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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回笔记本电脑没多久,才过了两天,秦大伯母娘家的侄子就来这里窜门了。秦汐终于和这个上辈子闻名却没见过面的,嗯,算是表哥吧,和他的第一次见面。他比秦汐大三岁,正在读高二,这次是来姑姑家住,好方便来这里玩的。
就这样,两个上辈子没有接触的人凑到了一起。出去玩时,吴家表哥吴英磊就邀请秦汐去玩,秦汐从伯母那里就听闻这个表哥很会玩,所以也想去见识见识,就答应了。第一次,吴家表哥吴英磊带秦汐去了公园和他的一些朋友玩,拍照,之类的,然后吃了烧烤,接着就去溜冰场玩。
秦汐前世今生,这是第二次去溜冰场,上一次去还是上辈子大二的时候,可是还是没有学会。这次,秦汐在吴表哥的优秀教导下,竟然学会了,虽然动作还是挺僵,不过终于说得上是会了,多来两次就好了,
就此以后,秦汐天天跟着吴家表哥出去玩,有一次吴英磊带上吉他时,问秦汐:“你有会什么乐器吗?”
“横笛算吗?”
“算,怎么不算!那表妹,你有带有笛子来吗?”秦汐点点头.“走,跟着表哥,表哥带你去玩!”
“磊表哥,咱们去哪里呀!”秦汐跟在吴英磊的后面,兴致勃勃地问。
吴英磊没有回答秦汐的话,而是紧紧地拉着秦汐的手跨过路对面,放开后,改牵着秦汐的手,然后才回答:“表哥经常来南云市玩,我在溪山公园那边认识有几个爱好音乐的人,我们经常在公园那边组成乐队演奏歌曲。我带你去玩玩,放心,他们很好说的,再说,还有表哥呢。”
秦汐虽然带了笛子,但是最终还是不怎么派得上用场。只是和大家演奏了一曲而已,之后一直作为观众看他们表演。倒不是大家伙不喜欢秦汐,主要是和大家演奏一曲后,发现由于合作少,没有之前默契,加上大多曲目加入横笛不太合适,所以秦汐就当观众了。
这当观众嘛,其实开始还好,久了就有些腻味了。不过,吴英磊和他的临时乐队队友们也深谙这个道理,没让秦汐腻味多久,大家就一起去肯德基那里聚餐去了。
聚完餐,大家先是在公园里散散步,照照相,然后就到附近的溜冰场去溜冰。就这样,秦汐跟着吴家表哥又过了一天。
有过了两天,吴英磊兴致勃勃地问秦汐:“阿汐表妹,磊表哥明天和朋友去YM古镇玩,你去吗?”
秦汐一听,双眼发光,忽地想到了什么,有些懊恼,却又有些期待,最好时间短点。“磊表哥,你们去那里玩几天呀?”
“三天这样子,去吗?挺好玩的呢!”吴英磊引诱秦汐道。
“三天~”,(>﹏<)悲剧,秦汐忒郁闷地瞪着吴英磊:“磊表哥,你们怎么就不是去两天呢,或者你们早点说去那里玩嘛。”
“嘿嘿!”吴英磊摸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也知道这个只是对哥哥的一种抱怨性的撒娇,却不是埋怨。如此符合自己期待的妹妹——精致、乖巧、善解人意,怎能会不喜欢。“我下次暑假就是高考结束那次了,表哥去旅游,到时候你想去的话就和表哥一起去吧!表妹,咱们交换下家里面的电话号码,我的我马上写给你,你的也写一下。方便我们平常沟通!”
吴英磊去YM古镇游玩的当天,秦汐并没有去哪里玩。今生,秦汐培养了爱看书的好习惯。不过,由于已经毕业了,学校图书室的书没法借,可身上又没多少钱。所以,有了买旧书看的打算。可南云市这所城市,秦汐真心不熟。虽然上辈子就是在这所城市读的大学,可秦汐是个路痴+宅女,去过的地方少。旧书市场只知道一个,那就是自己上辈子就读大学附近。
于是,要回去的前一天,去了旧书市场。站在买旧书的这条街上,秦汐看着眼前有些熟悉的画面,很是有些怀念,但更多的是看到那么多书的高兴。现在,这整条街的三分之二都是卖旧书,上辈子读大学的时候,剩下三分之一还不太够。可见,这时候旧书还是挺多的,多逛逛,说不定真能淘到基本自己想要的书呢。最后,逛完这条街上的所有书店后,秦汐果真淘了些医书和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书回去。
回去后,秦汐有认真看过自己淘回来的书。特别是医书。在研读医术这个过程中,渐渐地和自己从系统里学到的一些东西结合起来,融汇贯通,明白了更多,学到了更多。比如什么人适合吃什么药膳,什么季节适合吃什么药膳,什么样的状况适合吃什么样的药膳。虽然系统也有教,但是一些深入的、仔细的,确是从医书里学到的。比如怎么样才算是什么病,有什么症状,具体表现之类的。而且,秦汐懂得更多的是药理知识,以前吧只是死记硬背某个药膳有什么作用,现在通过看医书,渐渐明白某味药有什么作用,然后和那些药配在一起有什么作用等等。虽然知识皮毛,但总归有些用的。比如用药膳调理人身体的时候,更加有针对性。比如在以后写小说的时候,能够唬唬一般读者,不至于感觉到太假。
当然,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这刚淘到的书,就算看完也要挺久的,而且医书本身需要仔细研读,不可能很快就掌握了的。不过,这对目前的秦汐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回到家后,秦汐在家里休养了两天,秦汐就开始整理东西放到秦爸买给秦汐的行李箱里面。秦爸秦妈放心不下,等秦汐收拾完后,两人也好好地帮秦汐检查检查东西是否齐全。当然秦汐回家这几天,嗯,也不是,应该是自从买了笔记本电脑后,秦汐有空闲时间都会在电脑上构思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每天都要写上那么几千个字,培养培养习惯才行,到时也好把这部小说尽量不断更地写下去。
买回笔记本电脑没多久,才过了两天,秦大伯母娘家的侄子就来这里窜门了。秦汐终于和这个上辈子闻名却没见过面的,嗯,算是表哥吧,和他的第一次见面。他比秦汐大三岁,正在读高二,这次是来姑姑家住,好方便来这里玩的。
就这样,两个上辈子没有接触的人凑到了一起。出去玩时,吴家表哥吴英磊就邀请秦汐去玩,秦汐从伯母那里就听闻这个表哥很会玩,所以也想去见识见识,就答应了。第一次,吴家表哥吴英磊带秦汐去了公园和他的一些朋友玩,拍照,之类的,然后吃了烧烤,接着就去溜冰场玩。
秦汐前世今生,这是第二次去溜冰场,上一次去还是上辈子大二的时候,可是还是没有学会。这次,秦汐在吴表哥的优秀教导下,竟然学会了,虽然动作还是挺僵,不过终于说得上是会了,多来两次就好了,
就此以后,秦汐天天跟着吴家表哥出去玩,有一次吴英磊带上吉他时,问秦汐:“你有会什么乐器吗?”
“横笛算吗?”
“算,怎么不算!那表妹,你有带有笛子来吗?”秦汐点点头.“走,跟着表哥,表哥带你去玩!”
“磊表哥,咱们去哪里呀!”秦汐跟在吴英磊的后面,兴致勃勃地问。
吴英磊没有回答秦汐的话,而是紧紧地拉着秦汐的手跨过路对面,放开后,改牵着秦汐的手,然后才回答:“表哥经常来南云市玩,我在溪山公园那边认识有几个爱好音乐的人,我们经常在公园那边组成乐队演奏歌曲。我带你去玩玩,放心,他们很好说的,再说,还有表哥呢。”
秦汐虽然带了笛子,但是最终还是不怎么派得上用场。只是和大家演奏了一曲而已,之后一直作为观众看他们表演。倒不是大家伙不喜欢秦汐,主要是和大家演奏一曲后,发现由于合作少,没有之前默契,加上大多曲目加入横笛不太合适,所以秦汐就当观众了。
这当观众嘛,其实开始还好,久了就有些腻味了。不过,吴英磊和他的临时乐队队友们也深谙这个道理,没让秦汐腻味多久,大家就一起去肯德基那里聚餐去了。
聚完餐,大家先是在公园里散散步,照照相,然后就到附近的溜冰场去溜冰。就这样,秦汐跟着吴家表哥又过了一天。
有过了两天,吴英磊兴致勃勃地问秦汐:“阿汐表妹,磊表哥明天和朋友去YM古镇玩,你去吗?”
秦汐一听,双眼发光,忽地想到了什么,有些懊恼,却又有些期待,最好时间短点。“磊表哥,你们去那里玩几天呀?”
“三天这样子,去吗?挺好玩的呢!”吴英磊引诱秦汐道。
“三天~”,(>﹏<)悲剧,秦汐忒郁闷地瞪着吴英磊:“磊表哥,你们怎么就不是去两天呢,或者你们早点说去那里玩嘛。”
“嘿嘿!”吴英磊摸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也知道这个只是对哥哥的一种抱怨性的撒娇,却不是埋怨。如此符合自己期待的妹妹——精致、乖巧、善解人意,怎能会不喜欢。“我下次暑假就是高考结束那次了,表哥去旅游,到时候你想去的话就和表哥一起去吧!表妹,咱们交换下家里面的电话号码,我的我马上写给你,你的也写一下。方便我们平常沟通!”
吴英磊去YM古镇游玩的当天,秦汐并没有去哪里玩。今生,秦汐培养了爱看书的好习惯。不过,由于已经毕业了,学校图书室的书没法借,可身上又没多少钱。所以,有了买旧书看的打算。可南云市这所城市,秦汐真心不熟。虽然上辈子就是在这所城市读的大学,可秦汐是个路痴+宅女,去过的地方少。旧书市场只知道一个,那就是自己上辈子就读大学附近。
于是,要回去的前一天,去了旧书市场。站在买旧书的这条街上,秦汐看着眼前有些熟悉的画面,很是有些怀念,但更多的是看到那么多书的高兴。现在,这整条街的三分之二都是卖旧书,上辈子读大学的时候,剩下三分之一还不太够。可见,这时候旧书还是挺多的,多逛逛,说不定真能淘到基本自己想要的书呢。最后,逛完这条街上的所有书店后,秦汐果真淘了些医书和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书回去。
回去后,秦汐有认真看过自己淘回来的书。特别是医书。在研读医术这个过程中,渐渐地和自己从系统里学到的一些东西结合起来,融汇贯通,明白了更多,学到了更多。比如什么人适合吃什么药膳,什么季节适合吃什么药膳,什么样的状况适合吃什么样的药膳。虽然系统也有教,但是一些深入的、仔细的,确是从医书里学到的。比如怎么样才算是什么病,有什么症状,具体表现之类的。而且,秦汐懂得更多的是药理知识,以前吧只是死记硬背某个药膳有什么作用,现在通过看医书,渐渐明白某味药有什么作用,然后和那些药配在一起有什么作用等等。虽然知识皮毛,但总归有些用的。比如用药膳调理人身体的时候,更加有针对性。比如在以后写小说的时候,能够唬唬一般读者,不至于感觉到太假。
当然,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这刚淘到的书,就算看完也要挺久的,而且医书本身需要仔细研读,不可能很快就掌握了的。不过,这对目前的秦汐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回到家后,秦汐在家里休养了两天,秦汐就开始整理东西放到秦爸买给秦汐的行李箱里面。秦爸秦妈放心不下,等秦汐收拾完后,两人也好好地帮秦汐检查检查东西是否齐全。当然秦汐回家这几天,嗯,也不是,应该是自从买了笔记本电脑后,秦汐有空闲时间都会在电脑上构思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每天都要写上那么几千个字,培养培养习惯才行,到时也好把这部小说尽量不断更地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