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不想当商人”(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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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自1977年4月推出以来就广受欢迎。以前Apple I几周只能卖掉十几台,而Apple II的销量突然飙升至每月500台。
史蒂夫已经两次证明自己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能够带领小团队取得不俗的业绩。如今他的难处在于如何让自己接受马库拉和斯科特的领导。马库拉和斯科特要做的事是史蒂夫独自一人无法完成的:带领一家蓬勃发展的企业设计、生产、配送、销售电脑。对沃兹来说,交出公司的控制权完全不成问题,他对于公司的管理毫无兴趣,作为世界一流的电子工程师和苹果公司分管研发的副总裁,他只喜欢待在工作台边摆弄零部件,与工程师探讨技术细节。
对史蒂夫来说,情况要复杂得多,不仅仅因为他习惯了挑战权威。史蒂夫已经发现,自己离经叛道的想法是造就杰出产品的关键所在,而且自己火爆的脾气能促使团队达成目标。但斯科特想把苹果公司置于成熟的领导之下,很难容忍史蒂夫的离经叛道与火爆脾气。
斯科特带给苹果公司的是管理体制。如果把苹果公司比作一个家庭,斯科特要管理家庭事务的方方面面,包括开立银行账户、还房贷等,当然,苹果公司的运作比管理家庭事务要复杂得多。在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斯科特是分管生产的工程师,也是一位高科技极客,从穿着打扮上就能看出来,他的短袖衬衫口袋里总是装着专门用来插笔的笔袋。在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斯科特积累了管理几百号人的经验,并负责监管复杂的芯片生产过程。到苹果公司后,他承担起主要的管理职责,白手起家打造一家复杂的高科技公司:租办公楼、厂房、设备,设计可靠的生产流程,组建销售团队,引入质量控制,监管工程设计,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指定财务和人事负责人,并着手与主要的供应商和软件开发商建立联系。通过观察斯科特的管理方式,史蒂夫受益良多。
苹果是一个新兴行业的领头羊,这个行业与其他行业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融合了三项日新月异、变化多端的技术,即半导体、软件和数据储存,这更增加了斯科特的管理难度。诸如宝丽来(Polaroid)、施乐(Xerox)等高科技公司在成立的最初10年里,只要设计并推出一款一鸣惊人的变革性产品,就能稳坐钓鱼台,等着数钱就行。但苹果却不行,电脑公司刚推出一款新产品,就得把这款产品全部推倒重来,不断利用日新月异的技术超越自我,否则就会有别的企业捷足先登。这个过程循环往复、代代相传。甚至第一代产品还没有真正问世,第二代产品就已经蓄势待发,准备颠覆第一代产品。技术市场的变化速度就是如此之快,而且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三项技术作为电脑产业的支柱,本身也在独立、迅猛地发展,因此电脑产业总能找到变革创新的源泉。
优秀的技术型CEO在为公司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能做好公司随时被颠覆的准备。但斯科特算不上是一位称职的CEO,他的个性和才能更适合担任COO,即首席运营官。稳定是他最看重的因素,如果公司不像他想的那么四平八稳,他就会灰心丧气。由于史蒂夫的存在,斯科特始终无法实现他想要的稳定。
史蒂夫当然也知道,只有一家管理井然有序的企业才可能最终实现他的宏伟目标,但他始终沉醉于不稳定中,想要去颠覆电脑产业的现状。稳定是IBM的特点,在史蒂夫看来,苹果与IBM是截然不同的。
不消多说,一个看重稳定,一个喜欢颠覆,把这样两个人拉郎配,婚姻是不会长久的。在斯科特刚到苹果的几周里,就出现了关系终将破裂的迹象。斯科特要给员工分配工牌上的工号,他决定把“1号”给沃兹。史蒂夫立马找他抱怨,斯科特不得不妥协,给了史蒂夫一个特制的“0号”工牌。
II自1977年4月推出以来就广受欢迎。以前Apple I几周只能卖掉十几台,而Apple II的销量突然飙升至每月500台。
史蒂夫已经两次证明自己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能够带领小团队取得不俗的业绩。如今他的难处在于如何让自己接受马库拉和斯科特的领导。马库拉和斯科特要做的事是史蒂夫独自一人无法完成的:带领一家蓬勃发展的企业设计、生产、配送、销售电脑。对沃兹来说,交出公司的控制权完全不成问题,他对于公司的管理毫无兴趣,作为世界一流的电子工程师和苹果公司分管研发的副总裁,他只喜欢待在工作台边摆弄零部件,与工程师探讨技术细节。
对史蒂夫来说,情况要复杂得多,不仅仅因为他习惯了挑战权威。史蒂夫已经发现,自己离经叛道的想法是造就杰出产品的关键所在,而且自己火爆的脾气能促使团队达成目标。但斯科特想把苹果公司置于成熟的领导之下,很难容忍史蒂夫的离经叛道与火爆脾气。
斯科特带给苹果公司的是管理体制。如果把苹果公司比作一个家庭,斯科特要管理家庭事务的方方面面,包括开立银行账户、还房贷等,当然,苹果公司的运作比管理家庭事务要复杂得多。在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斯科特是分管生产的工程师,也是一位高科技极客,从穿着打扮上就能看出来,他的短袖衬衫口袋里总是装着专门用来插笔的笔袋。在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斯科特积累了管理几百号人的经验,并负责监管复杂的芯片生产过程。到苹果公司后,他承担起主要的管理职责,白手起家打造一家复杂的高科技公司:租办公楼、厂房、设备,设计可靠的生产流程,组建销售团队,引入质量控制,监管工程设计,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指定财务和人事负责人,并着手与主要的供应商和软件开发商建立联系。通过观察斯科特的管理方式,史蒂夫受益良多。
苹果是一个新兴行业的领头羊,这个行业与其他行业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融合了三项日新月异、变化多端的技术,即半导体、软件和数据储存,这更增加了斯科特的管理难度。诸如宝丽来(Polaroid)、施乐(Xerox)等高科技公司在成立的最初10年里,只要设计并推出一款一鸣惊人的变革性产品,就能稳坐钓鱼台,等着数钱就行。但苹果却不行,电脑公司刚推出一款新产品,就得把这款产品全部推倒重来,不断利用日新月异的技术超越自我,否则就会有别的企业捷足先登。这个过程循环往复、代代相传。甚至第一代产品还没有真正问世,第二代产品就已经蓄势待发,准备颠覆第一代产品。技术市场的变化速度就是如此之快,而且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三项技术作为电脑产业的支柱,本身也在独立、迅猛地发展,因此电脑产业总能找到变革创新的源泉。
优秀的技术型CEO在为公司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的同时,也能做好公司随时被颠覆的准备。但斯科特算不上是一位称职的CEO,他的个性和才能更适合担任COO,即首席运营官。稳定是他最看重的因素,如果公司不像他想的那么四平八稳,他就会灰心丧气。由于史蒂夫的存在,斯科特始终无法实现他想要的稳定。
史蒂夫当然也知道,只有一家管理井然有序的企业才可能最终实现他的宏伟目标,但他始终沉醉于不稳定中,想要去颠覆电脑产业的现状。稳定是IBM的特点,在史蒂夫看来,苹果与IBM是截然不同的。
不消多说,一个看重稳定,一个喜欢颠覆,把这样两个人拉郎配,婚姻是不会长久的。在斯科特刚到苹果的几周里,就出现了关系终将破裂的迹象。斯科特要给员工分配工牌上的工号,他决定把“1号”给沃兹。史蒂夫立马找他抱怨,斯科特不得不妥协,给了史蒂夫一个特制的“0号”工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