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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姑娘们的灾难日
性♀欲是人类前进的原动力——弗洛伊德
※※※※※※※※※※※※※※※※※※※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
想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后代,播撒下自己的遗传基因,是每一个人的生物本能。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可不是只在中国才有。
对于整整十五年离群索居的鲁滨逊来说,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的问题之后,接下来最渴求的东西,当然就是女人了——确实,在绝望和孤独的黑暗之中,《圣经》曾经是鲁滨逊唯一的精神支柱。面对着年复一年的孤独荒岛生活,他总是这样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现在生活得非常舒服,心情也很泰然,因为我已经把自己完全交给上帝,听凭他的安排。每当我抱憾没有谈话的机会时,我便质问自己,同自己的思想谈话,并且有时通过祷告同上帝谈话,不是比这世界上人类社会中的最广泛的交游更好吗?”
但问题是,虔诚的宗教信仰,毕竟只能麻醉人类的心灵,而不能扼杀人类的生物本能。无论怎样用宗教信仰来麻醉自己,都没法彻底消除鲁滨逊的生理需求。
否则的话,在找不到任何女人甚至男人的情况之下,鲁滨逊也不会去用山羊来消遣和发♂泄了……正如同佛寺里的和尚和教堂里的牧师们,总是前赴后继地有人破掉色戒一样。
如果鲁滨逊的孤独生涯一直持续下去,或许要等到他变得年老体衰,性♂欲和性♂功能一起消退之后,才会逐渐真正获得内心的宁静……
然而,就在他饥渴难耐的四十二岁这一年,上帝却给他送来了一个裸女!
不是那种皮肤晒得黑黑的,全身都是各种怪异花纹的印第安土著女人,而是一位纯正的白种女郎!
一个身材火辣,容貌俏丽,一丝不挂的黑发白种美女!
不要说是这种无人荒岛,即使是在新大陆的殖民地,也是极为稀罕的存在!
霎时间,一股难以形容的巨大的喜悦,紧紧攥住了他的心脏。
整个世界仿佛都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无所不能的上帝也被鲁滨逊抛之脑后。
在他的眼睛里,只剩下了沙滩上的那位美妙裸女。
这是一具怎样美妙的全裸女体啊!
犹如乌檀木一般的黑发,精致细腻的锁骨,漂亮得让所有人都赞叹的脸蛋,白皙娇嫩得宛如凝固牛乳一般的肌肤……尤其是那一对充满母性魅力的巨大胸部,更是有着让人无法招架的吸引力。
那对伟岸的胸部,在第一时间就唤起了鲁滨逊对异性的无限渴望。
富有冲击力的美景,犹如小天使们敲响的架子鼓,一下一下地撞击着鲁滨逊足足饥渴了十五年的心脏。
那是人类最淳朴、最直观的感情表现!
那是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心理活动!
这一对丰满到不像话的胸部里面,究竟装了什么东西呢?鲁滨逊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紧接着,早已精虫上脑的他,便作出了一个果断的决定:只要骑上去揉一揉,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反正这个女人一定是上帝赐给我的礼物,就像他把夏娃赐给亚当一样!
这一刻,一切理智、法律和道德的桎梏,都在鲁滨逊的头脑里“轰”地一声,炸得灰飞烟灭了。
最初,鲁滨逊张大了嘴巴,想要对那个似乎还在迷迷糊糊的裸女说些什么。但由于太久太久没有跟人说过话,已经几乎遗忘了语言功能。眼下又事发突然,所以他张口结舌了老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于是,鲁滨逊索性彻底抹下了面子不要,亟不可待地把枪一丢,嗷嗷叫着朝那个惊恐的裸女扑了上去!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个女人都已经是他的东西了!
这一定是上帝的旨意!他厚颜无耻却又理所当然地想道。
※※※※※※※※※※※※※※※※※※※
与此同时,麦克斯?布莱克小姐却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今天真是她的灾难日!
上帝啊!她刚刚逃过了溺水身亡的厄运,却又被一个臭烘烘的野人给推倒在了沙滩上!
偏偏她如今四肢酸软无力,连嗓子也是嘶哑得发不出半点声音,别说反抗或者逃跑了,甚至就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任凭这个野人骑在自己身上,为所欲为……
哦,上帝啊!我的第四十三,或者第四十四,又或者是第四十五个男人,居然会是一个生活在荒郊野外的野蛮人吗?真是太丢脸了……一贯裤带很松、私生活豪放糜烂的麦克斯小姐,满眼绝望地如此想道。
嗯,在麦克斯小姐的眼里,虽然对方看着像个白人,但打扮却活脱脱地是个野人,而且还是非常不合时宜的那种怪人——这地方明明是终年酷暑的热带海滩,他却戴了一顶山羊皮做的帽子,穿了一件山羊皮做的短外套,裤子也是用羊皮的,两旁的羊毛一直垂到小腿上,让人一看就感觉热得慌,亏他还能捂得住!
(鲁滨逊泪目:衣服早就全坏了,在这样既无棉花又无亚麻的热带荒岛上,除了羊皮之外,他还能穿什么?呃?可以穿草裙?那不就变成了印第安野蛮人么?哪里显示得出我大英帝国绅士的优越范儿?)
这个野人的裤子下面没有穿鞋,自然也没有穿袜子,只能光着脚丫。但在他的腰间,倒是束了一条宽阔的皮带,上面挂了一把小锯和一把斧头。还有另一条较窄的皮带,被斜斜地挂在他的肩膀上,在左胳膊下面的位置挂着两个山羊皮袋,一个装火药,一个装子弹,不过那杆燧发枪却被他胡乱丢在了沙滩上。同时被丢下的还有一顶用羊皮做的大阳伞,样子又难看又笨拙。他的脸不算很黑,至少不会被误认为黑人,却被几乎埋在了丛生的胡须下面,那副胡子长得简直可以挂他的帽子,任谁看见都会吓一大跳。
当然,像这样不修边幅、打扮邋遢的怪人,出身美国下层社会的麦克斯?布莱克小姐也不是没见过。在纽约布鲁林克区那些散发着刺激性气味的大麻派对和裸体性♂爱派对里,她曾经看到过无数留着长头发和大胡子的“行为艺术家”,还有浑身涂满油彩冒充纳美星人的COSPLAY狂热者,并且还曾经和其中不少看对了眼的男人滚过床单……但这并不意味着,她现在就会乐意跟一个臭烘烘的野蛮人交♂媾!
哦,那股犹如沤了一个月的大粪堆的可怕臭气,简直都快把她给熏昏过去了!
——实事求是地说,此时的鲁滨逊先生确实就像是刚刚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一样,浑身都在散发出浓浓的异味……但这并非是鲁滨逊先生不讲个人卫生的过错,而是这时代欧洲人的普遍情况。
事实上,这年头的欧美白人绅士们,无论贫富贵贱,差不多都是一样的肮脏龌龊,臭气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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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姑娘们的灾难日
性♀欲是人类前进的原动力——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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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饱暖思淫♀欲。
想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后代,播撒下自己的遗传基因,是每一个人的生物本能。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可不是只在中国才有。
对于整整十五年离群索居的鲁滨逊来说,在解决了衣食住行的问题之后,接下来最渴求的东西,当然就是女人了——确实,在绝望和孤独的黑暗之中,《圣经》曾经是鲁滨逊唯一的精神支柱。面对着年复一年的孤独荒岛生活,他总是这样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现在生活得非常舒服,心情也很泰然,因为我已经把自己完全交给上帝,听凭他的安排。每当我抱憾没有谈话的机会时,我便质问自己,同自己的思想谈话,并且有时通过祷告同上帝谈话,不是比这世界上人类社会中的最广泛的交游更好吗?”
但问题是,虔诚的宗教信仰,毕竟只能麻醉人类的心灵,而不能扼杀人类的生物本能。无论怎样用宗教信仰来麻醉自己,都没法彻底消除鲁滨逊的生理需求。
否则的话,在找不到任何女人甚至男人的情况之下,鲁滨逊也不会去用山羊来消遣和发♂泄了……正如同佛寺里的和尚和教堂里的牧师们,总是前赴后继地有人破掉色戒一样。
如果鲁滨逊的孤独生涯一直持续下去,或许要等到他变得年老体衰,性♂欲和性♂功能一起消退之后,才会逐渐真正获得内心的宁静……
然而,就在他饥渴难耐的四十二岁这一年,上帝却给他送来了一个裸女!
不是那种皮肤晒得黑黑的,全身都是各种怪异花纹的印第安土著女人,而是一位纯正的白种女郎!
一个身材火辣,容貌俏丽,一丝不挂的黑发白种美女!
不要说是这种无人荒岛,即使是在新大陆的殖民地,也是极为稀罕的存在!
霎时间,一股难以形容的巨大的喜悦,紧紧攥住了他的心脏。
整个世界仿佛都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无所不能的上帝也被鲁滨逊抛之脑后。
在他的眼睛里,只剩下了沙滩上的那位美妙裸女。
这是一具怎样美妙的全裸女体啊!
犹如乌檀木一般的黑发,精致细腻的锁骨,漂亮得让所有人都赞叹的脸蛋,白皙娇嫩得宛如凝固牛乳一般的肌肤……尤其是那一对充满母性魅力的巨大胸部,更是有着让人无法招架的吸引力。
那对伟岸的胸部,在第一时间就唤起了鲁滨逊对异性的无限渴望。
富有冲击力的美景,犹如小天使们敲响的架子鼓,一下一下地撞击着鲁滨逊足足饥渴了十五年的心脏。
那是人类最淳朴、最直观的感情表现!
那是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心理活动!
这一对丰满到不像话的胸部里面,究竟装了什么东西呢?鲁滨逊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紧接着,早已精虫上脑的他,便作出了一个果断的决定:只要骑上去揉一揉,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反正这个女人一定是上帝赐给我的礼物,就像他把夏娃赐给亚当一样!
这一刻,一切理智、法律和道德的桎梏,都在鲁滨逊的头脑里“轰”地一声,炸得灰飞烟灭了。
最初,鲁滨逊张大了嘴巴,想要对那个似乎还在迷迷糊糊的裸女说些什么。但由于太久太久没有跟人说过话,已经几乎遗忘了语言功能。眼下又事发突然,所以他张口结舌了老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于是,鲁滨逊索性彻底抹下了面子不要,亟不可待地把枪一丢,嗷嗷叫着朝那个惊恐的裸女扑了上去!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个女人都已经是他的东西了!
这一定是上帝的旨意!他厚颜无耻却又理所当然地想道。
※※※※※※※※※※※※※※※※※※※
与此同时,麦克斯?布莱克小姐却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今天真是她的灾难日!
上帝啊!她刚刚逃过了溺水身亡的厄运,却又被一个臭烘烘的野人给推倒在了沙滩上!
偏偏她如今四肢酸软无力,连嗓子也是嘶哑得发不出半点声音,别说反抗或者逃跑了,甚至就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任凭这个野人骑在自己身上,为所欲为……
哦,上帝啊!我的第四十三,或者第四十四,又或者是第四十五个男人,居然会是一个生活在荒郊野外的野蛮人吗?真是太丢脸了……一贯裤带很松、私生活豪放糜烂的麦克斯小姐,满眼绝望地如此想道。
嗯,在麦克斯小姐的眼里,虽然对方看着像个白人,但打扮却活脱脱地是个野人,而且还是非常不合时宜的那种怪人——这地方明明是终年酷暑的热带海滩,他却戴了一顶山羊皮做的帽子,穿了一件山羊皮做的短外套,裤子也是用羊皮的,两旁的羊毛一直垂到小腿上,让人一看就感觉热得慌,亏他还能捂得住!
(鲁滨逊泪目:衣服早就全坏了,在这样既无棉花又无亚麻的热带荒岛上,除了羊皮之外,他还能穿什么?呃?可以穿草裙?那不就变成了印第安野蛮人么?哪里显示得出我大英帝国绅士的优越范儿?)
这个野人的裤子下面没有穿鞋,自然也没有穿袜子,只能光着脚丫。但在他的腰间,倒是束了一条宽阔的皮带,上面挂了一把小锯和一把斧头。还有另一条较窄的皮带,被斜斜地挂在他的肩膀上,在左胳膊下面的位置挂着两个山羊皮袋,一个装火药,一个装子弹,不过那杆燧发枪却被他胡乱丢在了沙滩上。同时被丢下的还有一顶用羊皮做的大阳伞,样子又难看又笨拙。他的脸不算很黑,至少不会被误认为黑人,却被几乎埋在了丛生的胡须下面,那副胡子长得简直可以挂他的帽子,任谁看见都会吓一大跳。
当然,像这样不修边幅、打扮邋遢的怪人,出身美国下层社会的麦克斯?布莱克小姐也不是没见过。在纽约布鲁林克区那些散发着刺激性气味的大麻派对和裸体性♂爱派对里,她曾经看到过无数留着长头发和大胡子的“行为艺术家”,还有浑身涂满油彩冒充纳美星人的COSPLAY狂热者,并且还曾经和其中不少看对了眼的男人滚过床单……但这并不意味着,她现在就会乐意跟一个臭烘烘的野蛮人交♂媾!
哦,那股犹如沤了一个月的大粪堆的可怕臭气,简直都快把她给熏昏过去了!
——实事求是地说,此时的鲁滨逊先生确实就像是刚刚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一样,浑身都在散发出浓浓的异味……但这并非是鲁滨逊先生不讲个人卫生的过错,而是这时代欧洲人的普遍情况。
事实上,这年头的欧美白人绅士们,无论贫富贵贱,差不多都是一样的肮脏龌龊,臭气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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