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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一套房子穿在身上
林登堡作为西奥马拉国第三大城,虽然大部分的面积都在外围,堡内也是不小的。
伯爵府、市政厅、音乐广场,此外还有各种公众设施,而除了这些外,还有几条非常繁荣的街道。这里的街道看起来更沧桑,可比外面的更干净,贩卖的东西,也更值钱,连带的路上走的人,穿着打扮也和外面不同。不过今天,他们迎来了一行奇怪的客人。
当先的一个是个迪斯特人,这不算奇怪,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意,而有生意的地方就有迪斯特人,就是在这几条街里,也有很多铺子就是迪斯特人开的。最后的,是两名剑士,这也没什么,虽然剑士在堡外更多,堡内也不少,毕竟堡内有钱人多,这些人一般还是要请剑士护卫的。
比较奇怪的是走在中间的年轻人,黑发黑眼,虽然皮肤白皙身姿挺拔,面色忧郁如同贵族,可怎么看也是奎因人,不过奇怪的不在这里,毕竟奎因人虽然比较少,大家也是都见过的。奇怪的是这个奎因人的装扮——粗布的上衣和宽大的裤腿,虽然穿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也不算难看吧,但怎么看也不该是一个请得起剑士做护卫的有钱人的装扮。
“难道是奎因的最新流行?”当下就有追逐流行的年轻人这么想,然后盯着王嘉猛看,对于这些探究的目光迪斯特人有些不满,王嘉却没什么感觉——他是真没感觉!
当想到自己要找一些好行头的时候他就想到自己要出血了,可没想到,这血,会出的这么烈!
因为急着换钱,那张兔皮只有卖给魔法师协会,于是好好的两个晶石八十金币,变成了两个晶石三十金币,一下子少了五十万省城的大半套房没了。
而为了保证这些财富的安全,以及来堡内不会被人看不起,迪斯特人又花四个金币请了两个初级剑士,一下子少了大半个厕所没了。
因为他没有通行证,再加上现在是特殊时节,詹森又拿了一个金币去打通关系,一下子少了一万块带上刚才的,正好凑一个厕所。
而现在,他还要大花特花……王嘉就觉得自己此时就像胸口裂了一个大伤口,然后,还不断的被小刀搅动着。
“大人您看,这身长袍怎么样?”詹森拿出一套长袍,旁边的店员立刻过来,“这位先生真是好眼光,这件长袍用的是奎因绸缎做的,正适合这位大人的气质。”
詹森点点头:“多少钱?”
“三个金币。”
“大人您要不要试试?”
……王嘉不想试,马丹他早先上大学的时候听说过,苏州那边一条真丝睡衣只要二十五二十五!三万块能买一千多套了!但看着迪斯特人的目光,想着系统的尿性,他闭了下眼,微微的微微的点了下头——早知道真丝衣服这么值钱,他上学的时候就好好去多听几节服装设计的课了。
三个金币的长袍之后,是两个金币的小羊皮靴子,八个金币的披风,四个金币的腰带,当全身上下都焕然一新后,王嘉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而是一个会呼吸的金币了。可这还不算完,还要有头饰和手环。
“其实秘银是最趁大人的风度了,不过那个比较贵,一个头饰怎么也要三个晶石,这一次我们就先不说了。”
王嘉露出神秘的微笑,轻轻的点了下头,心中则忍不住咆哮——尼玛的,什么风度需要三个晶石啊!你知道那是多少钱吗?那是三百万!三百万戴到头上,脖子都撑不住的好不好!
“但是黄金真的和大人不搭,所以这一次我们就选铂金吧。不过我建议大人购买一个魔法手环,这样大人也算是有储物空间了。”
听到这话,王嘉精神一震,不过立刻又反应了过来:“我们的钱还够吗?”
“如果不挑式样的话,一般的储物魔法手环,也就是一个晶石,不过大人这里,当然要有所要求……”詹森两眼发光,“大人放心,我一定给您挑选适合您的手环!”
……真的不需要那么适合啊——
当从一个贩卖魔法物品的铺子里出来的时候,王嘉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在来的时候,他身上戴着两个晶石又二十六枚金币,而现在,他只剩六枚金币了,在这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花掉了二百多万!二百多万!一想到一套房子就被自己这么穿戴在身上,王嘉的内心,就彻底的无以言表了。
就这样,迪斯特人还在滔滔不绝:“其实那个小牛皮靴子也不错,虽然是过膝的,但再过一两个月穿正好,还有那个镶金边的长袍,穿在大人身上一定更显华丽!哦,天呐!我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东西,剑!大人你有剑吗?这是必不可少的啊!”
“……我有。”
“那就好那就好,虽然大人您的技术很好,但……剑是要华丽的,特别是那种细剑,还要具有一定的传导斗气的作用,这样的武器,在扎西有可能一个晶石拿下,但在咱们这儿怎么也要一个晶石又五十个金币的!”
……
王嘉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当一个剑士需要这么多的投入——我也没见马修那家伙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啊!那个剑是五级的吗?那最多也就五十个金币!他那一身衣服,十个金币都不会用到!难道就因为他是中级而我是高级,就相差这么多吗?
连番刺激下,王嘉已经有些错落了,其实他这些钱大多是花在了储物手环上,而这种东西,一般的高级剑士都不会有,就是初级的剑师……条件差些的也不会有。本来他要不说要最好的,詹森也不会给他张罗这些,但是他都开口了,又拿出了那些兔子皮,早先又是视金钱如粪土,詹森自然而然的就把他当成了不计开支的大户,折腾起来那是不遗余力。而偏偏王嘉现在也非常适合装扮。经过这两个月,疾风兔的效力已经在他身上基本展现了出来,这东西被很多贵族追捧,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它对容貌有很好的改善作用。当然不至于到整容那个地步,可是令皮肤白皙一些,肤色明亮一些,黑头少一些,毛孔细一些还是能做到的,而能做到这些……用过美颜相机的人就知道有多神奇了。
除此之外,王嘉还有挺拔身姿和神秘微笑,这两者一结合,立刻气质就不一样了。早先穿着不怎么样的衣服还能展现出自己的风范,此时一换,更是风度翩翩,王嘉自己没有太大感觉,詹森却是两眼发亮,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给王嘉套上——不足以怎么能展现出大人的风采!
王嘉其实很想说,不让他这么热心,但顾忌着系统的尿性,最后只有忍了,只是眼神免不了更郁卒,而外形也就更像贵族了。
“哎呀呀哎呀呀,我说是谁呢,这不是我们特里安家族的天才吗?”就在一行人准备回去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夸张的声音,詹森回过头,“尼克,你怎么在这里?”
“詹森,这可是你的不对了,怎么能这么称呼你的堂兄呢?”说话的也是一个迪斯特人,不过比起詹森他打扮的更为华丽,“怪不得约翰逊叔叔不告诉我你上哪儿了... -->>
第三十九章一套房子穿在身上
林登堡作为西奥马拉国第三大城,虽然大部分的面积都在外围,堡内也是不小的。
伯爵府、市政厅、音乐广场,此外还有各种公众设施,而除了这些外,还有几条非常繁荣的街道。这里的街道看起来更沧桑,可比外面的更干净,贩卖的东西,也更值钱,连带的路上走的人,穿着打扮也和外面不同。不过今天,他们迎来了一行奇怪的客人。
当先的一个是个迪斯特人,这不算奇怪,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意,而有生意的地方就有迪斯特人,就是在这几条街里,也有很多铺子就是迪斯特人开的。最后的,是两名剑士,这也没什么,虽然剑士在堡外更多,堡内也不少,毕竟堡内有钱人多,这些人一般还是要请剑士护卫的。
比较奇怪的是走在中间的年轻人,黑发黑眼,虽然皮肤白皙身姿挺拔,面色忧郁如同贵族,可怎么看也是奎因人,不过奇怪的不在这里,毕竟奎因人虽然比较少,大家也是都见过的。奇怪的是这个奎因人的装扮——粗布的上衣和宽大的裤腿,虽然穿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也不算难看吧,但怎么看也不该是一个请得起剑士做护卫的有钱人的装扮。
“难道是奎因的最新流行?”当下就有追逐流行的年轻人这么想,然后盯着王嘉猛看,对于这些探究的目光迪斯特人有些不满,王嘉却没什么感觉——他是真没感觉!
当想到自己要找一些好行头的时候他就想到自己要出血了,可没想到,这血,会出的这么烈!
因为急着换钱,那张兔皮只有卖给魔法师协会,于是好好的两个晶石八十金币,变成了两个晶石三十金币,一下子少了五十万省城的大半套房没了。
而为了保证这些财富的安全,以及来堡内不会被人看不起,迪斯特人又花四个金币请了两个初级剑士,一下子少了大半个厕所没了。
因为他没有通行证,再加上现在是特殊时节,詹森又拿了一个金币去打通关系,一下子少了一万块带上刚才的,正好凑一个厕所。
而现在,他还要大花特花……王嘉就觉得自己此时就像胸口裂了一个大伤口,然后,还不断的被小刀搅动着。
“大人您看,这身长袍怎么样?”詹森拿出一套长袍,旁边的店员立刻过来,“这位先生真是好眼光,这件长袍用的是奎因绸缎做的,正适合这位大人的气质。”
詹森点点头:“多少钱?”
“三个金币。”
“大人您要不要试试?”
……王嘉不想试,马丹他早先上大学的时候听说过,苏州那边一条真丝睡衣只要二十五二十五!三万块能买一千多套了!但看着迪斯特人的目光,想着系统的尿性,他闭了下眼,微微的微微的点了下头——早知道真丝衣服这么值钱,他上学的时候就好好去多听几节服装设计的课了。
三个金币的长袍之后,是两个金币的小羊皮靴子,八个金币的披风,四个金币的腰带,当全身上下都焕然一新后,王嘉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而是一个会呼吸的金币了。可这还不算完,还要有头饰和手环。
“其实秘银是最趁大人的风度了,不过那个比较贵,一个头饰怎么也要三个晶石,这一次我们就先不说了。”
王嘉露出神秘的微笑,轻轻的点了下头,心中则忍不住咆哮——尼玛的,什么风度需要三个晶石啊!你知道那是多少钱吗?那是三百万!三百万戴到头上,脖子都撑不住的好不好!
“但是黄金真的和大人不搭,所以这一次我们就选铂金吧。不过我建议大人购买一个魔法手环,这样大人也算是有储物空间了。”
听到这话,王嘉精神一震,不过立刻又反应了过来:“我们的钱还够吗?”
“如果不挑式样的话,一般的储物魔法手环,也就是一个晶石,不过大人这里,当然要有所要求……”詹森两眼发光,“大人放心,我一定给您挑选适合您的手环!”
……真的不需要那么适合啊——
当从一个贩卖魔法物品的铺子里出来的时候,王嘉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在来的时候,他身上戴着两个晶石又二十六枚金币,而现在,他只剩六枚金币了,在这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花掉了二百多万!二百多万!一想到一套房子就被自己这么穿戴在身上,王嘉的内心,就彻底的无以言表了。
就这样,迪斯特人还在滔滔不绝:“其实那个小牛皮靴子也不错,虽然是过膝的,但再过一两个月穿正好,还有那个镶金边的长袍,穿在大人身上一定更显华丽!哦,天呐!我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东西,剑!大人你有剑吗?这是必不可少的啊!”
“……我有。”
“那就好那就好,虽然大人您的技术很好,但……剑是要华丽的,特别是那种细剑,还要具有一定的传导斗气的作用,这样的武器,在扎西有可能一个晶石拿下,但在咱们这儿怎么也要一个晶石又五十个金币的!”
……
王嘉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当一个剑士需要这么多的投入——我也没见马修那家伙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啊!那个剑是五级的吗?那最多也就五十个金币!他那一身衣服,十个金币都不会用到!难道就因为他是中级而我是高级,就相差这么多吗?
连番刺激下,王嘉已经有些错落了,其实他这些钱大多是花在了储物手环上,而这种东西,一般的高级剑士都不会有,就是初级的剑师……条件差些的也不会有。本来他要不说要最好的,詹森也不会给他张罗这些,但是他都开口了,又拿出了那些兔子皮,早先又是视金钱如粪土,詹森自然而然的就把他当成了不计开支的大户,折腾起来那是不遗余力。而偏偏王嘉现在也非常适合装扮。经过这两个月,疾风兔的效力已经在他身上基本展现了出来,这东西被很多贵族追捧,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它对容貌有很好的改善作用。当然不至于到整容那个地步,可是令皮肤白皙一些,肤色明亮一些,黑头少一些,毛孔细一些还是能做到的,而能做到这些……用过美颜相机的人就知道有多神奇了。
除此之外,王嘉还有挺拔身姿和神秘微笑,这两者一结合,立刻气质就不一样了。早先穿着不怎么样的衣服还能展现出自己的风范,此时一换,更是风度翩翩,王嘉自己没有太大感觉,詹森却是两眼发亮,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给王嘉套上——不足以怎么能展现出大人的风采!
王嘉其实很想说,不让他这么热心,但顾忌着系统的尿性,最后只有忍了,只是眼神免不了更郁卒,而外形也就更像贵族了。
“哎呀呀哎呀呀,我说是谁呢,这不是我们特里安家族的天才吗?”就在一行人准备回去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夸张的声音,詹森回过头,“尼克,你怎么在这里?”
“詹森,这可是你的不对了,怎么能这么称呼你的堂兄呢?”说话的也是一个迪斯特人,不过比起詹森他打扮的更为华丽,“怪不得约翰逊叔叔不告诉我你上哪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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