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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军区门口,19岁的云少宁,个子已经1.83。
而15岁多点的宋清柔,刚好1.63,仰着头不说,还每戳他一次,都向前逼近半分,“呀呀,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班长的小跟班呀!”
面对她的‘泼辣’,他更脸红了,“对,对不起,我不是有…有意的。”
“小跟班么小跟班,你说你不是有意的,那就是故意的咯。”身为年龄最小的军防生,宋清柔无疑是受宠的,眼珠子转了转,她说,“除非叫姐姐,不然这事没完!”
云少宁,“……”呀,当年的小霸王又回来了。
“不叫是吧!”宋清柔撅了撅小-嘴,狡黠的眸眼里闪着别样的亮光。
“好吧!”迫于‘无奈’,他还是叫了。
直到现在,云少宁还记得,他叫她姐姐时,她脸上那高兴的样子,别提多么开怀。
站在男人的角度来说,叫自己心仪的女孩为姐姐,太掉价,太弱势,可只要她开心,他做什么都好。
有了这个插曲,他没想到,在之后的每次相遇,她都会很调皮的逗他。
说什么,他脸红的样子,很好玩?
从小他眼晴就不好,又因为之前在孤儿院耽误了最佳治疗期,来到沈家后,才不得不佩眼镜。
还是那种最丑的黑框镜。
这样木纳的他,性子沉默,又爱脸红,一来二去的,就成了宋清柔每次调侃的最佳人选。
第二年春天,沈衍衡不知道怎么听说,把宋清柔给狠狠的训了一顿!
那还是云少宁第一次见她,那样的乖巧。
悲惨的是,事后她咬牙,“你这个死呆瓜,烂呆瓜,居然学会告状了!你等着!”
她气呼呼的,骂完就走。
当时,他20,她16。
正值年少叛逆,所以再来部队看沈衍衡的时候,云少宁做足了准备,等她调侃,等她臭骂。
结果半年不见,宋清柔不止出落的越漂亮,那出尘的气质更是让人一眼难忘。
他知道她人缘很好,没想到混成了国防生的大姐大。身边除了围绕着追求者,还有一众小姐妹追随。更有讨好她的男生,在注意他之后,私下里找他单挑。
警告他不准再过来。
原因是宋清柔说过:看见他这只呆瓜,就讨厌!
然而,让云少宁意外的是,宋清柔竟然当众维护他。
当时她的话,这些年一直深刻在他心里。她说,“我知道你们,不就是写情书我没收,告白失败感觉丢脸,所以找他刷存在感?是,我是见到他心情就不太好,我也是喜欢欺负他,可并不代表我宋清柔能欺负的人,也能被你们所欺负!”
站在女生面前,她算个高的,但在男生面前,还是矮了很多,气势却相当了得。
转身,她看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他,这样命令道,“云少宁,是男人的,给我还回来!”
那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他激动了整个下午,特别的卖力。
其实作为沈家的孩子,有专门的教练,不为塑身而是防身健体,无论是跆拳道,还是一些简单的格斗,他都不在话下。
如果面对的只是普通的在校大学生,三五个都不成问题。
可问题就是,他们都不是一般的大学生,又是七八个人,不趴下才怪。
那一次再回沈家后,云少宁生出了当兵的心。
和沈越老先生提起的时候,老爷子很痛快的表示:等招生名额下来,就给他报名。
听到这个消息,云少宁特别兴奋。半夜睡不着,下楼喝水的时候,听到有隐隐的哭声。
事后他才知道,半夜里哭泣的不是佣人,而是沈佳华:原来在要强的沈佳华生命里,除了方力荣,还有一个叫张聿的男人。
长这么大,云少宁不知道母亲是什么,可在沈佳华身上,他感受到了母爱。
刚到沈家的时候,他又黑又瘦,身体弱弱的,明显营养不良,胳膊腿上的肉也软软的,是沈佳华带他看了许多中医,最后才把身体调过来。
眼下沈佳华不开心,是因为:她和方力荣,虽然举行婚礼,但一直没登记。
法律上,他们还不是真正的夫妻,原因是:在沈衍衡13岁那年,两母子被张聿赶走的时候,张聿是给了沈佳华离婚协议书不错,但后来他后悔了。
面对张聿的强势,云少宁默默的修了法律。
主修商业管理,业余学习法律,再加上他呆呆的,不像方方聪慧,很多法律知识,只能死记硬背。
等到他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成功帮沈佳华和张聿离婚后,沈衍衡也因为表现优异,成了特种兵。
与此同时,她恋爱了——一个无论长相、家世都特别优秀的少尉。
少尉和宋清柔不止外形绝搭,工作上也互补。云少宁决定出国深造的那年,宋清柔正好利用探亲假,带少尉回来拜访宋一海。
具体少尉什么样,他当时眼疾发作,是事后在朋友圈里看到。
图片里,相依相偎的他们,很幸福,她的笑容很甜,一袭明艳的红色长裙,包裹着她凹凸惹火的身段,头发也妩媚的散落着。
20岁,是女人最青春、亮丽的年纪,她无疑更耀眼。
云少宁苦笑着,打包好行李,决定出国的时候,鼓足勇气给她去了个电话。
本想祝福他们,却听到了她撕心裂肺的哭声:她的爱人,那位年轻的少尉,因为搭救落水女孩,在救护车拉往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永远的留在了这片土地上。
事后,宋清柔捧着少尉的骨灰回家乡,她是固执也自虐。
无论少尉父母怎么打,怎么骂,瘦弱的她,全部都默默的忍受了。
一百天的守孝时间里,她完全变了个人:又黑又瘦,特别的憔悴。
再回海城,她并没有回部队,而是逐一寻找少尉所有捐献出去的器官。
因为少尉身体很好,全身上下,但凡能用的器官,全部都无偿捐献,可是想要寻找起来,太难了。
不是医院不肯透露,就是接受捐赠的病人,早已经搬家。
云少宁是在一个多月后,辗转各地,才终于找到了她——趴在酒吧里,喝得烂醉如泥的她。
那时,宋清柔哭着告诉他说,“其实就算找到那些捐献者,我也不会把器官再挖出来,只是想再感受感受他的气息,仅此而已啊!”
“……”
“为什么,他们都躲着我?”宋清柔欲哭无泪,“哈,我怎么会和你说,这么深奥的问题?你这只呆瓜,又怎么能明白?”
酒吧门口,她用力的推着他。
云少宁当时,做了生平最不齿的事:他吻了她。
尽管换回来的结果,是两个大大的巴掌,他也值了!
“宋清柔,你不是想他吗?好啊!”有闪电划过的同时,云少宁掉下了黑框眼镜。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摘掉眼镜,他捏着眼皮,把已经修复好的眼睛露出来,“看看,看看在你面前的这双眼睛!不久前,我做了视网膜手术,听说捐献者是一位英雄。”
宋清柔,“……”他的眼睛。
他那双明亮、深沉的眸子,像是一池柔静、清澈的湖水,正闪耀在云少宁脸上。
四目相对的瞬间,宋清柔醒了。
站在磅礴的大雨里,她看着他的眼睛,她不动,他也不动,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暴雨在不停的灌浇着大地,两人也随着高烧,晕厥在地……
云少宁再醒来,在医院。
守在一旁的沈衍衡,告诉他,“她回部队了,参加特种兵选拔,这是她给你的信。”
厚厚的一叠纸信,从外表看来至少有十几、二十几张。
云少宁当时在想:这么多纸,洋洋洒洒的,她会跟他说些什么呢?
却是等一张张信纸掀开后,她只在最后的那张信纸里,写着: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求你。
那一年,他25,她21。
看完信,他没敢逗留,即刻出国。
躺在异国他乡的学校宿舍里,云少宁烧了整整一周。
从那以后,他再不敢回海城,也再不敢出现在她的面前。
后来听沈衍衡说,她很努力也吃苦,不但成了特种兵,还是顶尖的人才。
甚至有次,他还在电视里看到过她的影子,英姿飒爽,虽然消瘦,却相当性感迷人。
集漂亮和帅气于一身,穿梭在荒野、战区和保密任务中。
许多的时候,云少宁一直在想,如果不是因为沈衍衡中毒,这一生,他们是不是再没见面的机会。
听说感情,是她的禁区。
唯有枪,才是她今生的最爱。
夏日集团再相遇的那天,他记得很清楚,那是距离他在清远酒吧找到她,并吻她的第三年十个月又二十三天零九个小时。
这一年,他已经29岁,她也25岁。
距离孤儿院最初的相遇,正好是20年。
亮堂的大厅里,她一身玫红色包臀裙,展露性感曼妙的身姿,也把恨天高穿出来了军靴的味道。
大大的墨镜遮盖了她大半张脸,一头波浪般的长发斜散在肩膀一旁,手里拎着同色的坤包,呈陌生和潇洒状的从他身旁,毫不停留的擦肩——
那一瞬,她眼里没有他。
他眼里、心里,全部都是再遇的激动和过后的冰凉。
其实云少宁一直弄不懂,她恨他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总想找机会问清楚,可在这之后的半个月里,她可以和沈衍衡毫无顾忌的扮演情侣,也可以和公司的任何一名员工打闹,唯独是他。
对她来说,他这个人就像完全不存在一样。
任务完成,她走人,如来时的潇洒。
沈衍衡出事后,她同样回来过,又走了。
期间,不管怎么回来,又走多少次,他依旧不在她眼里。
之后,随着宋一海任职越来越高,作为唯一侄女的她,无疑成了海城人人羡慕并巴结的对象,他和她更有着云壤之别。
听说好多人,都在抢着给她牵红线,但她没同意。
以他对她的了解,会同意才见鬼,但林立军是例外的——因为宋一海想戳合他们。
这样的消息,对云少宁来说,无疑是心痛的。
港城警司的那个午后,尽管当时的亲密,也只是为了气林立军,却是他一生的回忆。
追查林立军的这件事上,他忘不了送沈舒航回去的那个晚上,她倒在他身上,那充满幽香的身子,就在他怀里,他却怂的什么都不敢动。
甚至都不敢直视,只因为:他的眼里,有属于那位少尉的眼角膜。
真正决定告... -->>
清远军区门口,19岁的云少宁,个子已经1.83。
而15岁多点的宋清柔,刚好1.63,仰着头不说,还每戳他一次,都向前逼近半分,“呀呀,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班长的小跟班呀!”
面对她的‘泼辣’,他更脸红了,“对,对不起,我不是有…有意的。”
“小跟班么小跟班,你说你不是有意的,那就是故意的咯。”身为年龄最小的军防生,宋清柔无疑是受宠的,眼珠子转了转,她说,“除非叫姐姐,不然这事没完!”
云少宁,“……”呀,当年的小霸王又回来了。
“不叫是吧!”宋清柔撅了撅小-嘴,狡黠的眸眼里闪着别样的亮光。
“好吧!”迫于‘无奈’,他还是叫了。
直到现在,云少宁还记得,他叫她姐姐时,她脸上那高兴的样子,别提多么开怀。
站在男人的角度来说,叫自己心仪的女孩为姐姐,太掉价,太弱势,可只要她开心,他做什么都好。
有了这个插曲,他没想到,在之后的每次相遇,她都会很调皮的逗他。
说什么,他脸红的样子,很好玩?
从小他眼晴就不好,又因为之前在孤儿院耽误了最佳治疗期,来到沈家后,才不得不佩眼镜。
还是那种最丑的黑框镜。
这样木纳的他,性子沉默,又爱脸红,一来二去的,就成了宋清柔每次调侃的最佳人选。
第二年春天,沈衍衡不知道怎么听说,把宋清柔给狠狠的训了一顿!
那还是云少宁第一次见她,那样的乖巧。
悲惨的是,事后她咬牙,“你这个死呆瓜,烂呆瓜,居然学会告状了!你等着!”
她气呼呼的,骂完就走。
当时,他20,她16。
正值年少叛逆,所以再来部队看沈衍衡的时候,云少宁做足了准备,等她调侃,等她臭骂。
结果半年不见,宋清柔不止出落的越漂亮,那出尘的气质更是让人一眼难忘。
他知道她人缘很好,没想到混成了国防生的大姐大。身边除了围绕着追求者,还有一众小姐妹追随。更有讨好她的男生,在注意他之后,私下里找他单挑。
警告他不准再过来。
原因是宋清柔说过:看见他这只呆瓜,就讨厌!
然而,让云少宁意外的是,宋清柔竟然当众维护他。
当时她的话,这些年一直深刻在他心里。她说,“我知道你们,不就是写情书我没收,告白失败感觉丢脸,所以找他刷存在感?是,我是见到他心情就不太好,我也是喜欢欺负他,可并不代表我宋清柔能欺负的人,也能被你们所欺负!”
站在女生面前,她算个高的,但在男生面前,还是矮了很多,气势却相当了得。
转身,她看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他,这样命令道,“云少宁,是男人的,给我还回来!”
那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他激动了整个下午,特别的卖力。
其实作为沈家的孩子,有专门的教练,不为塑身而是防身健体,无论是跆拳道,还是一些简单的格斗,他都不在话下。
如果面对的只是普通的在校大学生,三五个都不成问题。
可问题就是,他们都不是一般的大学生,又是七八个人,不趴下才怪。
那一次再回沈家后,云少宁生出了当兵的心。
和沈越老先生提起的时候,老爷子很痛快的表示:等招生名额下来,就给他报名。
听到这个消息,云少宁特别兴奋。半夜睡不着,下楼喝水的时候,听到有隐隐的哭声。
事后他才知道,半夜里哭泣的不是佣人,而是沈佳华:原来在要强的沈佳华生命里,除了方力荣,还有一个叫张聿的男人。
长这么大,云少宁不知道母亲是什么,可在沈佳华身上,他感受到了母爱。
刚到沈家的时候,他又黑又瘦,身体弱弱的,明显营养不良,胳膊腿上的肉也软软的,是沈佳华带他看了许多中医,最后才把身体调过来。
眼下沈佳华不开心,是因为:她和方力荣,虽然举行婚礼,但一直没登记。
法律上,他们还不是真正的夫妻,原因是:在沈衍衡13岁那年,两母子被张聿赶走的时候,张聿是给了沈佳华离婚协议书不错,但后来他后悔了。
面对张聿的强势,云少宁默默的修了法律。
主修商业管理,业余学习法律,再加上他呆呆的,不像方方聪慧,很多法律知识,只能死记硬背。
等到他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成功帮沈佳华和张聿离婚后,沈衍衡也因为表现优异,成了特种兵。
与此同时,她恋爱了——一个无论长相、家世都特别优秀的少尉。
少尉和宋清柔不止外形绝搭,工作上也互补。云少宁决定出国深造的那年,宋清柔正好利用探亲假,带少尉回来拜访宋一海。
具体少尉什么样,他当时眼疾发作,是事后在朋友圈里看到。
图片里,相依相偎的他们,很幸福,她的笑容很甜,一袭明艳的红色长裙,包裹着她凹凸惹火的身段,头发也妩媚的散落着。
20岁,是女人最青春、亮丽的年纪,她无疑更耀眼。
云少宁苦笑着,打包好行李,决定出国的时候,鼓足勇气给她去了个电话。
本想祝福他们,却听到了她撕心裂肺的哭声:她的爱人,那位年轻的少尉,因为搭救落水女孩,在救护车拉往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永远的留在了这片土地上。
事后,宋清柔捧着少尉的骨灰回家乡,她是固执也自虐。
无论少尉父母怎么打,怎么骂,瘦弱的她,全部都默默的忍受了。
一百天的守孝时间里,她完全变了个人:又黑又瘦,特别的憔悴。
再回海城,她并没有回部队,而是逐一寻找少尉所有捐献出去的器官。
因为少尉身体很好,全身上下,但凡能用的器官,全部都无偿捐献,可是想要寻找起来,太难了。
不是医院不肯透露,就是接受捐赠的病人,早已经搬家。
云少宁是在一个多月后,辗转各地,才终于找到了她——趴在酒吧里,喝得烂醉如泥的她。
那时,宋清柔哭着告诉他说,“其实就算找到那些捐献者,我也不会把器官再挖出来,只是想再感受感受他的气息,仅此而已啊!”
“……”
“为什么,他们都躲着我?”宋清柔欲哭无泪,“哈,我怎么会和你说,这么深奥的问题?你这只呆瓜,又怎么能明白?”
酒吧门口,她用力的推着他。
云少宁当时,做了生平最不齿的事:他吻了她。
尽管换回来的结果,是两个大大的巴掌,他也值了!
“宋清柔,你不是想他吗?好啊!”有闪电划过的同时,云少宁掉下了黑框眼镜。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摘掉眼镜,他捏着眼皮,把已经修复好的眼睛露出来,“看看,看看在你面前的这双眼睛!不久前,我做了视网膜手术,听说捐献者是一位英雄。”
宋清柔,“……”他的眼睛。
他那双明亮、深沉的眸子,像是一池柔静、清澈的湖水,正闪耀在云少宁脸上。
四目相对的瞬间,宋清柔醒了。
站在磅礴的大雨里,她看着他的眼睛,她不动,他也不动,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暴雨在不停的灌浇着大地,两人也随着高烧,晕厥在地……
云少宁再醒来,在医院。
守在一旁的沈衍衡,告诉他,“她回部队了,参加特种兵选拔,这是她给你的信。”
厚厚的一叠纸信,从外表看来至少有十几、二十几张。
云少宁当时在想:这么多纸,洋洋洒洒的,她会跟他说些什么呢?
却是等一张张信纸掀开后,她只在最后的那张信纸里,写着: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求你。
那一年,他25,她21。
看完信,他没敢逗留,即刻出国。
躺在异国他乡的学校宿舍里,云少宁烧了整整一周。
从那以后,他再不敢回海城,也再不敢出现在她的面前。
后来听沈衍衡说,她很努力也吃苦,不但成了特种兵,还是顶尖的人才。
甚至有次,他还在电视里看到过她的影子,英姿飒爽,虽然消瘦,却相当性感迷人。
集漂亮和帅气于一身,穿梭在荒野、战区和保密任务中。
许多的时候,云少宁一直在想,如果不是因为沈衍衡中毒,这一生,他们是不是再没见面的机会。
听说感情,是她的禁区。
唯有枪,才是她今生的最爱。
夏日集团再相遇的那天,他记得很清楚,那是距离他在清远酒吧找到她,并吻她的第三年十个月又二十三天零九个小时。
这一年,他已经29岁,她也25岁。
距离孤儿院最初的相遇,正好是20年。
亮堂的大厅里,她一身玫红色包臀裙,展露性感曼妙的身姿,也把恨天高穿出来了军靴的味道。
大大的墨镜遮盖了她大半张脸,一头波浪般的长发斜散在肩膀一旁,手里拎着同色的坤包,呈陌生和潇洒状的从他身旁,毫不停留的擦肩——
那一瞬,她眼里没有他。
他眼里、心里,全部都是再遇的激动和过后的冰凉。
其实云少宁一直弄不懂,她恨他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总想找机会问清楚,可在这之后的半个月里,她可以和沈衍衡毫无顾忌的扮演情侣,也可以和公司的任何一名员工打闹,唯独是他。
对她来说,他这个人就像完全不存在一样。
任务完成,她走人,如来时的潇洒。
沈衍衡出事后,她同样回来过,又走了。
期间,不管怎么回来,又走多少次,他依旧不在她眼里。
之后,随着宋一海任职越来越高,作为唯一侄女的她,无疑成了海城人人羡慕并巴结的对象,他和她更有着云壤之别。
听说好多人,都在抢着给她牵红线,但她没同意。
以他对她的了解,会同意才见鬼,但林立军是例外的——因为宋一海想戳合他们。
这样的消息,对云少宁来说,无疑是心痛的。
港城警司的那个午后,尽管当时的亲密,也只是为了气林立军,却是他一生的回忆。
追查林立军的这件事上,他忘不了送沈舒航回去的那个晚上,她倒在他身上,那充满幽香的身子,就在他怀里,他却怂的什么都不敢动。
甚至都不敢直视,只因为:他的眼里,有属于那位少尉的眼角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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