良的蒙古汉子,他对你的爱情,足够给他勇气成为英雄,他这么深爱着你,他本身就已经是一个英雄。英雄不是那些欺压手无寸铁的百姓的大将军,更不是试图用金钱交易得到爱情的富豪。那个誓死捍卫你的男人,才应该是你的英雄,他才是草原上翅膀最健硕的雄鹰。”
听到父亲说起了彩力甘的名字,其木格深深低下了头:“爹爹啊,每当想起彩力甘,我便会想起草原上的清风和云朵,但是,彩力甘不配做我的夫君。”
乌恩其十分痛苦地摇摇头,叹息着说:“女儿啊,你的母亲是深爱着你的,我也一样。我试图说服你,但却并不想把我的主张强加给你,如果用这种方式选出了丈夫,你是不会幸福的,错过了彩力甘,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男人会像我一样深爱你。”
其木格沉默了,显然,他并没有被父亲说动。即便彩力甘是这个世界上最深爱她的人,其木格依旧不会选择彩力甘做丈夫。其木格又想起了母亲的话:“你是草原之花,你的夫君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该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只有他们才配得上你。你的夫君不该是彩力甘。
人群头上笼罩着一种沮丧的味道,入围者即将进入下一阶段的比试。哪一个功夫最高强,哪一个可以拿的出更多的金元宝,哪一个就会走到最后的对决。
贵族少年身边摞起二百两黄金,不屑地看着朝天鼻说:“你爹无非是死了多年的一个千户,你可知我的爹爹,在当今朝廷是什么地位?”
朝天鼻鼻子里了冷哼一声说:“既然是来比金的,那就用不着讲些声势来吓人。”正说着,人群里闪出一辆马车,车上载着一个大木箱。赶车的正是朝天鼻的仆人,马车走过的草地上,车辙里的小草立刻没了生机,服服帖帖倒在车辙里,车上的木箱显然不轻。
朝天鼻打开木箱,向着诺敏拍了拍胸膛,“这里是黄金一千两,劳驾您记个分。”说完轻蔑地看向贵族少年。
在场围观的人一阵哗然。
一千两,好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一锭金元宝长什么样子,这朝天鼻随随便便就拿的出一千两黄金,而他的父亲在世时候也就仅仅是一个千户而已。
所有人被这一千两黄金晃瞎了眼珠,所有人都看着这一千两黄金羡慕得神魂颠倒。但却没一个人联想到一个词:民脂民膏。
枕着木头、翘着二郎腿的蓬头发,一脸轻蔑,嘴里一声冷哼:“哼,民脂民膏。”
贵族少年怒道,“看来你是非要与我决出个高下,你等着!”转身每人一脚,踹在自己身的两个仆人身上,“还你娘的看着,两个狗畜生,还不去拿金子,没看见少爷我被人羞辱吗!他妈的,跟爷爷我比钱多,找死!拿,拿两千两来!”两个仆人被踹的眼冒金星,还不忘点头哈腰,连连说是。贵族少年似乎很在意有人在自己眼前炫富,连说话都断续起来。
人群后面的大道上,停着一辆马车,两匹高头大马拉着。一个马夫手拿马鞭,赤着上身,胸前一大块护心毛。两匹大马雄赳赳气昂昂,似主人一般目中无人。贵族少年的两个仆人疯一样跑到马车上,分两次搬来两个大木箱。
贵族少年显然是被气得失了魂,嘴里还在不住大骂:“打开,打开,把金子都给我倒出来,洒在这个朝天鼻面前!”贵族少年倒不因富足而胸有成竹,反倒像一个穷人被人嘲笑贫穷一样,甚至比一个穷人被人嘲笑贫穷还要气愤,气得暴跳如雷,连声音也颤抖起来。
也难怪,作为一个有钱人,怎么可以被别人嘲笑贫穷呢。
两千两黄金,两百个大金元宝,扑啦啦滚落一地,散落在朝天鼻脚下。这一下,连朝天鼻也冒出冷汗来。
人群整个炸开了锅,一千两已经让人眼花缭乱,两千两足以让人怀疑世界。
诺敏看在眼里,心下狂喜:“果然是让人大开眼界!百两黄金放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自己已经倒吸了一口冷气,现在几千两黄金在地上骨碌碌打转,怎不让人意乱情迷。这些金元宝,可以买多少匹高头大马,可以打造多少辆豪华的马车,可以锻造多少副奢侈的配饰,可以建盖多少座豪华的宫殿,里面放满奢华的绫罗锦缎衣裳。”
当两千两黄金骨碌碌在地上打转的时候,朝天鼻气馁了,暴跳如雷的贵族少年轻易就搬出这黄澄澄的两千两黄金,而他的马车上,他住的宅子里,说不定还有好多个两千两。
朝天鼻异常气愤,心里咒骂起已经去世的父亲:“为何就只给自己留下了这么点儿金子,为何活了一生就只做到一个千户,说到底还不是你官太小,你若再做大点,今天留给我的金子不就更多了吗!”虽然一千两黄金已经晃得人群眼花缭乱,朝天鼻依旧觉得自己的金子还是太少。
有那么一瞬间,诺敏觉得这场比试已经结束了,这个瞬间就是两千两黄金照进眼里的那一瞬间,就是贵族少年暴跳如雷的那一瞬间。
那一瞬间,诺敏有一种这个世上所有的美好都在向自己和自己的女儿靠拢的感觉,她仿佛感觉到人群向她臣服,感觉到自己面前一座巍峨高大、金碧辉煌的宫殿正拔地而起。
一阵尖锐刺耳的笑声传来,贵族少年踩在自己堆砌的小小金垛上,得意地嘲弄着朝天鼻:“哼哼哈哈嘿嘿,不自量力,不自量力啊!”
朝天鼻吩咐仆人收起木箱,连同自己最初端着的百两黄金,一同装进木箱里,灰溜溜驾着马车离开了。
贵族少年的情绪一下子从气愤变成了得意的狂喜,犹不忘指着朝天鼻的背影,“这就对了,收起你那点儿盘缠,滚出爷爷视线!”
诺敏爱极了这个自信的贵族少年,连嘲笑人都那么有气势,连骂人都雄姿英发,甚至自大时候尖锐刺耳的笑声,都像铜铃儿一样动听。他的身上散发出的迷人气息,简直让人神魂颠倒。
诺敏已经准备好把女儿交给这个乘龙快婿,她相信等下女儿出来,也足以被面前黄澄澄的金子感动,眼下只要找个借口,让靠功夫前来应征的人胡乱打一气,分出一个胜负,胜出的那个再站到自己的女儿面前,由女儿挑选。她相信,聪明的女儿一定会选择这些黄金的主人。即便女儿真的被某一个功夫更高强的人吸引,她也会暗自告诉自己的女儿选择这些黄金的主人。
这些黄金太可爱了,光彩夺目,光彩照人。诺敏觉得,自己和女儿正走在一条黄金铺就的大路上,没有阳光,没有蓝天,只有通体的金黄色。
想到这里,诺敏被自己感动得热泪盈眶,诺敏心想:“这就是母爱了吧,世间还有哪种情感会高过母爱呢?一个美丽的母亲,为了自己美丽的女儿,呕心沥血地做了这一切,选出一个黄金满屋的乘龙快婿。母爱真是伟大啊。”
诺敏从椅子上跳下来,眉开眼笑地走到贵族少年身边,喜笑颜开地说:“这位少爷,你已经以绝对优势打败了其他用黄金来参加招亲比试的人。”
入围者里还有几个最初用百两黄金入围的人,从朝天鼻灰溜溜逃走那一刻起,这几个人已经主动站回到了围观的人群中。
贵族少年十分得意,诺敏悄悄在他耳边说:“等到这几个靠功夫招式入围的决出了胜负,我就宣布最后胜出的就是少爷你。”
贵族少年扬眉得意,重又坐回草地上,诺敏殷勤地捧来一袭羊皮长垫子,贵族少年的仆人接过来扔在一边,贵族少年笑笑道:“不打紧,我这一身金丝锦缎,穿一天就扔掉了,用不着什么垫子。”
诺敏笑得更灿烂了,心中狂喜:“可不是嘛,真正的富贵人家,可不就是这样嘛。”心中对这个贵族少年更是喜爱了。
诺敏回到椅子上端坐着,摆着一副公正的样子说:“下面几位会功夫的,现在开始比试吧,谁先来?”
持棍和尚跳到诺敏面前,抱拳说:“在下先来!”说完一亮棍。棍子是条好棍,中间黄铜点一只飞龙,绕着棍子缠了六圈,飞龙张牙舞爪,雕刻的活灵活现。
一个会几招东南腿法的精瘦汉子,几步窜到持棍和尚面前,抱拳说:“在下江西龙虎山玉皇观传人,几招迷神乱象腿,请赐教!”
说完也亮了个姿势,名叫鹤立鸡群。
持棍和尚举棍打来,精瘦汉子闪身躲过,随之踢出一腿,正要踢在持棍和尚左腿梁丘穴,和尚嗖地撤棍挡住,精瘦汉子小腿使力,脚掌正踩在持棍和尚棍尖。精瘦汉子力气灌输在脚掌上,与持棍和尚僵持了一会儿,持棍和尚奋力双手一挑,棍子扬起一丈高,精瘦汉子被这一掀,整个人飞起来,身体在空中完全失去了控制,噗通一声摔在地上。
持棍和尚笑着欠身施礼,抬起头时候,一条锁链抽向自己左脸,赶忙躲闪时候,还是慢了,顿觉左脸一条火辣辣的伤口,持棍和尚大骂:“谁!太不江湖了!连山门都不报,趁人不备!”
锁链又凌空坠下来,持棍和尚举棍欲挡,锁链吃了一档,绕着棍子缠了一圈,又抽在... -->>
蓬头发微微笑道:“大叔,这件事情,我或许还真的帮得上您。”
说完,又笑得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乌恩其看他信誓旦旦的样子,情不自禁笑出声来,依旧是一副嘲讽的强调:“莫要再吹牛,此事你决计帮不上忙。”
蓬头发少年笑着不言语,脸上浅浅的酒窝像两个淘气鬼,时隐时现。
一柱香的时间,诺敏手边的羊皮上已经密密麻麻记下了十几个名字,诺敏心满意足地看着草地上坐着的十几个入围者。包括端着百两黄金的朝天鼻,包括会五式九兽爪的络腮胡。当然,还有其他的。
这群入围的人当中有一个身着军服的蒙古兵,诺敏既没有要求他拿金元宝,也没有要求他展示身上是否有武功,单是这身军服,诺敏看了就欢喜得很。
有一个穿着袈裟的年轻和尚,虽然只会三招少林逐风棍,但是诺敏也给他记了五分,和尚的地位在这个时代可是要与蒙古贵族平起平坐的,就连驻守这里的千户伊勒德也要惧怕和尚三分。这个和尚也算讲理的和尚了,通常和尚如果看中了哪一家的姑娘,都是直接来夺的。谁不知道,连皇帝后宫的娘娘们,都决绝不了这些和尚的诱惑。诺敏心想如果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和尚,倒也完全胜过那个穷小子彩力甘。
有一个衣着华贵的贵族少年,胸前坠着一条拇指粗细的金链,挂着一个琥珀坠子,坠子足有碗口大小。贵族少年的入围资本也是百两黄金,外加一句话:“今日谁与我比钱多,我便比他多上一倍。”旁边朝天鼻很是不忿,但却没作声。
有一个腰间系一张虎皮,光头赤膊的肥大汉子,不会九兽爪,没有大金元宝,但却单手将诺敏连桌椅带人举过了头顶,十分得意地说:“我自林中来,单手杀猛虎。”
蓬头发把这肥大汉子看进了眼里,对乌恩其说:“哈哈,大叔,你看这肥大汉子,一身牛力气,搞不好他就力压群雄成了大叔您的乘龙快婿。”
乌恩其白了蓬头发一眼,看向那肥大汉子,心中懊恼起来,虽然这肥大汉子刚刚显露的身手力气,着实让乌恩其吃惊,可这肥腻的汉子,哪里配的上自己的宝贝女儿,想到这不觉一阵阵反胃。
乌恩其心想:时候到了,现在必须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告诉自己的女儿。转身告诉蓬头发:“我将肉送去与我女儿做午餐,你若是还想吃,就不要客气,自便吧。唯独一点,如果一会儿那戳人里有人来觊觎我的羊肉,你就装作不小心把这一锅羊肉打翻,无论如何不给他们吃到。”
蓬头发开心地笑起来,边拍着肚皮边说:“多谢大叔款待,我这肚皮都快撑得爆了。大叔您放心去吧。”
乌恩其端起一盆羊肉走进蒙古包去了。
蓬头发美滋滋看着一锅热气腾腾的羊肉,嘴里低低嘟哝,自言自语说:“好好的一锅羊肉,打翻了岂不可惜。”
蓬头发吃得饱了,手掌抹了抹嘴,灶边上有根还没劈成柴的大粗木头,吃饱喝足的蓬头发枕着圆木,翘起二郎腿,悠闲地剔起牙来。抬头就能看见湛蓝的天空,明亮如洗,白云慢悠悠的浮动,偶尔几只苍鹰直直冲上天去,又附身冲下来,又展翅翱翔。
蓬头发被辽阔的草原和无际的蓝天裹着,像躺在一大团棉花上,清风凉爽,舒服得蓬头发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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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恩其把羊肉放在其木格手边的桌子上,梳洗打扮整齐的草原之花,现在看上去更是娇媚动人。
乌恩其抚着女儿的头说:“其木格啊,如果你的母亲用这种方式为你选出了夫君,你觉得你会生活得幸福吗?”
其木格显然也是懵懵懂懂:“爹爹,虽然并不知道我将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郎君,可是我觉得娘亲说得也是有理的。如果能嫁给一个人中龙凤,一个大英雄,一个大富豪,不也是不枉此生吗?”
乌恩其耐心地说:“宝贝女儿啊,英雄又怎么样呢?蒙古人的英雄看似威风凛凛,征讨四方,但你不见他们马蹄下面积累如山的皑皑白骨,这些白骨,不单单是敌人的,更是那些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的。当中有汉人,有金人,更有我们蒙古人。”
其木格边听着,边不忘打量一下镜子中自己美丽的脸庞。
乌恩其接着说:“富贵又怎样呢?钱财虽好,仁义难买,若你真的嫁了个大富豪,他可以用金子换取你,就同样可以用金子换取被人,若他身边女人如云,如果待你不好,这后半生给你无边无尽的金元宝,你又怎么会获得幸福呢?”
其木格有点不耐烦,却不知如何反驳。
乌恩其恳切地说:“嫁给彩力甘吧,他是个真心关爱你的汉子,谁又能保证他日后不会成为一个大英雄,一个大富豪呢?亲爱的女儿,嫁给爱情去获得幸福吧,彩力甘是真正有情有义的善良的蒙古汉子,他对你的爱情,足够给他勇气成为英雄,他这么深爱着你,他本身就已经是一个英雄。英雄不是那些欺压手无寸铁的百姓的大将军,更不是试图用金钱交易得到爱情的富豪。那个誓死捍卫你的男人,才应该是你的英雄,他才是草原上翅膀最健硕的雄鹰。”
听到父亲说起了彩力甘的名字,其木格深深低下了头:“爹爹啊,每当想起彩力甘,我便会想起草原上的清风和云朵,但是,彩力甘不配做我的夫君。”
乌恩其十分痛苦地摇摇头,叹息着说:“女儿啊,你的母亲是深爱着你的,我也一样。我试图说服你,但却并不想把我的主张强加给你,如果用这种方式选出了丈夫,你是不会幸福的,错过了彩力甘,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男人会像我一样深爱你。”
其木格沉默了,显然,他并没有被父亲说动。即便彩力甘是这个世界上最深爱她的人,其木格依旧不会选择彩力甘做丈夫。其木格又想起了母亲的话:“你是草原之花,你的夫君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该是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只有他们才配得上你。你的夫君不该是彩力甘。
人群头上笼罩着一种沮丧的味道,入围者即将进入下一阶段的比试。哪一个功夫最高强,哪一个可以拿的出更多的金元宝,哪一个就会走到最后的对决。
贵族少年身边摞起二百两黄金,不屑地看着朝天鼻说:“你爹无非是死了多年的一个千户,你可知我的爹爹,在当今朝廷是什么地位?”
朝天鼻鼻子里了冷哼一声说:“既然是来比金的,那就用不着讲些声势来吓人。”正说着,人群里闪出一辆马车,车上载着一个大木箱。赶车的正是朝天鼻的仆人,马车走过的草地上,车辙里的小草立刻没了生机,服服帖帖倒在车辙里,车上的木箱显然不轻。
朝天鼻打开木箱,向着诺敏拍了拍胸膛,“这里是黄金一千两,劳驾您记个分。”说完轻蔑地看向贵族少年。
在场围观的人一阵哗然。
一千两,好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一锭金元宝长什么样子,这朝天鼻随随便便就拿的出一千两黄金,而他的父亲在世时候也就仅仅是一个千户而已。
所有人被这一千两黄金晃瞎了眼珠,所有人都看着这一千两黄金羡慕得神魂颠倒。但却没一个人联想到一个词:民脂民膏。
枕着木头、翘着二郎腿的蓬头发,一脸轻蔑,嘴里一声冷哼:“哼,民脂民膏。”
贵族少年怒道,“看来你是非要与我决出个高下,你等着!”转身每人一脚,踹在自己身的两个仆人身上,“还你娘的看着,两个狗畜生,还不去拿金子,没看见少爷我被人羞辱吗!他妈的,跟爷爷我比钱多,找死!拿,拿两千两来!”两个仆人被踹的眼冒金星,还不忘点头哈腰,连连说是。贵族少年似乎很在意有人在自己眼前炫富,连说话都断续起来。
人群后面的大道上,停着一辆马车,两匹高头大马拉着。一个马夫手拿马鞭,赤着上身,胸前一大块护心毛。两匹大马雄赳赳气昂昂,似主人一般目中无人。贵族少年的两个仆人疯一样跑到马车上,分两次搬来两个大木箱。
贵族少年显然是被气得失了魂,嘴里还在不住大骂:“打开,打开,把金子都给我倒出来,洒在这个朝天鼻面前!”贵族少年倒不因富足而胸有成竹,反倒像一个穷人被人嘲笑贫穷一样,甚至比一个穷人被人嘲笑贫穷还要气愤,气得暴跳如雷,连声音也颤抖起来。
也难怪,作为一个有钱人,怎么可以被别人嘲笑贫穷呢。
两千两黄金,两百个大金元宝,扑啦啦滚落一地,散落在朝天鼻脚下。这一下,连朝天鼻也冒出冷汗来。
人群整个炸开了锅,一千两已经让人眼花缭乱,两千两足以让人怀疑世界。
诺敏看在眼里,心下狂喜:“果然是让人大开眼界!百两黄金放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自己已经倒吸了一口冷气,现在几千两黄金在地上骨碌碌打转,怎不让人意乱情迷。这些金元宝,可以买多少匹高头大马,可以打造多少辆豪华的马车,可以锻造多少副奢侈的配饰,可以建盖多少座豪华的宫殿,里面放满奢华的绫罗锦缎衣裳。”
当两千两黄金骨碌碌在地上打转的时候,朝天鼻气馁了,暴跳如雷的贵族少年轻易就搬出这黄澄澄的两千两黄金,而他的马车上,他住的宅子里,说不定还有好多个两千两。
朝天鼻异常气愤,心里咒骂起已经去世的父亲:“为何就只给自己留下了这么点儿金子,为何活了一生就只做到一个千户,说到底还不是你官太小,你若再做大点,今天留给我的金子不就更多了吗!”虽然一千两黄金已经晃得人群眼花缭乱,朝天鼻依旧觉得自己的金子还是太少。
有那么一瞬间,诺敏觉得这场比试已经结束了,这个瞬间就是两千两黄金照进眼里的那一瞬间,就是贵族少年暴跳如雷的那一瞬间。
那一瞬间,诺敏有一种这个世上所有的美好都在向自己和自己的女儿靠拢的感觉,她仿佛感觉到人群向她臣服,感觉到自己面前一座巍峨高大、金碧辉煌的宫殿正拔地而起。
一阵尖锐刺耳的笑声传来,贵族少年踩在自己堆砌的小小金垛上,得意地嘲弄着朝天鼻:“哼哼哈哈嘿嘿,不自量力,不自量力啊!”
朝天鼻吩咐仆人收起木箱,连同自己最初端着的百两黄金,一同装进木箱里,灰溜溜驾着马车离开了。
贵族少年的情绪一下子从气愤变成了得意的狂喜,犹不忘指着朝天鼻的背影,“这就对了,收起你那点儿盘缠,滚出爷爷视线!”
诺敏爱极了这个自信的贵族少年,连嘲笑人都那么有气势,连骂人都雄姿英发,甚至自大时候尖锐刺耳的笑声,都像铜铃儿一样动听。他的身上散发出的迷人气息,简直让人神魂颠倒。
诺敏已经准备好把女儿交给这个乘龙快婿,她相信等下女儿出来,也足以被面前黄澄澄的金子感动,眼下只要找个借口,让靠功夫前来应征的人胡乱打一气,分出一个胜负,胜出的那个再站到自己的女儿面前,由女儿挑选。她相信,聪明的女儿一定会选择这些黄金的主人。即便女儿真的被某一个功夫更高强的人吸引,她也会暗自告诉自己的女儿选择这些黄金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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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敏从椅子上跳下来,眉开眼笑地走到贵族少年身边,喜笑颜开地说:“这位少爷,你已经以绝对优势打败了其他用黄金来参加招亲比试的人。”
入围者里还有几个最初用百两黄金入围的人,从朝天鼻灰溜溜逃走那一刻起,这几个人已经主动站回到了围观的人群中。
贵族少年十分得意,诺敏悄悄在他耳边说:“等到这几个靠功夫招式入围的决出了胜负,我就宣布最后胜出的就是少爷你。”
贵族少年扬眉得意,重又坐回草地上,诺敏殷勤地捧来一袭羊皮长垫子,贵族少年的仆人接过来扔在一边,贵族少年笑笑道:“不打紧,我这一身金丝锦缎,穿一天就扔掉了,用不着什么垫子。”
诺敏笑得更灿烂了,心中狂喜:“可不是嘛,真正的富贵人家,可不就是这样嘛。”心中对这个贵族少年更是喜爱了。
诺敏回到椅子上端坐着,摆着一副公正的样子说:“下面几位会功夫的,现在开始比试吧,谁先来?”
持棍和尚跳到诺敏面前,抱拳说:“在下先来!”说完一亮棍。棍子是条好棍,中间黄铜点一只飞龙,绕着棍子缠了六圈,飞龙张牙舞爪,雕刻的活灵活现。
一个会几招东南腿法的精瘦汉子,几步窜到持棍和尚面前,抱拳说:“在下江西龙虎山玉皇观传人,几招迷神乱象腿,请赐教!”
说完也亮了个姿势,名叫鹤立鸡群。
持棍和尚举棍打来,精瘦汉子闪身躲过,随之踢出一腿,正要踢在持棍和尚左腿梁丘穴,和尚嗖地撤棍挡住,精瘦汉子小腿使力,脚掌正踩在持棍和尚棍尖。精瘦汉子力气灌输在脚掌上,与持棍和尚僵持了一会儿,持棍和尚奋力双手一挑,棍子扬起一丈高,精瘦汉子被这一掀,整个人飞起来,身体在空中完全失去了控制,噗通一声摔在地上。
持棍和尚笑着欠身施礼,抬起头时候,一条锁链抽向自己左脸,赶忙躲闪时候,还是慢了,顿觉左脸一条火辣辣的伤口,持棍和尚大骂:“谁!太不江湖了!连山门都不报,趁人不备!”
锁链又凌空坠下来,持棍和尚举棍欲挡,锁链吃了一档,绕着棍子缠了一圈,又抽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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