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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稀疏的中央地带不断靠拢,根本无力分兵,反而被劲弩压制彼此撞来撞去,自相践踏地挤成了一团。
默尔运气好,还未来得及冲出人群,保住了一条性命,默其体现了突厥人一贯的武勇,第一个身先士卒,不幸的让两根弩箭射穿了身躯,落下马背让踩成了肉泥。
默尔、默其是亲兄弟,弟弟默其的战死,使得默尔双目赤红,咆哮连连,可面对陌刀阵着完全针对性的打法,一点办法也是没有。
“程叔父,现在由你来指挥……”杀了小半时辰后,见时机成熟,秦风很不仗义的把指挥权交给了蠢蠢欲动的程咬金。
“臭小子,你,你这是什么意思?”程咬金气得直跳脚,好不容易得到一个上阵厮杀的机会,却让秦风给坑了。可那又如何,秦风都走了,他作为西路军的副帅,总不能摞担子不干吧。如果他真是表面上那种鲁莽之人也就罢了,可问题是程咬金并不是这种不负责的人。
“有事弟子代其劳,程叔父,你就在那里看着侄儿如何破敌吧。”秦风哈哈大笑着,冲向了右翼,并大声道:“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罗通,率领全军协助张士贵,给我屠光右翼的突厥兵。”
“全军听命,给我杀向右翼。”罗通是纯粹的军人,虽对秦风的命令有些不理解,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接到命令之后,罗通统领左路军,杀向了右翼,与张士贵一道,夹攻着突厥兵。随着两军的胜利会师,突厥兵让两军杀得节节败退,毫无还手之力。
而正面,陌刀营正在推进,而每一步,都是以突厥人的生命为代价,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这段时间里,陌刀营让敌我双方明白了什么是杀人凶器,一个个鲜血淋漓,玄墨色的衣甲,此刻已变成了深红色,深红色是敌人一层层的鲜血染上去的,来不及干涸,又有新的沾染了上去。
陌刀营眼中中是敌人,他们共分三列,一列砍人,一列突进,另一列清除漏网之鱼,三人组成一个小阵,他们训练多时,此刻配合起来,真可谓是无往而不利。
在这群人形凶兽的杀戮之下,即便是突厥兵也是胆寒了,随着他们的突进,突厥兵便争相后退,这人挤人之下,越来越多的人突厥兵掉进了护城河,而一些聪明之人,眼见左翼空虚,便拉着战马往左翼游去,然后爬上岸,头也不回的四散而逃。这有了开头的,便有后继的人去效仿,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条生命的通道,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左翼。
颉利明白李靖、秦风终究是技高一筹,再一次取得了先机,他们已经看破了自己的计划:他要动身,必然要带着族人一起走,族部中的老弱病残缺乏战力,遇到强袭突袭,只会败的更加彻底,也只能被动的选择背水一战。
出城之前,颉利可汗也做了战前的煽动鼓舞,以当前恶劣的形势激发族部的死战之心,又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诗句,煽动部落兵卒的求生之情,将部落的士气激发起来。
结果……
愣是让这支恐怖的陌刀营杀了个干净。
但是,颉利可汗也知道,当突厥兵斗志全失以后,就是唐军的全体攻势的展开。
却说秦风在万军丛中,很快如愿以偿的找到个那个特殊的存在,突厥兵因为财力资源以及兵种的问题,着甲率并不高,轻便的皮甲是大多人的选择。唯有部落中极有地位的人才会身披铠甲,是故对于弩箭,他们没有半点的抵抗之力。
而那人竟然穿着跟秦风同一款式的明光铠,明光铠是在这个时代最好最优秀的铠甲,几乎能够防护身体上的所有要害,而且丝毫不有碍穿戴者的灵活性,造价非常高,即便在唐军中也未能普及。只有如秦风这般,也是得益于李世民的另眼相看才有的一套银色明光铠。
突厥军中有人穿着明光铠,必然是统帅级别的人物。
以战况而言,毫无疑问的是陌刀营成立以来的最大一次成功:在逊色对方的兵力的情况下,硬是以数千兵力,扛下了突厥排山倒海、一浪接着一浪的攻击,难能可贵的还能形成战术压制,压着对方来打。
从一开始,秦风就发现这支突厥兵的统帅很理智指挥的很是到位,只是他们在狭窄的地域里无法展开骑兵的优势,再加上他们从未接触过陌刀营,不晓得陌刀营对突厥骑兵有如此打的压制性,有心算无心下才落得如此田地。
如果给对方一个空旷的平原大地,如果继续这般下去,对方必将后撤,在陌刀营负重而追之不及的情况下,唯一的打法就是以骑对骑,本方军队即便是获得最终的胜利,那也将是惨胜,对于突厥的骑射水平,秦风从来不敢小视。
支稀疏的中央地带不断靠拢,根本无力分兵,反而被劲弩压制彼此撞来撞去,自相践踏地挤成了一团。
默尔运气好,还未来得及冲出人群,保住了一条性命,默其体现了突厥人一贯的武勇,第一个身先士卒,不幸的让两根弩箭射穿了身躯,落下马背让踩成了肉泥。
默尔、默其是亲兄弟,弟弟默其的战死,使得默尔双目赤红,咆哮连连,可面对陌刀阵着完全针对性的打法,一点办法也是没有。
“程叔父,现在由你来指挥……”杀了小半时辰后,见时机成熟,秦风很不仗义的把指挥权交给了蠢蠢欲动的程咬金。
“臭小子,你,你这是什么意思?”程咬金气得直跳脚,好不容易得到一个上阵厮杀的机会,却让秦风给坑了。可那又如何,秦风都走了,他作为西路军的副帅,总不能摞担子不干吧。如果他真是表面上那种鲁莽之人也就罢了,可问题是程咬金并不是这种不负责的人。
“有事弟子代其劳,程叔父,你就在那里看着侄儿如何破敌吧。”秦风哈哈大笑着,冲向了右翼,并大声道:“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罗通,率领全军协助张士贵,给我屠光右翼的突厥兵。”
“全军听命,给我杀向右翼。”罗通是纯粹的军人,虽对秦风的命令有些不理解,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接到命令之后,罗通统领左路军,杀向了右翼,与张士贵一道,夹攻着突厥兵。随着两军的胜利会师,突厥兵让两军杀得节节败退,毫无还手之力。
而正面,陌刀营正在推进,而每一步,都是以突厥人的生命为代价,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这段时间里,陌刀营让敌我双方明白了什么是杀人凶器,一个个鲜血淋漓,玄墨色的衣甲,此刻已变成了深红色,深红色是敌人一层层的鲜血染上去的,来不及干涸,又有新的沾染了上去。
陌刀营眼中中是敌人,他们共分三列,一列砍人,一列突进,另一列清除漏网之鱼,三人组成一个小阵,他们训练多时,此刻配合起来,真可谓是无往而不利。
在这群人形凶兽的杀戮之下,即便是突厥兵也是胆寒了,随着他们的突进,突厥兵便争相后退,这人挤人之下,越来越多的人突厥兵掉进了护城河,而一些聪明之人,眼见左翼空虚,便拉着战马往左翼游去,然后爬上岸,头也不回的四散而逃。这有了开头的,便有后继的人去效仿,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条生命的通道,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左翼。
颉利明白李靖、秦风终究是技高一筹,再一次取得了先机,他们已经看破了自己的计划:他要动身,必然要带着族人一起走,族部中的老弱病残缺乏战力,遇到强袭突袭,只会败的更加彻底,也只能被动的选择背水一战。
出城之前,颉利可汗也做了战前的煽动鼓舞,以当前恶劣的形势激发族部的死战之心,又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诗句,煽动部落兵卒的求生之情,将部落的士气激发起来。
结果……
愣是让这支恐怖的陌刀营杀了个干净。
但是,颉利可汗也知道,当突厥兵斗志全失以后,就是唐军的全体攻势的展开。
却说秦风在万军丛中,很快如愿以偿的找到个那个特殊的存在,突厥兵因为财力资源以及兵种的问题,着甲率并不高,轻便的皮甲是大多人的选择。唯有部落中极有地位的人才会身披铠甲,是故对于弩箭,他们没有半点的抵抗之力。
而那人竟然穿着跟秦风同一款式的明光铠,明光铠是在这个时代最好最优秀的铠甲,几乎能够防护身体上的所有要害,而且丝毫不有碍穿戴者的灵活性,造价非常高,即便在唐军中也未能普及。只有如秦风这般,也是得益于李世民的另眼相看才有的一套银色明光铠。
突厥军中有人穿着明光铠,必然是统帅级别的人物。
以战况而言,毫无疑问的是陌刀营成立以来的最大一次成功:在逊色对方的兵力的情况下,硬是以数千兵力,扛下了突厥排山倒海、一浪接着一浪的攻击,难能可贵的还能形成战术压制,压着对方来打。
从一开始,秦风就发现这支突厥兵的统帅很理智指挥的很是到位,只是他们在狭窄的地域里无法展开骑兵的优势,再加上他们从未接触过陌刀营,不晓得陌刀营对突厥骑兵有如此打的压制性,有心算无心下才落得如此田地。
如果给对方一个空旷的平原大地,如果继续这般下去,对方必将后撤,在陌刀营负重而追之不及的情况下,唯一的打法就是以骑对骑,本方军队即便是获得最终的胜利,那也将是惨胜,对于突厥的骑射水平,秦风从来不敢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