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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有这种感觉的。
那种酸酸的、见不得人好的感觉,简直就是吃醋嘛!自己是大器大方的男人,怎会无聊到去吃苗皓钦的醋呢?
而且还是因为简以娉!
简以娉不过是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不懂礼貌又爱恶作剧,有着成熟年龄却行为幼稚的女人而已!
可是话说回来,他为了这“不过是点点点”的女人,竟然心神不宁到还得对自己三令五申来忘怀她?
全晔愈想愈不对,觉得自己必须好好调整一下心态了。
男女感情的事,从来就不在他生命中占重要位置,他向来随缘的。
简以娉或许是吸引了他,但他相信这是一种短暂的错觉!而且极可能只是因为之前那个吻引起的。
人是动物性的,肢体的接触往往会点燃一些火花,即使是相厌的两个人,也不可能会完全对那火花没感觉、没想法。
所以他为简以娉吃醋,看不顺眼她跟别的男人亲热,纯粹是生理现象衍生出来的心理病态,很快他就会恢复正常的。
等苗皓钦来买走月玦,他就不再有机会与她接触,届时不要说亲戚关系有多不亲,就是成为相见不相识的陌生人也是非常合理的事。
“全晔,你一个人在想什么?”
是封宝书的声音,全晔一转头,很意外的看见封至书也来了。
“表哥。”全晔打声招呼,同样在台北,他和封至书有时一年见不上一次面,因为他常到处乱跑,而封至书则是标准事业为重的人,但尽管如此,表兄弟的感情还是非常融洽的。
“听说你很久没出国了,所以来看看你。”封至书说是这样说,其实表情已说明了他无事不登三宝殿,另有他求来的。
“被奸人所陷害,走不了。”全晔摊手请他们坐。
“奸人?”封至书不解的问。
“奸人就是我的小姨子,简以娉啦!”封宝书好笑的说明。
“是吗?”
“简以娉不让全晔出国,所以硬是拿走他的护照。”封宝书又笑笑的说,似乎谈论别人的糗事是一种乐趣,而完全忘记自己在全晔与简以娉的紫月玦追逐战中,也是鸣呛的人。
若不是他的怂恿和挑拨,也许全晔根本也不会对月玦的买者那么挑剔和执着。
“没关系,应该过不久,她就会心甘情愿、欢天喜地的拿来还我了。”全晔完全没特别的表情。
“是吗?简以娉这么好说话?”封宝书不相信简以娉会那么善良,她没玩够,是不会罢手的。
“她交男朋友了你们没听说吗?我看很快就会有第三个愿意为简家姐妹牺牲奉献的人来跟我买月玦了。”
“她交男朋友了?真的假的?哪个男人心脏那么强,还是眼睛脱窗”封宝书对于批评他那个小姨子通常很不留情面。
“咳!宝书,她可是你的小姨子,得罪她,你老婆也不会高兴吧?”封至书用话堵住他弟弟那张刻薄的嘴。
“好啦好啦!是谁那么英明、有眼光看上了简以娉?改天我可要好好认识一下。”封宝书看笑话的心态其实和全晔当初的一样。
“是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人,叫苗皓钦。看得出来他们感情很好。”全晔眼里飘过一朵晦云。
“真的?我觉得好意外”
“好了好了!宝书,你似乎以为我们是来闲话家常的?”封至书若不再阻止他弟弟的好奇心,恐怕他会胡扯淡到天黑也不罢休。
“啊!对对对,今天可是有要紧事来的。”封宝书这才想起正经事。
“什么要紧事?”全晔问。
“全晔,是这样的,我今天其实算是替我爸爸来的,要请你去我们鲜彩彩艺印刷公司帮忙。”封至书沉稳的说明来意。
鲜彩彩艺印刷是封氏风采集团旗下的事业之一。
“彩艺印刷的部分不是宝书负责的吗?”全晔望向封宝书。“你怎么了?”
“就我岳父,他退休了,一口气将事业全部交给谈屹和我,看来将来老三也跑不掉,谈屹家不经商是还好,而我现在两头忙,实在分身乏术。”
封宝书曾经想过,如果简家三姐妹都嫁给穷小子,那世上就有三个男人可以立即走马上任,减少奋斗三十年。
“那简以娉呢?”
“我岳父放她长假了。”
“怪不得她有时间谈恋爱。”全晔淡然的嘀咕一句。
“怎么?她谈恋爱,你好像很”封宝书停了一下,想要找个贴切的形容词,但还没找到,话就被全晔转移了。
“表哥,那姨丈的意思是要我去接宝书的工作吗?”他可不想给封宝书挖苦的机会。
“是的。你不会拒绝吧?”封至书见全晔不太有兴趣的样子,他更进一步劝说:“你老是旅行跑来跑去,不腻吗?偶尔静下来,做做工作,也可以平衡一下生活啊。”
“好。”全哗爽快应允,完全不假思索。
封至书的话有道理,但却不是全晔答应的主要原因。
至于是什么原因使他答应,他却不想再思量,因为那跟简以娉有关。
“什么?你真的答应了?”虽然实际上是很感激,但全晔那句好,说得比庙前斩鸡头发誓的人一刀剁下鸡脖子还俐落,让封宝书不禁怀疑是错觉。
“你怎么这么惊讶?”全晔没想到他的反应会那么夸张。“我不当无业游民了,不是件好事吗?”
“好好好,很好”封宝书连声附和,频频点头,表面称道,但暗里想的却是
他的表哥,全晔疯了。
看地图是长期旅行者必备的专长,全晔看遍了世界各地的地图,却被小小的台湾南部乡间道路给打败了!
他竟然迷路了四周全是甘蔗田,转来转去,就是转不出甘蔗田的范围,不知道这叫不叫鬼打墙?可是大白天的,谈鬼不嫌太早吗!
“喂!宝书,我迷路了!”全晔电话一接通马上求救。
“迷路了?你要笑死我!”封宝书取笑的言语立即从车上免持听筒传出来。
“就是迷路了!到处都是甘蔗田。”全晔一面打着方向盘转弯,眼前还是生长密集、迎风摆荡的甘蔗田。
也许老天爷是要他下车来抽枝甘蔗啃啃。
“你怎么跑到甘蔗田那边去了?跑太远了啦!你现在找路出来,往北边走”
鲜彩彩艺虽然不在市区,但也没偏僻到那个地步。
“我还不知道找路出去吗?就是找不到出路啊!”找不到正确的出路,尽往北边走也不是办法。
“甘蔗田那里的确很容易迷失方向,我让人去带你好了,你找个地方停。”
就这样,全哗开蛤等待“道路救援”
天色渐暗,秋风正凉。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整整三十分钟,没有半个人踪和车影,连甘蔗田的主人都没出现过一个。
全晔干脆下车抽支菸。
叭叭!叭叭叭!
有节奏感的喇叭声听起来竟然很像在说:全晔,大傻瓜。
他抬眼看见前方来了辆车,挺眼熟的一辆车
简以娉?
才猜着,两只修长的腿陆续从车上伸下来,窈窕的身影,加上那在风中飞扬的长卷发和圆圆的睑蛋,正是简以娉。
“怎么会是你?”全晔不太乐于在这情况下看见她。
“你很逊耶!怎么跑到这里来迷路?”简以娉一见面就是取笑,丝毫不顾男人的尊严。
不懂替男人留面子,她就是这样不可爱!惹人嫌,顾人怨。
“什么我跑来这里迷路?好像我是故意的。”全晔全然没好气。
“我又没这样说。”
“那你脸上的表情就控制好一点,不要一副欠揍的样子。”全晔冷冷的说着,其实不是觉得她欠揍,而是他想一亲芳泽。
不过那念头一闪而逝,因为苗皓钦的人和名字已经清楚的浮在眼前,警告他不要有非份之想。
“你很不客气喔!好歹我是来救你的耶。”... -->>
不该有这种感觉的。
那种酸酸的、见不得人好的感觉,简直就是吃醋嘛!自己是大器大方的男人,怎会无聊到去吃苗皓钦的醋呢?
而且还是因为简以娉!
简以娉不过是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不懂礼貌又爱恶作剧,有着成熟年龄却行为幼稚的女人而已!
可是话说回来,他为了这“不过是点点点”的女人,竟然心神不宁到还得对自己三令五申来忘怀她?
全晔愈想愈不对,觉得自己必须好好调整一下心态了。
男女感情的事,从来就不在他生命中占重要位置,他向来随缘的。
简以娉或许是吸引了他,但他相信这是一种短暂的错觉!而且极可能只是因为之前那个吻引起的。
人是动物性的,肢体的接触往往会点燃一些火花,即使是相厌的两个人,也不可能会完全对那火花没感觉、没想法。
所以他为简以娉吃醋,看不顺眼她跟别的男人亲热,纯粹是生理现象衍生出来的心理病态,很快他就会恢复正常的。
等苗皓钦来买走月玦,他就不再有机会与她接触,届时不要说亲戚关系有多不亲,就是成为相见不相识的陌生人也是非常合理的事。
“全晔,你一个人在想什么?”
是封宝书的声音,全晔一转头,很意外的看见封至书也来了。
“表哥。”全晔打声招呼,同样在台北,他和封至书有时一年见不上一次面,因为他常到处乱跑,而封至书则是标准事业为重的人,但尽管如此,表兄弟的感情还是非常融洽的。
“听说你很久没出国了,所以来看看你。”封至书说是这样说,其实表情已说明了他无事不登三宝殿,另有他求来的。
“被奸人所陷害,走不了。”全晔摊手请他们坐。
“奸人?”封至书不解的问。
“奸人就是我的小姨子,简以娉啦!”封宝书好笑的说明。
“是吗?”
“简以娉不让全晔出国,所以硬是拿走他的护照。”封宝书又笑笑的说,似乎谈论别人的糗事是一种乐趣,而完全忘记自己在全晔与简以娉的紫月玦追逐战中,也是鸣呛的人。
若不是他的怂恿和挑拨,也许全晔根本也不会对月玦的买者那么挑剔和执着。
“没关系,应该过不久,她就会心甘情愿、欢天喜地的拿来还我了。”全晔完全没特别的表情。
“是吗?简以娉这么好说话?”封宝书不相信简以娉会那么善良,她没玩够,是不会罢手的。
“她交男朋友了你们没听说吗?我看很快就会有第三个愿意为简家姐妹牺牲奉献的人来跟我买月玦了。”
“她交男朋友了?真的假的?哪个男人心脏那么强,还是眼睛脱窗”封宝书对于批评他那个小姨子通常很不留情面。
“咳!宝书,她可是你的小姨子,得罪她,你老婆也不会高兴吧?”封至书用话堵住他弟弟那张刻薄的嘴。
“好啦好啦!是谁那么英明、有眼光看上了简以娉?改天我可要好好认识一下。”封宝书看笑话的心态其实和全晔当初的一样。
“是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人,叫苗皓钦。看得出来他们感情很好。”全晔眼里飘过一朵晦云。
“真的?我觉得好意外”
“好了好了!宝书,你似乎以为我们是来闲话家常的?”封至书若不再阻止他弟弟的好奇心,恐怕他会胡扯淡到天黑也不罢休。
“啊!对对对,今天可是有要紧事来的。”封宝书这才想起正经事。
“什么要紧事?”全晔问。
“全晔,是这样的,我今天其实算是替我爸爸来的,要请你去我们鲜彩彩艺印刷公司帮忙。”封至书沉稳的说明来意。
鲜彩彩艺印刷是封氏风采集团旗下的事业之一。
“彩艺印刷的部分不是宝书负责的吗?”全晔望向封宝书。“你怎么了?”
“就我岳父,他退休了,一口气将事业全部交给谈屹和我,看来将来老三也跑不掉,谈屹家不经商是还好,而我现在两头忙,实在分身乏术。”
封宝书曾经想过,如果简家三姐妹都嫁给穷小子,那世上就有三个男人可以立即走马上任,减少奋斗三十年。
“那简以娉呢?”
“我岳父放她长假了。”
“怪不得她有时间谈恋爱。”全晔淡然的嘀咕一句。
“怎么?她谈恋爱,你好像很”封宝书停了一下,想要找个贴切的形容词,但还没找到,话就被全晔转移了。
“表哥,那姨丈的意思是要我去接宝书的工作吗?”他可不想给封宝书挖苦的机会。
“是的。你不会拒绝吧?”封至书见全晔不太有兴趣的样子,他更进一步劝说:“你老是旅行跑来跑去,不腻吗?偶尔静下来,做做工作,也可以平衡一下生活啊。”
“好。”全哗爽快应允,完全不假思索。
封至书的话有道理,但却不是全晔答应的主要原因。
至于是什么原因使他答应,他却不想再思量,因为那跟简以娉有关。
“什么?你真的答应了?”虽然实际上是很感激,但全晔那句好,说得比庙前斩鸡头发誓的人一刀剁下鸡脖子还俐落,让封宝书不禁怀疑是错觉。
“你怎么这么惊讶?”全晔没想到他的反应会那么夸张。“我不当无业游民了,不是件好事吗?”
“好好好,很好”封宝书连声附和,频频点头,表面称道,但暗里想的却是
他的表哥,全晔疯了。
看地图是长期旅行者必备的专长,全晔看遍了世界各地的地图,却被小小的台湾南部乡间道路给打败了!
他竟然迷路了四周全是甘蔗田,转来转去,就是转不出甘蔗田的范围,不知道这叫不叫鬼打墙?可是大白天的,谈鬼不嫌太早吗!
“喂!宝书,我迷路了!”全晔电话一接通马上求救。
“迷路了?你要笑死我!”封宝书取笑的言语立即从车上免持听筒传出来。
“就是迷路了!到处都是甘蔗田。”全晔一面打着方向盘转弯,眼前还是生长密集、迎风摆荡的甘蔗田。
也许老天爷是要他下车来抽枝甘蔗啃啃。
“你怎么跑到甘蔗田那边去了?跑太远了啦!你现在找路出来,往北边走”
鲜彩彩艺虽然不在市区,但也没偏僻到那个地步。
“我还不知道找路出去吗?就是找不到出路啊!”找不到正确的出路,尽往北边走也不是办法。
“甘蔗田那里的确很容易迷失方向,我让人去带你好了,你找个地方停。”
就这样,全哗开蛤等待“道路救援”
天色渐暗,秋风正凉。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整整三十分钟,没有半个人踪和车影,连甘蔗田的主人都没出现过一个。
全晔干脆下车抽支菸。
叭叭!叭叭叭!
有节奏感的喇叭声听起来竟然很像在说:全晔,大傻瓜。
他抬眼看见前方来了辆车,挺眼熟的一辆车
简以娉?
才猜着,两只修长的腿陆续从车上伸下来,窈窕的身影,加上那在风中飞扬的长卷发和圆圆的睑蛋,正是简以娉。
“怎么会是你?”全晔不太乐于在这情况下看见她。
“你很逊耶!怎么跑到这里来迷路?”简以娉一见面就是取笑,丝毫不顾男人的尊严。
不懂替男人留面子,她就是这样不可爱!惹人嫌,顾人怨。
“什么我跑来这里迷路?好像我是故意的。”全晔全然没好气。
“我又没这样说。”
“那你脸上的表情就控制好一点,不要一副欠揍的样子。”全晔冷冷的说着,其实不是觉得她欠揍,而是他想一亲芳泽。
不过那念头一闪而逝,因为苗皓钦的人和名字已经清楚的浮在眼前,警告他不要有非份之想。
“你很不客气喔!好歹我是来救你的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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