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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毕沧还没醒,沈清也就没走远,只是在自己住处门前的小院里见了朱晓。
再见朱晓,沈清有些惊异,不过才短短几天,朱晓便将身上所有首饰都摘了下来,还换了身利落的衣裳,依旧是暗红色,但她穿的不是裙子,而是裤装。
朱晓道:“大舅舅派来的人在路上遇事耽搁了,这才慢了我一个月才到荣城,他们也没想到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朱家便大变了样。有个好消息,我无需去参军,大舅舅知我近况已经书信来让我投奔他去,他很高兴我有詹家人的血性,至于能不能上战场……还得我先历练一番。”
沈清点头应声:“这样也很好。”
的确很好,朱晓心道,这是她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好。
朱晓犹豫了会儿,似有不舍,半天才将腰间那宝石镶嵌花里胡哨的佩剑摘下递给沈清道:“这个,算作我赠予你们的谢礼。”
“这个?”沈清意外地看向她手中的长剑,剑穗上的黑珍珠明亮,一看就知昂贵。
沈清一时没接过来,只是道:“这有些太贵重了吧?其实我即便是在帮你,也是在帮我自己。”
朱晓摇头,她知道沈清要说那些什么欠不欠的债条之类的话,但她也不后悔对沈清多一些感激。于朱晓而言,能离开朱家,能自由地去闯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不论成败,至少这个起点很难,远比金钱贵重得多。
她抚摸了剑一会儿,又将它强硬地塞进了沈清的手中道:“这是我大舅舅从敌军手上夺来的战利品,但我想……将来我自己也能夺个战利品回来。况且先前我见毕公子总盯着我的佩剑瞧,心知他大约是喜欢的,我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们,便只能投其所好。”
沈清闻言,目光微怔。
朱晓双手抱拳,颇为飒爽一笑:“告辞了,沈大仙。”
顿了顿,朱晓又道:“能认识你,我很高兴。”
沈清被她这称呼弄得一愣,再望向眼前女子眼里的光,是她之前从未在朱晓的双眸中见过的。
一番作别过于正式,沈清被朱晓这一笑驱散了近日心里的些许烦闷阴霾。
千般琐事促成生活,万关难过,也过万关。
沈清也学着朱晓拱手:“朱大小姐,愿你日后顺遂,告辞。”
朱晓脸上的笑很灿烂,她转身而去时没有留恋,只是抬头看向阳光璀璨的天空,对未来充满向往与憧憬。
其实暴雨的这几天里还发生了许多事,只是朱晓没有一一与沈清诉说。
好比朱天醇哭着对她说他当年做错了,希望她能搬出詹家人的名救他这一回,只要朱晓愿意帮他,帮朱家度过难关,他可以将她母亲的坟迁入朱家的祖坟中。
朱晓没有答应他,她从未看朱天醇哭得如此伤心过,可她也知道他的眼泪是假的。
她倒是希望詹芸焦永远也别进朱家的祖坟,她就埋在那一方小山丘,面对这围山蔓延的河流。据说那河流是润河的分支,而润河从京城而来,天下水最终汇于汪洋,詹芸焦也总能与来自京城的水相见的。
朱姿的身体不好,但她却拼命地想活。
大约是经历过一场生死,她不知金如意的去向,也再没提起过金如意,知道是朱晓派人把她带回朱家后,对朱晓也没多感激。朱家唯一的男丁,朱姿的弟弟一时间没了爹娘的依仗,便只能黏着自己的姐姐。
朱家许多钱财都要被朝廷收去,或许还会面临封宅的危机,朱姿不是蠢人,自也想到了后路,为了她的弟弟,她也会尽量将这一口气撑下去。
至于王家……王瑞澄相中了另一家姑娘,王二公子这两日还在街上偶遇过朱晓一回,见到朱晓如老鼠遇猫般掉头就走,将与他相看的另一家小姐留在原地。
最后这相看自也不成,那家小姐在外宣扬王瑞澄和朱晓离了半条街,他都能一眼看见,不是余情未了,就是天生惧内。
不过这些都与朱晓无关了。
她不在意,也无需在意。
她有她要面对的人生,有她要去完成的理想与抱负,她想走出这方寸城池,去看一看漠北。
去骑马,去舞剑,去呐喊,去奔跑!
一如这天气。
雨季过去,迎来的必是光明。
朱晓走后,沈清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她先是去看了一眼还躺在床上的毕沧。毕沧连睡六日,一滴水未喝,一下眼没眨,沈清甚至都有些怀疑他还能不能醒来了。
若说一开始她以为这是毕沧故意施展的苦肉计,现下隐约有些相信他先前说的,他脑子有病这件事了。
人之思于脑,人之根于心。
若头脑坏了,人就算还活着也是行尸走肉。
沈清以为,毕沧现在大约就是心还活着,可脑子的情况不太乐观。
毕沧不醒,沈清也不能将他丢下,她能用的招数都对毕沧用过了,那些法术过狠过于伤身的符与咒沈清也没敢往毕沧身上招呼,她只能盼望着毕沧能自己醒来。
这几日闲来无事,沈清难得翻起了之前在桂蔚山上带下来的书籍,跟着上头修炼了一段时间,灵台清明,浑身畅快,倒是意外地于修为上有所成就。
只是不知道人有三魂七魄,她那剩下的两魂六魄究竟要什么时候才能修回来。
待到魂魄补全,她就是个完完整整的鬼,有朝一日也能堕入轮回,去开启下一段人生。
以前沈清对这些也很向往,她积攒功德就是为了自己能活,以另一个身份,以另一种人生,世间百态,她总要亲自去体会一回的。可那时她毕竟是在桂蔚山上,不知人间险恶,人生困苦,眼下看来,好像她成为了见月或空明,成为了朱晓或朱姿,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庆幸的。
那种或苦涩或执着,或无奈或遗憾的人生,就像她以前翻看的一本本话本。人生在世几十载,多的是不留痕迹地来也无声无息地走的人,那么她拼命想要变成人的意义又在哪儿呢?
沈清有过短暂的迷惘,可她又很随遇而安。
迷惘之后便告诉自己,远方的烦忧未到跟前不必去想,于是再翻出自己欠的那些债条,零零总总加在一起依旧数不尽,她想她变成人的这条路,还有得走。
窗外的风吹过沈清手上厚厚一叠纸,翻飞的债条里记满了字,倒是有一张纯白颇为显眼。
沈清将其抽出,上面的字迹已经很淡,再对着阳光去看,墨迹逐渐消散。
沈清看得及时,知道那是她欠朱晓的债条,债条的角落里依旧是两个简简单单的字——了之。
一张数万黄金的债条化作乌有,沈清的心中有些怅然,又是一阵风吹过她的指尖,将那张纸吹上了桌上的茶盏,热气蒸腾,把纸张浸染。
沈清顺着风的方向朝窗外看去,天刚蒙蒙亮,这一夜又在她打坐吐纳中过去。
驿馆便宜,窗户也很小,不过有一点好处便是驿馆虽然建在深巷中,却难得有一面房屋背靠着城中河,坐在窗沿微微侧身便能看见东方的太阳。
一条小河蜿蜒,暗蓝色的天逐渐转亮,东方的红云升起,透露一丝金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扑面而来的风带着烟火气息,不知谁家燃柴煮米,那是沈清在桂蔚山上看一万本书也闻不到的鲜活的气味。
沈清闭上眼,任凭风吹开她额前的发丝,初升的阳光落在她的额头上,像是在那里笼罩着一层浅金色的光。
吹够了风,沈清睁开眼再朝房间里看去,阳光洒了屋中一片金光,小屋内一半在光芒下,一半在阳光照不到的昏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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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毕沧还没醒,沈清也就没走远,只是在自己住处门前的小院里见了朱晓。
再见朱晓,沈清有些惊异,不过才短短几天,朱晓便将身上所有首饰都摘了下来,还换了身利落的衣裳,依旧是暗红色,但她穿的不是裙子,而是裤装。
朱晓道:“大舅舅派来的人在路上遇事耽搁了,这才慢了我一个月才到荣城,他们也没想到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朱家便大变了样。有个好消息,我无需去参军,大舅舅知我近况已经书信来让我投奔他去,他很高兴我有詹家人的血性,至于能不能上战场……还得我先历练一番。”
沈清点头应声:“这样也很好。”
的确很好,朱晓心道,这是她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好。
朱晓犹豫了会儿,似有不舍,半天才将腰间那宝石镶嵌花里胡哨的佩剑摘下递给沈清道:“这个,算作我赠予你们的谢礼。”
“这个?”沈清意外地看向她手中的长剑,剑穗上的黑珍珠明亮,一看就知昂贵。
沈清一时没接过来,只是道:“这有些太贵重了吧?其实我即便是在帮你,也是在帮我自己。”
朱晓摇头,她知道沈清要说那些什么欠不欠的债条之类的话,但她也不后悔对沈清多一些感激。于朱晓而言,能离开朱家,能自由地去闯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不论成败,至少这个起点很难,远比金钱贵重得多。
她抚摸了剑一会儿,又将它强硬地塞进了沈清的手中道:“这是我大舅舅从敌军手上夺来的战利品,但我想……将来我自己也能夺个战利品回来。况且先前我见毕公子总盯着我的佩剑瞧,心知他大约是喜欢的,我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们,便只能投其所好。”
沈清闻言,目光微怔。
朱晓双手抱拳,颇为飒爽一笑:“告辞了,沈大仙。”
顿了顿,朱晓又道:“能认识你,我很高兴。”
沈清被她这称呼弄得一愣,再望向眼前女子眼里的光,是她之前从未在朱晓的双眸中见过的。
一番作别过于正式,沈清被朱晓这一笑驱散了近日心里的些许烦闷阴霾。
千般琐事促成生活,万关难过,也过万关。
沈清也学着朱晓拱手:“朱大小姐,愿你日后顺遂,告辞。”
朱晓脸上的笑很灿烂,她转身而去时没有留恋,只是抬头看向阳光璀璨的天空,对未来充满向往与憧憬。
其实暴雨的这几天里还发生了许多事,只是朱晓没有一一与沈清诉说。
好比朱天醇哭着对她说他当年做错了,希望她能搬出詹家人的名救他这一回,只要朱晓愿意帮他,帮朱家度过难关,他可以将她母亲的坟迁入朱家的祖坟中。
朱晓没有答应他,她从未看朱天醇哭得如此伤心过,可她也知道他的眼泪是假的。
她倒是希望詹芸焦永远也别进朱家的祖坟,她就埋在那一方小山丘,面对这围山蔓延的河流。据说那河流是润河的分支,而润河从京城而来,天下水最终汇于汪洋,詹芸焦也总能与来自京城的水相见的。
朱姿的身体不好,但她却拼命地想活。
大约是经历过一场生死,她不知金如意的去向,也再没提起过金如意,知道是朱晓派人把她带回朱家后,对朱晓也没多感激。朱家唯一的男丁,朱姿的弟弟一时间没了爹娘的依仗,便只能黏着自己的姐姐。
朱家许多钱财都要被朝廷收去,或许还会面临封宅的危机,朱姿不是蠢人,自也想到了后路,为了她的弟弟,她也会尽量将这一口气撑下去。
至于王家……王瑞澄相中了另一家姑娘,王二公子这两日还在街上偶遇过朱晓一回,见到朱晓如老鼠遇猫般掉头就走,将与他相看的另一家小姐留在原地。
最后这相看自也不成,那家小姐在外宣扬王瑞澄和朱晓离了半条街,他都能一眼看见,不是余情未了,就是天生惧内。
不过这些都与朱晓无关了。
她不在意,也无需在意。
她有她要面对的人生,有她要去完成的理想与抱负,她想走出这方寸城池,去看一看漠北。
去骑马,去舞剑,去呐喊,去奔跑!
一如这天气。
雨季过去,迎来的必是光明。
朱晓走后,沈清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她先是去看了一眼还躺在床上的毕沧。毕沧连睡六日,一滴水未喝,一下眼没眨,沈清甚至都有些怀疑他还能不能醒来了。
若说一开始她以为这是毕沧故意施展的苦肉计,现下隐约有些相信他先前说的,他脑子有病这件事了。
人之思于脑,人之根于心。
若头脑坏了,人就算还活着也是行尸走肉。
沈清以为,毕沧现在大约就是心还活着,可脑子的情况不太乐观。
毕沧不醒,沈清也不能将他丢下,她能用的招数都对毕沧用过了,那些法术过狠过于伤身的符与咒沈清也没敢往毕沧身上招呼,她只能盼望着毕沧能自己醒来。
这几日闲来无事,沈清难得翻起了之前在桂蔚山上带下来的书籍,跟着上头修炼了一段时间,灵台清明,浑身畅快,倒是意外地于修为上有所成就。
只是不知道人有三魂七魄,她那剩下的两魂六魄究竟要什么时候才能修回来。
待到魂魄补全,她就是个完完整整的鬼,有朝一日也能堕入轮回,去开启下一段人生。
以前沈清对这些也很向往,她积攒功德就是为了自己能活,以另一个身份,以另一种人生,世间百态,她总要亲自去体会一回的。可那时她毕竟是在桂蔚山上,不知人间险恶,人生困苦,眼下看来,好像她成为了见月或空明,成为了朱晓或朱姿,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庆幸的。
那种或苦涩或执着,或无奈或遗憾的人生,就像她以前翻看的一本本话本。人生在世几十载,多的是不留痕迹地来也无声无息地走的人,那么她拼命想要变成人的意义又在哪儿呢?
沈清有过短暂的迷惘,可她又很随遇而安。
迷惘之后便告诉自己,远方的烦忧未到跟前不必去想,于是再翻出自己欠的那些债条,零零总总加在一起依旧数不尽,她想她变成人的这条路,还有得走。
窗外的风吹过沈清手上厚厚一叠纸,翻飞的债条里记满了字,倒是有一张纯白颇为显眼。
沈清将其抽出,上面的字迹已经很淡,再对着阳光去看,墨迹逐渐消散。
沈清看得及时,知道那是她欠朱晓的债条,债条的角落里依旧是两个简简单单的字——了之。
一张数万黄金的债条化作乌有,沈清的心中有些怅然,又是一阵风吹过她的指尖,将那张纸吹上了桌上的茶盏,热气蒸腾,把纸张浸染。
沈清顺着风的方向朝窗外看去,天刚蒙蒙亮,这一夜又在她打坐吐纳中过去。
驿馆便宜,窗户也很小,不过有一点好处便是驿馆虽然建在深巷中,却难得有一面房屋背靠着城中河,坐在窗沿微微侧身便能看见东方的太阳。
一条小河蜿蜒,暗蓝色的天逐渐转亮,东方的红云升起,透露一丝金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扑面而来的风带着烟火气息,不知谁家燃柴煮米,那是沈清在桂蔚山上看一万本书也闻不到的鲜活的气味。
沈清闭上眼,任凭风吹开她额前的发丝,初升的阳光落在她的额头上,像是在那里笼罩着一层浅金色的光。
吹够了风,沈清睁开眼再朝房间里看去,阳光洒了屋中一片金光,小屋内一半在光芒下,一半在阳光照不到的昏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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