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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我们家老大。”藤棠泷回声。
“是啊!像我们老大。前天晚餐时听你说,我才终于想明白。亲爱的,你认为他们这样好吗?”
“没什么不好。你不喜欢瑷晞吗?”
“喜欢。可是更喜欢我们家老大、老三。”
“我觉得刚进屋的配对,看起来比较顺眼。泽曜玩心还重,他不是认真的。你不觉得瑷晞很配我们家老大吗?”
“话是没错”
“没错,就是对了,既是对的事,你又何必多操心?”
“你怎么事事都乐观呢?”
“乐观才能长命百岁。我想长命百岁,跟你厮守长长久久,你最好也学学我,可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孤独终老。”
“贫嘴!”
“错,我这张嘴是甜的。”
严臻芳忧虑的神情并未全然褪去,藤堂泷轻轻拍了她的脸,说:
“你们中国有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你看开点。等那两兄弟真捉对厮杀,再来烦恼也不迟。不过我想,那种情况,你是没机会等到。”
藤棠泷拉着神色忧虑的妻子,决定出门散步。
“我们明天真的要去募款餐会?”走出家门,严臻芳还在挣扎。
“当然,老大难得想约会,你不想成全?”
“是不太想他约会,让我们帮他做无聊事。”
“难得嘛!你就当作我们参加那个餐会,也是在约会好了。”
“讨厌!”
“你应该高兴才对,我们老大不像你先前猜想的是个gay,他终于对女人有兴趣了,难道不该高兴?”
“这倒是。”
----
盒子里放了粉红色的连身长裙、粉红色丝巾、粉红色的亮皮长外套,外套领圈缝着柔软的粉色羽毛;鞋盒里则是一双同样是粉红色,但做了亮面处理的高跟鞋。
严泽岳竟要她穿一身粉红色?!
孟瑷晞坐在床边,凝视管家送进房间的衣鞋,忽然想起她写过的第一百零三封--
亲爱的大哥,你相不相信每个女人的内心都是粉红色的?我喜欢粉红色,却碍于工作必须维持专业形象,不能将喜欢的颜色穿在身上。我的衣柜里,几乎都是黑色、咖啡色、灰色的衣服,究竟是谁规定,专业等于暗色系?
我梦想有一天能穿上一身粉红裙装、踩着粉红色高跟鞋,用最梦幻的颜色打扮自己,与梦幻般美好的情人,共享一顿浪漫晚餐
但买鞋子对我来说是困扰,我的脚太小,喜欢的鞋款,往往买不到36号。我想穿一身粉红的梦想,恐怕有点难以实现。
不过,我真心地希望那个约会对象,是从来不会笑我傻的你。
亲爱的大哥,我只敢在你面前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无法想象对你以外的人,说起我对粉红色的浪漫念头。
我不知别人会如何惊讶,说不定还会大大取笑我!
你说的那种心动对象,至今还是没出现,我不禁会想,其实那个人,应该就是你
可不可能有一天,你愿意牵着一身粉红的我,共进晚餐?
她的梦想实现了吗?一身粉红衣鞋、一个接近梦幻般的约会对象
严泽岳怎么会选择这颜色呢?
孟瑷晞看了眼墙上挂钟,五点半。她已经上过淡妆,只要换上衣服鞋子即可,但她望着那如梦似幻的颜色,分神了。
严泽岳不可能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他一直认为她是他亲爱弟弟最重视的女朋友呀!
最重视的女朋友一-在她写给亲爱大哥的第一百八十一封信,她是这样形容的,而严泽岳昨晚在前院花园里,也说过“我晓得你是泽曜最重视的女朋友”他该不会是
不!不可能!
她亲爱的大哥在台湾,她亲爱的大哥不是市侩商人,而是满怀理想主义的创作看、是个充满热诚的作家
严泽岳不可能是那个在多年前拯救她、帮助她的亲爱大哥!他只是碰巧选对了颜色、碰巧说了她写过的话,如此而已。
还有十五分钟,孟瑷晞决定不再对着衣鞋发呆。
她起身,不到十分钟,着装完毕。
----
严泽岳牵着孟瑷晞的手走出藤堂家,上了车,来到一家装潢典雅,流泄着潺潺流水声的别致餐厅。
他替她拉出椅子,安置她坐妥,接着拿起餐单,低声向她推荐餐馆美食后,帮她点了餐,另外又点了壶清酒。
“这里的食物清爽可口,我们点的餐等一下会随着水道,漂送过来。”严泽岳指着身旁的流水渠道解释。
“不会漂过头?前面的客人不会拿错餐点?”瑷晞好奇地侧头看着流送过他们面前的餐,那是别桌客人的餐点。
“餐点看起来像是随着水流漂来,实际上不是。水道底下有轨道,送出的餐点是架在轨道上的,抵达点餐客人的餐桌前会停下,接着有铃声提醒客人取餐,因此,不会有送错或拿错的情况发生。”他详细解说。
“听起来满好玩的。”
不久,他们点的清酒送来了,果真如严泽岳说的,停在他们桌前,悦耳的铃声响了几秒,他将托盘拿上桌,为她斟了一杯酒。
瑷晞拿起酒杯,就要仰头喝下,却被制止:
“先别喝,空腹喝酒容易喝醉。”
她放下酒杯,看着他,他的手掌还圈着她的手腕,她开口想说些什么,但他们点的凉水面线送来了,铃声打断了她。
“吃完这道凉水面线,再喝酒。”他的口吻就像一个长者,有命令的味道,也有淡淡的关怀。
孟瑷晞端起他放在她面前的一人份凉水面线,默默吃着。
她隐约感觉到,严泽岳对她是非常不同的,那种不同,不单单因为她是泽曜最重视的女朋友,更包含了某种若有似无的暧昧,那是男人对女人的暧昧。
他在玩游戏吗?
孟瑷晞感到既困惑又感动,感动严泽岳给予她的关心,那种关心,她只在她的“大哥”身上感受过。
然而,她实在困惑他的动机。
“很好吃?”看她很快吃完一人份凉水面线,他笑问。
“嗯。”她点头,喝下第一杯清酒,突然问道:“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穿几号鞋?”
“你的脚看起来小,我猜应该是穿最小号鞋。鞋还合脚吗?”
“合脚。”
她研究着他吃面的侧脸,深深思索起来。
他们点的餐食,一样样漂到桌前,两个人沉默地用着餐,各怀心事。
严泽岳想着,晚餐后该带她去哪儿?
孟瑷晞则是想,一切是她想得太多了吗?她总觉得严泽岳对她,怀着似有若无的情意。
“我们”终于,严泽岳开口。
“你”孟瑷晞也同时开口。
“你先说。”瑷晞抢先说。
“我们吃得差不多了,时间还早。泽曜带你去过台场吗?”
“没有。”
“用完餐,我带你去坐摩天轮。”严泽岳说,没问她好或不好,语气全然是她必须跟他去的命令式。
孟瑷晞扫他一眼,吃下最后一口餐点,说:
“你没问我好不好!”她不是个习惯接受命令的人。
“如果我的意思,就是你一定得陪我去呢?”
她愣了一下,才道:“那我只好跟你去了。看在你送我这套漂亮衣服的份上,我愿意忍受一次你的独裁。”
“你很适合这套衣服,穿起来特别漂亮。”
“谢谢你的赞美。”
“你若是真的不想去,我其实不会勉强你。不过,坐摩天轮看夜景,是很不错的享受。”
“我想去。我只是不习惯大男人主义。”
严泽岳没反驳她的意思,给了她一个“不大男人主义”的笑容,低头吃剩下的东西。
----
二号回忆
他习惯把与孟瑷晞有关的回忆编号,就像瑷晞总是在给他的信纸角落写上编号,号码让他感觉他与孟瑷晞的距离,是贴近的。
必于二号回忆,是他下定决心帮助瑷晞的片段,那是他赢得科学竞赛冠军的那一天。
王叔处理完事故那天晚上,他搬着重重的冠军奖杯回到家。
家人全都不在,爸妈去参加宴会了,弟弟们一个上柔道课,一个上小提琴课。
王叔见他回来,帮他接过奖杯,开始絮絮叨叨地回报上午的事故处理情况:
“大少爷,那个孩子好可怜,她明天就要被送走了!”
“送走?送去哪儿?”他不懂。
“这你就不知道了,那孩子才九岁大,她的爸爸妈妈一个得肝癌,一个出车祸,全都死了。她跟着唯一的亲人奶奶,奶奶年纪八十几,每天拾荒,勉强养了那个孩子。谁知道,前天老奶奶重度中风,也过世了。
我送那个小女孩回家时,碰到社会局的义工,正在帮忙孩子处理老奶奶的身后事。他们告诉我,小女孩这两天寄住在邻居家里,明天老奶奶火化后,他们就要带她走了。她好可怜,真的好可怜”
王叔说着说着,眼眶几度红了。
他听着,想起她坐在马路中间哭泣的样子,心里兴起一股不舍。
“她要被带去哪里?”
“他们说要带她去天主教办的孤儿院。我送小女孩回家,小女孩跪在简陋的灵堂前面,一直哭一直哭,求那些社工不要带她走,说要留在家里陪奶奶
大少爷,她真的很可怜。我拿了五千块钱给她,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用?她只是个九岁的孩子。”王叔红着的眼眶,落出了几滴眼泪。
他也感觉自己的眼眶灼热,但,他才十四岁,能给无助的她什么帮助呢?
那一天,家人为他庆贺他得了科学竞赛冠军,他生平第一回觉得,自己幸福得不象话,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当晚,他失眠了。上半夜,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下半夜,他伏在书桌前,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才九岁,不晓得能不能理解的她。
隔天,他买了一套厚厚的冬装,加上夜里写的长信,以及一份银行账户存折、提款卡,要王叔一并送去给她。
; “像我们家老大。”藤棠泷回声。
“是啊!像我们老大。前天晚餐时听你说,我才终于想明白。亲爱的,你认为他们这样好吗?”
“没什么不好。你不喜欢瑷晞吗?”
“喜欢。可是更喜欢我们家老大、老三。”
“我觉得刚进屋的配对,看起来比较顺眼。泽曜玩心还重,他不是认真的。你不觉得瑷晞很配我们家老大吗?”
“话是没错”
“没错,就是对了,既是对的事,你又何必多操心?”
“你怎么事事都乐观呢?”
“乐观才能长命百岁。我想长命百岁,跟你厮守长长久久,你最好也学学我,可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孤独终老。”
“贫嘴!”
“错,我这张嘴是甜的。”
严臻芳忧虑的神情并未全然褪去,藤堂泷轻轻拍了她的脸,说:
“你们中国有句话--儿孙自有儿孙福。你看开点。等那两兄弟真捉对厮杀,再来烦恼也不迟。不过我想,那种情况,你是没机会等到。”
藤棠泷拉着神色忧虑的妻子,决定出门散步。
“我们明天真的要去募款餐会?”走出家门,严臻芳还在挣扎。
“当然,老大难得想约会,你不想成全?”
“是不太想他约会,让我们帮他做无聊事。”
“难得嘛!你就当作我们参加那个餐会,也是在约会好了。”
“讨厌!”
“你应该高兴才对,我们老大不像你先前猜想的是个gay,他终于对女人有兴趣了,难道不该高兴?”
“这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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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子里放了粉红色的连身长裙、粉红色丝巾、粉红色的亮皮长外套,外套领圈缝着柔软的粉色羽毛;鞋盒里则是一双同样是粉红色,但做了亮面处理的高跟鞋。
严泽岳竟要她穿一身粉红色?!
孟瑷晞坐在床边,凝视管家送进房间的衣鞋,忽然想起她写过的第一百零三封--
亲爱的大哥,你相不相信每个女人的内心都是粉红色的?我喜欢粉红色,却碍于工作必须维持专业形象,不能将喜欢的颜色穿在身上。我的衣柜里,几乎都是黑色、咖啡色、灰色的衣服,究竟是谁规定,专业等于暗色系?
我梦想有一天能穿上一身粉红裙装、踩着粉红色高跟鞋,用最梦幻的颜色打扮自己,与梦幻般美好的情人,共享一顿浪漫晚餐
但买鞋子对我来说是困扰,我的脚太小,喜欢的鞋款,往往买不到36号。我想穿一身粉红的梦想,恐怕有点难以实现。
不过,我真心地希望那个约会对象,是从来不会笑我傻的你。
亲爱的大哥,我只敢在你面前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无法想象对你以外的人,说起我对粉红色的浪漫念头。
我不知别人会如何惊讶,说不定还会大大取笑我!
你说的那种心动对象,至今还是没出现,我不禁会想,其实那个人,应该就是你
可不可能有一天,你愿意牵着一身粉红的我,共进晚餐?
她的梦想实现了吗?一身粉红衣鞋、一个接近梦幻般的约会对象
严泽岳怎么会选择这颜色呢?
孟瑷晞看了眼墙上挂钟,五点半。她已经上过淡妆,只要换上衣服鞋子即可,但她望着那如梦似幻的颜色,分神了。
严泽岳不可能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他一直认为她是他亲爱弟弟最重视的女朋友呀!
最重视的女朋友一-在她写给亲爱大哥的第一百八十一封信,她是这样形容的,而严泽岳昨晚在前院花园里,也说过“我晓得你是泽曜最重视的女朋友”他该不会是
不!不可能!
她亲爱的大哥在台湾,她亲爱的大哥不是市侩商人,而是满怀理想主义的创作看、是个充满热诚的作家
严泽岳不可能是那个在多年前拯救她、帮助她的亲爱大哥!他只是碰巧选对了颜色、碰巧说了她写过的话,如此而已。
还有十五分钟,孟瑷晞决定不再对着衣鞋发呆。
她起身,不到十分钟,着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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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泽岳牵着孟瑷晞的手走出藤堂家,上了车,来到一家装潢典雅,流泄着潺潺流水声的别致餐厅。
他替她拉出椅子,安置她坐妥,接着拿起餐单,低声向她推荐餐馆美食后,帮她点了餐,另外又点了壶清酒。
“这里的食物清爽可口,我们点的餐等一下会随着水道,漂送过来。”严泽岳指着身旁的流水渠道解释。
“不会漂过头?前面的客人不会拿错餐点?”瑷晞好奇地侧头看着流送过他们面前的餐,那是别桌客人的餐点。
“餐点看起来像是随着水流漂来,实际上不是。水道底下有轨道,送出的餐点是架在轨道上的,抵达点餐客人的餐桌前会停下,接着有铃声提醒客人取餐,因此,不会有送错或拿错的情况发生。”他详细解说。
“听起来满好玩的。”
不久,他们点的清酒送来了,果真如严泽岳说的,停在他们桌前,悦耳的铃声响了几秒,他将托盘拿上桌,为她斟了一杯酒。
瑷晞拿起酒杯,就要仰头喝下,却被制止:
“先别喝,空腹喝酒容易喝醉。”
她放下酒杯,看着他,他的手掌还圈着她的手腕,她开口想说些什么,但他们点的凉水面线送来了,铃声打断了她。
“吃完这道凉水面线,再喝酒。”他的口吻就像一个长者,有命令的味道,也有淡淡的关怀。
孟瑷晞端起他放在她面前的一人份凉水面线,默默吃着。
她隐约感觉到,严泽岳对她是非常不同的,那种不同,不单单因为她是泽曜最重视的女朋友,更包含了某种若有似无的暧昧,那是男人对女人的暧昧。
他在玩游戏吗?
孟瑷晞感到既困惑又感动,感动严泽岳给予她的关心,那种关心,她只在她的“大哥”身上感受过。
然而,她实在困惑他的动机。
“很好吃?”看她很快吃完一人份凉水面线,他笑问。
“嗯。”她点头,喝下第一杯清酒,突然问道:“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穿几号鞋?”
“你的脚看起来小,我猜应该是穿最小号鞋。鞋还合脚吗?”
“合脚。”
她研究着他吃面的侧脸,深深思索起来。
他们点的餐食,一样样漂到桌前,两个人沉默地用着餐,各怀心事。
严泽岳想着,晚餐后该带她去哪儿?
孟瑷晞则是想,一切是她想得太多了吗?她总觉得严泽岳对她,怀着似有若无的情意。
“我们”终于,严泽岳开口。
“你”孟瑷晞也同时开口。
“你先说。”瑷晞抢先说。
“我们吃得差不多了,时间还早。泽曜带你去过台场吗?”
“没有。”
“用完餐,我带你去坐摩天轮。”严泽岳说,没问她好或不好,语气全然是她必须跟他去的命令式。
孟瑷晞扫他一眼,吃下最后一口餐点,说:
“你没问我好不好!”她不是个习惯接受命令的人。
“如果我的意思,就是你一定得陪我去呢?”
她愣了一下,才道:“那我只好跟你去了。看在你送我这套漂亮衣服的份上,我愿意忍受一次你的独裁。”
“你很适合这套衣服,穿起来特别漂亮。”
“谢谢你的赞美。”
“你若是真的不想去,我其实不会勉强你。不过,坐摩天轮看夜景,是很不错的享受。”
“我想去。我只是不习惯大男人主义。”
严泽岳没反驳她的意思,给了她一个“不大男人主义”的笑容,低头吃剩下的东西。
----
二号回忆
他习惯把与孟瑷晞有关的回忆编号,就像瑷晞总是在给他的信纸角落写上编号,号码让他感觉他与孟瑷晞的距离,是贴近的。
必于二号回忆,是他下定决心帮助瑷晞的片段,那是他赢得科学竞赛冠军的那一天。
王叔处理完事故那天晚上,他搬着重重的冠军奖杯回到家。
家人全都不在,爸妈去参加宴会了,弟弟们一个上柔道课,一个上小提琴课。
王叔见他回来,帮他接过奖杯,开始絮絮叨叨地回报上午的事故处理情况:
“大少爷,那个孩子好可怜,她明天就要被送走了!”
“送走?送去哪儿?”他不懂。
“这你就不知道了,那孩子才九岁大,她的爸爸妈妈一个得肝癌,一个出车祸,全都死了。她跟着唯一的亲人奶奶,奶奶年纪八十几,每天拾荒,勉强养了那个孩子。谁知道,前天老奶奶重度中风,也过世了。
我送那个小女孩回家时,碰到社会局的义工,正在帮忙孩子处理老奶奶的身后事。他们告诉我,小女孩这两天寄住在邻居家里,明天老奶奶火化后,他们就要带她走了。她好可怜,真的好可怜”
王叔说着说着,眼眶几度红了。
他听着,想起她坐在马路中间哭泣的样子,心里兴起一股不舍。
“她要被带去哪里?”
“他们说要带她去天主教办的孤儿院。我送小女孩回家,小女孩跪在简陋的灵堂前面,一直哭一直哭,求那些社工不要带她走,说要留在家里陪奶奶
大少爷,她真的很可怜。我拿了五千块钱给她,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用?她只是个九岁的孩子。”王叔红着的眼眶,落出了几滴眼泪。
他也感觉自己的眼眶灼热,但,他才十四岁,能给无助的她什么帮助呢?
那一天,家人为他庆贺他得了科学竞赛冠军,他生平第一回觉得,自己幸福得不象话,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当晚,他失眠了。上半夜,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下半夜,他伏在书桌前,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才九岁,不晓得能不能理解的她。
隔天,他买了一套厚厚的冬装,加上夜里写的长信,以及一份银行账户存折、提款卡,要王叔一并送去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