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自行车族”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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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这又说明了他是真正的自行车族。)
艾克利斯先生回忆了类似的一个故事。“两天前,我晚上10点骑车经过中央公园,当时被一群滑板上的少年围住了。都是些孩子。他们想从两侧攻击我,但我加快骑车速度逃走了。”
但更大的危险是性,作为记者我们称他为切斯特。切斯特不像以前那么多骑车了,因为约在一年前,他在一次浪漫插曲之后遇到一次极严重的自行车事故。他在写一本讲无上装女郎的故事,中间跟洛拉形成了友谊。也许洛拉觉得自己是玛丽莲·梦露,好不容易遇上了自己的亚瑟·米勒(美国剧作家,有《推销员之死》等剧作,曾为梦露丈夫——译者)。谁知道呢。切斯特所知道的就是有一天晚上,她给他打电话,说她在特郎普大厦的床上躺着,问他能否过去。他跳上自行车骑着就出发,15分钟赶到那里。然后她说他得赶紧走,因为她跟别人生活在一起,那个家伙马上就要回家了。说不定这会儿就要进门。
切斯特逃出大楼,跳上了自行车,但出了个问题。他的腿因为做ài而发起抖来,当下莫里希尔山的时候双腿开始痉挛,他撞到路边的路坎上,摔倒在人行道上。“疼得要命,”他说,“皮都剐掉了,像一级烧伤。”走运的是,他的**后来的确长还了原。
自行车道具
在曼哈顿骑车的确是一项危险的运动。如果这些作家生活在西部,也许他们还会带上枪,就跟拉里·麦克墨菲或汤姆·麦克关或柯马克·麦卡锡电影里面的某个人物一样。但是,由于他们生活在纽约,自行车族更像克拉克·肯特型的人物。一些白天态度温和的记者经常要回答杀手问题,到晚上他们就成了对社会的威胁。谁能抱怨他们呢?“你骑车穿过红灯,你经常还闯红灯。你有可能成为重罪犯。”切斯特说。“我感觉好像自己的腿间有个很大的钢制品在前面撞来撞去的。”一位自行车族说,他请求自己的名字保密。“我的手现在就扶着自己的自行车。”基普说,他是位文学代理人,从他办公室里打来电话说。“在城市里骑车有骑车的自由。你感觉自己浮在众生之上。我骑在车上感觉无所畏惧,而我在生活当中的其他情形中却没有这样的感觉。我感觉自己骑在车上的时候是自己最棒的时候,最符合我自己和这个城市。”
自行车族对自己的自行车甚是关心,他们一般不会骑加了马达的高科技自行车,不骑山地车。加装了XT变速器或高弹体悬挂叉的自行车他们不要。最典型的是纽约客先生,他骑一种斯斯文文的三速车,后面有篮子和挡泥板。这样的自行车会让人产生怀旧思绪。“你得有篮子好装一些杂货,”纽约客先生说,“还有计算机和上下班的东西。”“我的自行车确实就像我的狗或孩子一样,”基普说,“我相当爱护它,还精心打扮。”
但自行车族谈起他们的车的时候,经常很难让人不联想到他们谈女人的时候。
“我喜欢我的自行车,你还有可能对它产生感情,”另一位自行车族说,“但是,真实的情况是,一辆自行车跟另一辆自行车并无本质的差别。”
“我有过一辆自行车,极喜欢的,”基普说,“铝架,亲手绑过带子,还抛光。做了很多事情。结果给人偷走了。感情上受到很大打击。直到买了一辆新车,又把它搞得极漂亮之后才感觉稍好一点。”
跟女友一样,自行车在纽约经常会被人偷走。“进书店呆上10分钟,出来就会发现自行车丢了。”艾克利斯说。但是,这不一定是个问题,如纽约客所说的一样。
“如果跟地铁票打比,自行车三个月就赚回来了,”他说,“如果打的,一个月就行了。”
认识女人的时候,自行车也是很好的一个道具。“这是搭腔的极好借口,”泰德说,他也是一位作家。“也是为减轻不自然的情形而转移注意力的好东西。”
很明显,自行车也是判断自己能否得手的好办法。“有一次,我说要骑车去她家时,一个女的喜不自胜,”泰德说,“另外一方面,如果一个女的说‘把车搬进来’,那是相当性感的情形。”
“一个女的是否要你把车搬进屋是一个很好的指示,表明她适应你到了什么程度。”艾克利斯说。
但有时候,自行车不仅仅只是一部自行车,女人似乎都明白这一点。“妇女会认为你属于值得怀疑的那一类人。你活动太多,太有独立性了,”艾克利斯说,“当然,最后就没有尊严了。”
“这里面还有一些彼德潘式的东西,”基普说,“这也是我不再到哪儿都带着它的原因。”
“这里面隐含着一种自私,”艾克利斯同意,“你不可能带上任何人。骑车的人总是太容易让人联想到自由而无拘束。”艾克利斯先生补充说,人到五十多岁了,自己没有结婚的原因多达10条,但“没有哪一条是特别好的原因”。
自行车还隐含着某种低廉的意味。一位在有许多彩色照片的男士杂志当助理编辑的妇女记得一次约会,是跟在签名售书会上认识的一个自行车族约会。聊了半天之后,自行车族跟她约会,请她到上西区某家极好的排骨店吃饭。他人是来了,但骑车迟到了(她在外面等,很紧张地抽烟),然后,等他们坐下来看菜单的时候,他说:“听我说,不知你介意否?我刚刚意识到自己想吃比萨饼。你不会在意吧?”他站起来。
“但我们不是该给……”她望着侍者说。他抓住她的胳膊拉她出门。“你不过喝了几口水。我的动都没动。他们不能为此收费。”
他们回到她的住处吃比萨饼,然后他开始想办法了。之后他们又见了几次,但每次他都想晚上10点去她家,然后吃些外卖食品。她最后摆脱了他,找了个银行家。
另外的问题
自行车族经常犯这样一种错误,他们常常想把女友也变成女自行车族。乔安纳是在第五街长大的一个姑娘,现在做室内装修,她实际上还跟一个自行车族结了婚。“我们两个都骑车,”她说,“因此,一开始并不是什么问题。但他送我一辆自行车做生日礼物的时候,我注意到出了一个小小的问题。然后,在圣诞节的时候,他又送我一个自行车架好放在车上。我们离婚的时候,他拿回了车架自己用。你相信吗?”
“自行车族?天啊,我不信。”玛格达说,她是小说家。我跟过几个骑车的,吓死我了。都是他们的一些神风队员一样的自私者。如果他们像骑车那样做ài,谢谢你,但速度不重要。”
“女人并不认为骑自行车很性感,”泰德说,“她们认为那是小儿科。但有时候,你认为不能一辈子给女人一个错误印象,让她们总是错看你。”(未完待续)
CD,这又说明了他是真正的自行车族。)
艾克利斯先生回忆了类似的一个故事。“两天前,我晚上10点骑车经过中央公园,当时被一群滑板上的少年围住了。都是些孩子。他们想从两侧攻击我,但我加快骑车速度逃走了。”
但更大的危险是性,作为记者我们称他为切斯特。切斯特不像以前那么多骑车了,因为约在一年前,他在一次浪漫插曲之后遇到一次极严重的自行车事故。他在写一本讲无上装女郎的故事,中间跟洛拉形成了友谊。也许洛拉觉得自己是玛丽莲·梦露,好不容易遇上了自己的亚瑟·米勒(美国剧作家,有《推销员之死》等剧作,曾为梦露丈夫——译者)。谁知道呢。切斯特所知道的就是有一天晚上,她给他打电话,说她在特郎普大厦的床上躺着,问他能否过去。他跳上自行车骑着就出发,15分钟赶到那里。然后她说他得赶紧走,因为她跟别人生活在一起,那个家伙马上就要回家了。说不定这会儿就要进门。
切斯特逃出大楼,跳上了自行车,但出了个问题。他的腿因为做ài而发起抖来,当下莫里希尔山的时候双腿开始痉挛,他撞到路边的路坎上,摔倒在人行道上。“疼得要命,”他说,“皮都剐掉了,像一级烧伤。”走运的是,他的**后来的确长还了原。
自行车道具
在曼哈顿骑车的确是一项危险的运动。如果这些作家生活在西部,也许他们还会带上枪,就跟拉里·麦克墨菲或汤姆·麦克关或柯马克·麦卡锡电影里面的某个人物一样。但是,由于他们生活在纽约,自行车族更像克拉克·肯特型的人物。一些白天态度温和的记者经常要回答杀手问题,到晚上他们就成了对社会的威胁。谁能抱怨他们呢?“你骑车穿过红灯,你经常还闯红灯。你有可能成为重罪犯。”切斯特说。“我感觉好像自己的腿间有个很大的钢制品在前面撞来撞去的。”一位自行车族说,他请求自己的名字保密。“我的手现在就扶着自己的自行车。”基普说,他是位文学代理人,从他办公室里打来电话说。“在城市里骑车有骑车的自由。你感觉自己浮在众生之上。我骑在车上感觉无所畏惧,而我在生活当中的其他情形中却没有这样的感觉。我感觉自己骑在车上的时候是自己最棒的时候,最符合我自己和这个城市。”
自行车族对自己的自行车甚是关心,他们一般不会骑加了马达的高科技自行车,不骑山地车。加装了XT变速器或高弹体悬挂叉的自行车他们不要。最典型的是纽约客先生,他骑一种斯斯文文的三速车,后面有篮子和挡泥板。这样的自行车会让人产生怀旧思绪。“你得有篮子好装一些杂货,”纽约客先生说,“还有计算机和上下班的东西。”“我的自行车确实就像我的狗或孩子一样,”基普说,“我相当爱护它,还精心打扮。”
但自行车族谈起他们的车的时候,经常很难让人不联想到他们谈女人的时候。
“我喜欢我的自行车,你还有可能对它产生感情,”另一位自行车族说,“但是,真实的情况是,一辆自行车跟另一辆自行车并无本质的差别。”
“我有过一辆自行车,极喜欢的,”基普说,“铝架,亲手绑过带子,还抛光。做了很多事情。结果给人偷走了。感情上受到很大打击。直到买了一辆新车,又把它搞得极漂亮之后才感觉稍好一点。”
跟女友一样,自行车在纽约经常会被人偷走。“进书店呆上10分钟,出来就会发现自行车丢了。”艾克利斯说。但是,这不一定是个问题,如纽约客所说的一样。
“如果跟地铁票打比,自行车三个月就赚回来了,”他说,“如果打的,一个月就行了。”
认识女人的时候,自行车也是很好的一个道具。“这是搭腔的极好借口,”泰德说,他也是一位作家。“也是为减轻不自然的情形而转移注意力的好东西。”
很明显,自行车也是判断自己能否得手的好办法。“有一次,我说要骑车去她家时,一个女的喜不自胜,”泰德说,“另外一方面,如果一个女的说‘把车搬进来’,那是相当性感的情形。”
“一个女的是否要你把车搬进屋是一个很好的指示,表明她适应你到了什么程度。”艾克利斯说。
但有时候,自行车不仅仅只是一部自行车,女人似乎都明白这一点。“妇女会认为你属于值得怀疑的那一类人。你活动太多,太有独立性了,”艾克利斯说,“当然,最后就没有尊严了。”
“这里面还有一些彼德潘式的东西,”基普说,“这也是我不再到哪儿都带着它的原因。”
“这里面隐含着一种自私,”艾克利斯同意,“你不可能带上任何人。骑车的人总是太容易让人联想到自由而无拘束。”艾克利斯先生补充说,人到五十多岁了,自己没有结婚的原因多达10条,但“没有哪一条是特别好的原因”。
自行车还隐含着某种低廉的意味。一位在有许多彩色照片的男士杂志当助理编辑的妇女记得一次约会,是跟在签名售书会上认识的一个自行车族约会。聊了半天之后,自行车族跟她约会,请她到上西区某家极好的排骨店吃饭。他人是来了,但骑车迟到了(她在外面等,很紧张地抽烟),然后,等他们坐下来看菜单的时候,他说:“听我说,不知你介意否?我刚刚意识到自己想吃比萨饼。你不会在意吧?”他站起来。
“但我们不是该给……”她望着侍者说。他抓住她的胳膊拉她出门。“你不过喝了几口水。我的动都没动。他们不能为此收费。”
他们回到她的住处吃比萨饼,然后他开始想办法了。之后他们又见了几次,但每次他都想晚上10点去她家,然后吃些外卖食品。她最后摆脱了他,找了个银行家。
另外的问题
自行车族经常犯这样一种错误,他们常常想把女友也变成女自行车族。乔安纳是在第五街长大的一个姑娘,现在做室内装修,她实际上还跟一个自行车族结了婚。“我们两个都骑车,”她说,“因此,一开始并不是什么问题。但他送我一辆自行车做生日礼物的时候,我注意到出了一个小小的问题。然后,在圣诞节的时候,他又送我一个自行车架好放在车上。我们离婚的时候,他拿回了车架自己用。你相信吗?”
“自行车族?天啊,我不信。”玛格达说,她是小说家。我跟过几个骑车的,吓死我了。都是他们的一些神风队员一样的自私者。如果他们像骑车那样做ài,谢谢你,但速度不重要。”
“女人并不认为骑自行车很性感,”泰德说,“她们认为那是小儿科。但有时候,你认为不能一辈子给女人一个错误印象,让她们总是错看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