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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头发扫到了他?”聪明人无需多问,我想我还不是很笨。
“眼睛。”他补充道。
进城后,登要带着他的人回到自己的营地,我建议他们去师娘那里看看,他说他们有大夫,我说我们有最好的。
师娘那里的立刻忙了起来,外面排起的长队,轻自己排在最后一个,他自称斯巴达人无所谓这个,他可以等,其他人得赶快把腿骨正好,否则就得一辈子当跛子了。
我叫上登一起和我到城楼商议,他好像没怎么受伤,甚至连累都看不出来。一路上,我就问他一些我很感兴趣的话题,因为这次作战不是他们我们早就陷入苦战。不会像现在只是等着追击的胜利了。
“你们那个方法,”我拿天狼示意了一下他们克骑兵的方法的动作,“很怪啊,从来没听说过,用人自己当绊马索。”
“那就是斯巴达人的创造。”他笑着指指背后那个在队伍后面那个气鼓鼓的壮汉。
“你们称自己为斯巴达人?斯巴达人这个称号是不是因为你的姓而定的?”
“不是,都不是,我们这么多人,是来自不同族的,那个家伙是斯巴达人。”
“那你们怎么会在一起的?”这才是关键,我一直想问的。
“那说来就长了,我的祖先,大概离现在有二百五十年了吧?是一个色雷斯族的战士,色雷斯,色……雷斯,对,就是这个音,后来罗马人,侵犯了我们色雷斯人,我们战败被并入罗马的版图,我的祖先斯巴达克斯被俘虏了,最后卖在了罗马城里成为角斗奴。角斗奴,你不明白,角斗,角斗你明白了吧,就是角斗的奴隶,为了那些贵族的娱乐而互相搏斗残杀,绝对不像我和轻那样纯粹是玩和训练;父亲每次和我讲这些的时候都很激动,斯巴达克斯秘密组织了很多角斗奴,在一个暴风雨之夜一起行动,逃了出来。从维苏威山开始,他们开始反抗当时几乎万能的罗马帝国,斯巴达克斯具有绝对卓越的指挥能力和军事才能,曾经几乎打到罗马,可惜,队伍发生几次大的分裂,实力一次次削弱,罗马又从他的其他各个征服地(行省),调来了多支大军来镇压,在最后一场与当时执政官克拉苏的决战中,斯巴达克斯的奴隶大军全军覆没,他也战死了。不过在作战前,他已经预先想到了最终的结果,他把队伍中的所有的老人,女人,孩子,包括他的妻子和女儿雇用商人的船送过了海(亚得里亚海),他不知道,他妻子身体里又有了他的儿子,当他儿子生下来后,他的妻子举起他儿子,隔着海对那边哭着,说……”尽管一直在克制,但登说到这里时还是有点激动,他说的虽然简单,但我还是感受到了一个绝世英雄的存在。“斯巴达克斯,我们不仅有个女儿,我们还有个儿子,他叫斯巴达克斯,你看见了吗?从此我们家族的姓就成了斯巴达克斯,可惜,我们在海的东边依然不能摆脱罗马人,很快,我们这一族人又开始被迫迁徙,我们中有色雷斯人,高卢人,叙拉古人,希腊人,撒丁人,也有罗马人,你可能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算了……我们一直向北走,离开了罗马的边境,得到了斯巴达克斯一生的梦想的自由,可惜自由的代价太大,因为那里荒无人烟,什么都没有,只有漫长的冬天和森林中的野兽,没有轻壮男丁的我们几乎无法生存,很多人都死在了这条自由之路上,后来我们不断迁徙,在一个罗马边境旁的山上碰上了轻的先祖尤利叶斯和他的族人,他们的家园被罗马人征服后,他率领未战死的斯巴达人到了这里,我们到那里总算安定了一段时间,斯巴达人的骁勇和他们各种战斗技能和战术使他们打退了罗马人的数次进攻,但罗马军队实在太多,最后在我们族人的劝说下,我们一起又开始了继续的长途跋涉,路上陆续有些人的加入,尤其是在波斯高原的南端我们援助了被罗马军团攻击的亚马逊族,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那个族全是女人,她们都是标枪和弓箭的好手,可惜罗马军队实在太多了,虽然有我们的帮助,她们还是伤亡惨重,最后还是和我们一起背井离乡,开始她们还不习惯和那么多男人在一起,不过后来经过多次和罗马追兵的交战后,她们也就和我们建立了很深刻的感情,那段时间斯巴达男人和亚玛逊女人结婚的特别多。最后,我们来到安息国,国王是个好人,他收留了我们整个这个大族,而且善待我们,前前后后我们从罗马到安息用了十七年!我的先祖也由个婴儿成为英勇善战的战士。罗马军远征安息,由于斯巴达克斯的儿子具有过人的军事天赋,他被大家推举为军事首领。和安息人一起抗击罗马人,他设计让骄傲的罗马人孤军深入,在沙漠里和安息人一举全部歼灭了罗马人,俘虏六千余人。”说到这里,登的心情又好了起来,我也稍微从那种郁闷中的稍微有所解脱。“当主帅被俘押解回来的时候,斯巴达克斯的妻子在路上看见了他,立刻惊呼‘克拉苏’。因为她曾经是克拉苏的女奴。宙斯的审判终于降临到他的头上,先祖向安息王请命,亲手杀了这个杀父的仇人,因为这一仗,安息王很器重我的先祖,将女儿许配给他,我们一族就作为国王亲族定居在了那里,后来,发现战俘中很多都是罗马各个征服地的原住民,所以,因为先祖的关系,后来这些人也就没有被处死或者卖为奴隶而是慢慢也加入到我们这个大族中。本来就这样就完了,可惜,老国王忽然病死,没有制定好继承人,安息国陷入混乱,因为我的先祖一样具有继承可能,所以,我们一族遭到其他王子和公主各族的攻击,先祖被迫再次领着全族离开了安息国,进入了你们大汉的西域都护府,你们的都护使待我们很好,让我们自己择地方定居。不过你们人倒是真多,只要那里有绿洲,那里就有人,我们当时有好几万人,经常是这个地方待十年,就被你们的一个臣国所驱赶,为了水源土地我们还和他们打过不少仗,我们发现我们人和你们的比太少了,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弥补,我们就这样进入了那片大山,过起了游牧生活,还好,那里水草倒也丰茂,只是种不了什么粮食,这样待几年,就得再找一处放牧,我们真的想有个地方让我们可以安定的住下来,不用到处游牧居无定所。赶上前年大旱,去年闹瘟疫,我的族人已经只剩下不到两万人了,父亲也病逝了。我就继续带着整个部族,好不容易在那个山坳里定了下来,又要打仗,来的还是个杀人放火的将军,我们很感激你们的通风报信,但我们不能再躲了,我们从这条大山的那头躲到了这头,我们没处可以躲了。”
“你们的牛羊马匹呢?”
“还在山坳里,有人照看着,打赢了,我们就回去了。”
“不用回去了。”我发出了邀请。
“为什么?”
“我们一定会输吗?”他明显会错了我的意。
“不是,我会给你们地方住,相信我。我是堂堂大汉平安风云侯谢智,我说的话你还不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点太过于自信自己的能力,但听了他们的遭遇后,我就想着给他们个好地方住下,而且我还想着用他们的方法训练我们的军队。
“什么是平安风云侯?”他的回答险些让我摔下去。
我给他解释了好大一会什么是平安风云侯的意思,他倒是聪明的多,至少相比有些人。他至少明白了这是个很高的官爵。
他非常高兴我对他的承诺,到了北城门下马时甚至还给我行大礼,只是我不止该怎么还礼。所以,我赶快把他拉起来了。我想这个一定要兑现,可千万别忘了。
“你的汉语不错。你的话虽然有些口音,我全能听懂。从那学的。”在上城墙时,我忽然想起这个事情。
“这有什么?我们族中也有很多汉人。我母亲就是一个汉人,不过他好像和你们长的不太像,我的名字就是她起的。因为母亲是在全族翻越雪山前夜生的我,所以我叫登。而且,本身我们部族内语言就一直没法统一,常需要多个人转述才能让所有人明白意思,而且能写出这各种文字的人也不多,来到这里这两百年,我们常与汉人交易换取一些物品,久而久之,我们大家就都用汉语了。所有人的言语统一而且可以用来记载事情。我们自己本来的语言反倒不太用了,像我就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还是用其他族的文字,族内只有几个长老还能用我们以前的文字……”
“姐姐,你怎么穿成这样?”我看到姐姐后就惊讶的喊了出来,因为姐姐也穿了一身甲胄。
“没什么,要进行下一步了,一身宽衣大氅不太适合大军行动。我老师送了我一副海兽皮甲,看着我们第一步完成了,我就换上了,小弟,你看看合身吧?”想象外表上,仅仅是外表上,娇滴滴的姐姐穿了一身甲胄,拿起武器,就比如是我的天狼在部队中奔驰,确实很有意思。
“挺好,姐姐穿着挺合适的。”我尽力控制我的笑容,然后对身后来自遥远西方的英雄之后招手“斯巴达克斯,我们来讨论一些问题。”
“你们是姐弟?”他没有动,看上去有些出乎意外的说。让我想起了小孔明,不过这个要大很多,看上去也要朴实一点,不像小孔明那么“狡猾”,也不知道师娘,芸小姐最近被他折腾得怎么样了。
“是啊?你想说我们是兄妹?实际上我无所谓。”我看了看姐姐的反映,然后立刻说。“但我们确实是姐弟。”
“那倒没有。”斯巴达克斯很诚恳的说,“从昨天商议开始,我就一直以为你们是父女。”
(亚马逊女战士,传说中存在于伊朗高原西南的部落,全部为女性构成,据说被罗马军所击溃消灭,对于它的存在,至今史学家仍有争议。
另巴西野史记载,葡萄牙殖民者曾在亚马逊森林中遭到一个不知名的部落的袭击,全员全位女性,善用弓箭,遭重创。后葡萄牙人曾搜寻她们,以求复仇,可再也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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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头发扫到了他?”聪明人无需多问,我想我还不是很笨。
“眼睛。”他补充道。
进城后,登要带着他的人回到自己的营地,我建议他们去师娘那里看看,他说他们有大夫,我说我们有最好的。
师娘那里的立刻忙了起来,外面排起的长队,轻自己排在最后一个,他自称斯巴达人无所谓这个,他可以等,其他人得赶快把腿骨正好,否则就得一辈子当跛子了。
我叫上登一起和我到城楼商议,他好像没怎么受伤,甚至连累都看不出来。一路上,我就问他一些我很感兴趣的话题,因为这次作战不是他们我们早就陷入苦战。不会像现在只是等着追击的胜利了。
“你们那个方法,”我拿天狼示意了一下他们克骑兵的方法的动作,“很怪啊,从来没听说过,用人自己当绊马索。”
“那就是斯巴达人的创造。”他笑着指指背后那个在队伍后面那个气鼓鼓的壮汉。
“你们称自己为斯巴达人?斯巴达人这个称号是不是因为你的姓而定的?”
“不是,都不是,我们这么多人,是来自不同族的,那个家伙是斯巴达人。”
“那你们怎么会在一起的?”这才是关键,我一直想问的。
“那说来就长了,我的祖先,大概离现在有二百五十年了吧?是一个色雷斯族的战士,色雷斯,色……雷斯,对,就是这个音,后来罗马人,侵犯了我们色雷斯人,我们战败被并入罗马的版图,我的祖先斯巴达克斯被俘虏了,最后卖在了罗马城里成为角斗奴。角斗奴,你不明白,角斗,角斗你明白了吧,就是角斗的奴隶,为了那些贵族的娱乐而互相搏斗残杀,绝对不像我和轻那样纯粹是玩和训练;父亲每次和我讲这些的时候都很激动,斯巴达克斯秘密组织了很多角斗奴,在一个暴风雨之夜一起行动,逃了出来。从维苏威山开始,他们开始反抗当时几乎万能的罗马帝国,斯巴达克斯具有绝对卓越的指挥能力和军事才能,曾经几乎打到罗马,可惜,队伍发生几次大的分裂,实力一次次削弱,罗马又从他的其他各个征服地(行省),调来了多支大军来镇压,在最后一场与当时执政官克拉苏的决战中,斯巴达克斯的奴隶大军全军覆没,他也战死了。不过在作战前,他已经预先想到了最终的结果,他把队伍中的所有的老人,女人,孩子,包括他的妻子和女儿雇用商人的船送过了海(亚得里亚海),他不知道,他妻子身体里又有了他的儿子,当他儿子生下来后,他的妻子举起他儿子,隔着海对那边哭着,说……”尽管一直在克制,但登说到这里时还是有点激动,他说的虽然简单,但我还是感受到了一个绝世英雄的存在。“斯巴达克斯,我们不仅有个女儿,我们还有个儿子,他叫斯巴达克斯,你看见了吗?从此我们家族的姓就成了斯巴达克斯,可惜,我们在海的东边依然不能摆脱罗马人,很快,我们这一族人又开始被迫迁徙,我们中有色雷斯人,高卢人,叙拉古人,希腊人,撒丁人,也有罗马人,你可能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算了……我们一直向北走,离开了罗马的边境,得到了斯巴达克斯一生的梦想的自由,可惜自由的代价太大,因为那里荒无人烟,什么都没有,只有漫长的冬天和森林中的野兽,没有轻壮男丁的我们几乎无法生存,很多人都死在了这条自由之路上,后来我们不断迁徙,在一个罗马边境旁的山上碰上了轻的先祖尤利叶斯和他的族人,他们的家园被罗马人征服后,他率领未战死的斯巴达人到了这里,我们到那里总算安定了一段时间,斯巴达人的骁勇和他们各种战斗技能和战术使他们打退了罗马人的数次进攻,但罗马军队实在太多,最后在我们族人的劝说下,我们一起又开始了继续的长途跋涉,路上陆续有些人的加入,尤其是在波斯高原的南端我们援助了被罗马军团攻击的亚马逊族,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那个族全是女人,她们都是标枪和弓箭的好手,可惜罗马军队实在太多了,虽然有我们的帮助,她们还是伤亡惨重,最后还是和我们一起背井离乡,开始她们还不习惯和那么多男人在一起,不过后来经过多次和罗马追兵的交战后,她们也就和我们建立了很深刻的感情,那段时间斯巴达男人和亚玛逊女人结婚的特别多。最后,我们来到安息国,国王是个好人,他收留了我们整个这个大族,而且善待我们,前前后后我们从罗马到安息用了十七年!我的先祖也由个婴儿成为英勇善战的战士。罗马军远征安息,由于斯巴达克斯的儿子具有过人的军事天赋,他被大家推举为军事首领。和安息人一起抗击罗马人,他设计让骄傲的罗马人孤军深入,在沙漠里和安息人一举全部歼灭了罗马人,俘虏六千余人。”说到这里,登的心情又好了起来,我也稍微从那种郁闷中的稍微有所解脱。“当主帅被俘押解回来的时候,斯巴达克斯的妻子在路上看见了他,立刻惊呼‘克拉苏’。因为她曾经是克拉苏的女奴。宙斯的审判终于降临到他的头上,先祖向安息王请命,亲手杀了这个杀父的仇人,因为这一仗,安息王很器重我的先祖,将女儿许配给他,我们一族就作为国王亲族定居在了那里,后来,发现战俘中很多都是罗马各个征服地的原住民,所以,因为先祖的关系,后来这些人也就没有被处死或者卖为奴隶而是慢慢也加入到我们这个大族中。本来就这样就完了,可惜,老国王忽然病死,没有制定好继承人,安息国陷入混乱,因为我的先祖一样具有继承可能,所以,我们一族遭到其他王子和公主各族的攻击,先祖被迫再次领着全族离开了安息国,进入了你们大汉的西域都护府,你们的都护使待我们很好,让我们自己择地方定居。不过你们人倒是真多,只要那里有绿洲,那里就有人,我们当时有好几万人,经常是这个地方待十年,就被你们的一个臣国所驱赶,为了水源土地我们还和他们打过不少仗,我们发现我们人和你们的比太少了,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弥补,我们就这样进入了那片大山,过起了游牧生活,还好,那里水草倒也丰茂,只是种不了什么粮食,这样待几年,就得再找一处放牧,我们真的想有个地方让我们可以安定的住下来,不用到处游牧居无定所。赶上前年大旱,去年闹瘟疫,我的族人已经只剩下不到两万人了,父亲也病逝了。我就继续带着整个部族,好不容易在那个山坳里定了下来,又要打仗,来的还是个杀人放火的将军,我们很感激你们的通风报信,但我们不能再躲了,我们从这条大山的那头躲到了这头,我们没处可以躲了。”
“你们的牛羊马匹呢?”
“还在山坳里,有人照看着,打赢了,我们就回去了。”
“不用回去了。”我发出了邀请。
“为什么?”
“我们一定会输吗?”他明显会错了我的意。
“不是,我会给你们地方住,相信我。我是堂堂大汉平安风云侯谢智,我说的话你还不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点太过于自信自己的能力,但听了他们的遭遇后,我就想着给他们个好地方住下,而且我还想着用他们的方法训练我们的军队。
“什么是平安风云侯?”他的回答险些让我摔下去。
我给他解释了好大一会什么是平安风云侯的意思,他倒是聪明的多,至少相比有些人。他至少明白了这是个很高的官爵。
他非常高兴我对他的承诺,到了北城门下马时甚至还给我行大礼,只是我不止该怎么还礼。所以,我赶快把他拉起来了。我想这个一定要兑现,可千万别忘了。
“你的汉语不错。你的话虽然有些口音,我全能听懂。从那学的。”在上城墙时,我忽然想起这个事情。
“这有什么?我们族中也有很多汉人。我母亲就是一个汉人,不过他好像和你们长的不太像,我的名字就是她起的。因为母亲是在全族翻越雪山前夜生的我,所以我叫登。而且,本身我们部族内语言就一直没法统一,常需要多个人转述才能让所有人明白意思,而且能写出这各种文字的人也不多,来到这里这两百年,我们常与汉人交易换取一些物品,久而久之,我们大家就都用汉语了。所有人的言语统一而且可以用来记载事情。我们自己本来的语言反倒不太用了,像我就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还是用其他族的文字,族内只有几个长老还能用我们以前的文字……”
“姐姐,你怎么穿成这样?”我看到姐姐后就惊讶的喊了出来,因为姐姐也穿了一身甲胄。
“没什么,要进行下一步了,一身宽衣大氅不太适合大军行动。我老师送了我一副海兽皮甲,看着我们第一步完成了,我就换上了,小弟,你看看合身吧?”想象外表上,仅仅是外表上,娇滴滴的姐姐穿了一身甲胄,拿起武器,就比如是我的天狼在部队中奔驰,确实很有意思。
“挺好,姐姐穿着挺合适的。”我尽力控制我的笑容,然后对身后来自遥远西方的英雄之后招手“斯巴达克斯,我们来讨论一些问题。”
“你们是姐弟?”他没有动,看上去有些出乎意外的说。让我想起了小孔明,不过这个要大很多,看上去也要朴实一点,不像小孔明那么“狡猾”,也不知道师娘,芸小姐最近被他折腾得怎么样了。
“是啊?你想说我们是兄妹?实际上我无所谓。”我看了看姐姐的反映,然后立刻说。“但我们确实是姐弟。”
“那倒没有。”斯巴达克斯很诚恳的说,“从昨天商议开始,我就一直以为你们是父女。”
(亚马逊女战士,传说中存在于伊朗高原西南的部落,全部为女性构成,据说被罗马军所击溃消灭,对于它的存在,至今史学家仍有争议。
另巴西野史记载,葡萄牙殖民者曾在亚马逊森林中遭到一个不知名的部落的袭击,全员全位女性,善用弓箭,遭重创。后葡萄牙人曾搜寻她们,以求复仇,可再也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