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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躺在谷堆上,叼着根稻草。
罗斯镇的夜空很干净,没有什么云,能够完整的看到一大片星河灿烂。
纳什并不是镇上人想的那样‘呆呆的’,他只不过是在走神。不知道为何,和那些镇上的小孩玩耍的时候,他总觉的自己不该干这种事情。
那种感觉很奇特,一方面,他觉得这些小孩很幼稚,让他提不起兴趣,而更重要的是,看着那些小孩的小脸,他的内心总有一种奇怪的拒绝感。
是的,拒绝感,他总是觉得,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笑脸不应该,也不可以出现在自己的脸上。
偶尔晚上做梦的时候,他总是梦见苍白色的火焰。
缇娜倒是和那帮孩子玩的很开心,还一起在镇子里的老波罗开的私塾里学习。据说连平常总板着脸教训人的老波罗,都夸缇娜是个小天才。
再加上缇娜本来就漂亮的小脸蛋,马上就成了一起玩耍的孩子们最追捧的人。
而自己,却在背后被那些‘熊孩子’们称作傻子。
欸?‘熊孩子’这个词,自己是从哪里学来的?太过趾高气昂了吧,自己明明和他们一般大。
纳什有些奇怪的胡思乱想道。
他只有最近三个月的记忆,听缇娜说,自己之前真的是个傻子?
是就是吧,纳什吐掉口中的稻草,跳下了谷堆。
他走向老波罗西边的家,缇娜应该快放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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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个傻小子又在门口等缇娜。
小罗伯特心里的妒火又开始熊熊燃烧起来了。
从第一眼看到,小罗伯特就觉得,缇娜是自己的真命天女。
从那之后,他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缇娜,一颦一笑,越发沉迷其中。在小罗伯特的眼里,缇娜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孩。聪明,善良,开朗,美丽。
这个镇子上,只有自己配的上她。
可自己魂牵梦萦的心上人,却天天跟那个傻子在一起。
一开始小罗伯特并没有在意,他以为两人是兄妹的关系,甚至因为这个想法,为了讨好缇娜,他还对纳什极其友善。甚至还热心的想要将纳什介绍到自己这帮小孩玩耍的圈子里来。
直到有一天,一起玩耍的伙伴,突然问缇娜“那个一直跟着你的傻大个,是你的哥哥吗?”
当时小罗伯特自以为很自然,其实极其做作的装作毫不在意的望着天空,其实耳朵已经竖的老高。
“不是啊?”缇娜笑着说道,随后又皱了皱可爱的眉头,小脸带着怒意说道“不许你们叫纳什傻大个!”
那是小罗伯特第一次尝到嫉妒的滋味,那是一种带着幸福的痛楚感觉,就仿佛靠近寒冬里的火焰一般,温暖之余却伴随着灼痛。
怎么可以!?妒火中烧的小罗伯特看纳什愈发的不顺眼起来,虽然理智告诉他,聪明而又美丽的缇娜肯定不会选择一个傻子做自己的伴侣,可嫉妒这种东西,并不是理智能够杜绝的。
那个傻大个,根本连待在缇娜身边的资格都没有。只有自己,才有资格站在美丽的缇娜身边。
是的,纳什就是如此自信,虽然在其他人眼里看来,他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还有一个整天醉酒的老爸。可他还是觉得自己有这个资格。
因为他的心中藏有一个大秘密。而这个秘密让他的骄傲坚固无比。
他已经是三级剑士了。
9岁的剑士,即便放在号称剑士摇篮的克尔克公国里,也能够毫无悬念的被列入‘有天赋’的行列。而9岁的三级剑士,则已经够得着‘天才’的最低标准了。
妒火和怒火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不能发泄出去,那么就会烧伤自己。
他决定让纳什承受自己的怒火。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个大丑。
小罗伯特走到了纳什面前,缇娜有些疑惑的看着他。这种眼光让他更觉得自己有必要将自己的‘不平凡’稍稍表现出来一点——而没有什么比决斗的胜利,更能增添一个男人的魅力了。小罗伯特得意的想道,脑中不切实际的幻想起一会自己把纳什打翻在地,缇娜满眼崇拜的扑进自己怀里的画面。
毕竟任何动物发春的时候,同时也是智商最低的时候。人类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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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罗伯特敌视自己,这是纳什早就知道的事情。
小罗伯特喜欢缇娜,这是瞎子都看得出来的事情。
刚刚小罗伯特在一旁思想斗争的时候,纳什就已经预料到这一幕了,或者说他知道这一天迟早就要来的,他自己也很奇怪,这种好像早就知道的感觉无处不在——似乎自己比一般人能多看到许多的东西。
比如说自己会在晴空万里的时候告诉老李,要把家里的衣服收起来了。
比如自己去杂货店买个东西,瞟了一眼那个货架,眼前就浮现出货架到了的情景,而店老板去取商品的时候,果然打翻了货架。
这些个结论没有任何演变的过程,直接变成图像飘过大脑。
难道我有预知的能力?纳什也曾这么想过,可那种感觉又马上让他打消了这个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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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躺在谷堆上,叼着根稻草。
罗斯镇的夜空很干净,没有什么云,能够完整的看到一大片星河灿烂。
纳什并不是镇上人想的那样‘呆呆的’,他只不过是在走神。不知道为何,和那些镇上的小孩玩耍的时候,他总觉的自己不该干这种事情。
那种感觉很奇特,一方面,他觉得这些小孩很幼稚,让他提不起兴趣,而更重要的是,看着那些小孩的小脸,他的内心总有一种奇怪的拒绝感。
是的,拒绝感,他总是觉得,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笑脸不应该,也不可以出现在自己的脸上。
偶尔晚上做梦的时候,他总是梦见苍白色的火焰。
缇娜倒是和那帮孩子玩的很开心,还一起在镇子里的老波罗开的私塾里学习。据说连平常总板着脸教训人的老波罗,都夸缇娜是个小天才。
再加上缇娜本来就漂亮的小脸蛋,马上就成了一起玩耍的孩子们最追捧的人。
而自己,却在背后被那些‘熊孩子’们称作傻子。
欸?‘熊孩子’这个词,自己是从哪里学来的?太过趾高气昂了吧,自己明明和他们一般大。
纳什有些奇怪的胡思乱想道。
他只有最近三个月的记忆,听缇娜说,自己之前真的是个傻子?
是就是吧,纳什吐掉口中的稻草,跳下了谷堆。
他走向老波罗西边的家,缇娜应该快放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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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个傻小子又在门口等缇娜。
小罗伯特心里的妒火又开始熊熊燃烧起来了。
从第一眼看到,小罗伯特就觉得,缇娜是自己的真命天女。
从那之后,他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缇娜,一颦一笑,越发沉迷其中。在小罗伯特的眼里,缇娜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孩。聪明,善良,开朗,美丽。
这个镇子上,只有自己配的上她。
可自己魂牵梦萦的心上人,却天天跟那个傻子在一起。
一开始小罗伯特并没有在意,他以为两人是兄妹的关系,甚至因为这个想法,为了讨好缇娜,他还对纳什极其友善。甚至还热心的想要将纳什介绍到自己这帮小孩玩耍的圈子里来。
直到有一天,一起玩耍的伙伴,突然问缇娜“那个一直跟着你的傻大个,是你的哥哥吗?”
当时小罗伯特自以为很自然,其实极其做作的装作毫不在意的望着天空,其实耳朵已经竖的老高。
“不是啊?”缇娜笑着说道,随后又皱了皱可爱的眉头,小脸带着怒意说道“不许你们叫纳什傻大个!”
那是小罗伯特第一次尝到嫉妒的滋味,那是一种带着幸福的痛楚感觉,就仿佛靠近寒冬里的火焰一般,温暖之余却伴随着灼痛。
怎么可以!?妒火中烧的小罗伯特看纳什愈发的不顺眼起来,虽然理智告诉他,聪明而又美丽的缇娜肯定不会选择一个傻子做自己的伴侣,可嫉妒这种东西,并不是理智能够杜绝的。
那个傻大个,根本连待在缇娜身边的资格都没有。只有自己,才有资格站在美丽的缇娜身边。
是的,纳什就是如此自信,虽然在其他人眼里看来,他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还有一个整天醉酒的老爸。可他还是觉得自己有这个资格。
因为他的心中藏有一个大秘密。而这个秘密让他的骄傲坚固无比。
他已经是三级剑士了。
9岁的剑士,即便放在号称剑士摇篮的克尔克公国里,也能够毫无悬念的被列入‘有天赋’的行列。而9岁的三级剑士,则已经够得着‘天才’的最低标准了。
妒火和怒火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不能发泄出去,那么就会烧伤自己。
他决定让纳什承受自己的怒火。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个大丑。
小罗伯特走到了纳什面前,缇娜有些疑惑的看着他。这种眼光让他更觉得自己有必要将自己的‘不平凡’稍稍表现出来一点——而没有什么比决斗的胜利,更能增添一个男人的魅力了。小罗伯特得意的想道,脑中不切实际的幻想起一会自己把纳什打翻在地,缇娜满眼崇拜的扑进自己怀里的画面。
毕竟任何动物发春的时候,同时也是智商最低的时候。人类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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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罗伯特敌视自己,这是纳什早就知道的事情。
小罗伯特喜欢缇娜,这是瞎子都看得出来的事情。
刚刚小罗伯特在一旁思想斗争的时候,纳什就已经预料到这一幕了,或者说他知道这一天迟早就要来的,他自己也很奇怪,这种好像早就知道的感觉无处不在——似乎自己比一般人能多看到许多的东西。
比如说自己会在晴空万里的时候告诉老李,要把家里的衣服收起来了。
比如自己去杂货店买个东西,瞟了一眼那个货架,眼前就浮现出货架到了的情景,而店老板去取商品的时候,果然打翻了货架。
这些个结论没有任何演变的过程,直接变成图像飘过大脑。
难道我有预知的能力?纳什也曾这么想过,可那种感觉又马上让他打消了这个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