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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明想哭,几十年的老脸在这刻丢尽,很难想象,琴姐以后会怎么看自己。
气氛尴尬的连空气都凝固,最可恨的,是外面还有人堵着,他想逃离这片区域都办不到。
空气里,满是鸡蛋破壳后的新鲜腥味,让王建明不敢抬头。但在哑女这里,却是别样感受。
原来,男人长这样啊。
还有这乳白色的“牛奶”,就是传说中的男人精华,也是生命的最早形态。
哑女脸红成柿子,从脸盆上面随便拿件衣服递给高宾,让他清理自己。这方面女性天生会体贴,她比王建明镇定多了。
外面严叔不知道女儿为什么关门,但女孩子嘛,做老子的不好多问,隔着门说:“衣服放门口了。”
扑踏扑踏的脚步声离去,王建明才从懵逼状态中清醒,接过哑女递过来的衣服,麻溜地清理,然后穿回自己衣服,夺门而去。
这辈子都不来包子铺了,王建明如是决定。
肇事者走了,哑女不再面红耳赤,这方小空间只有她自己,她可以随心所欲,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
女人的好奇是天生的。
哑女怔怔地看着自己手背,那上面有一坨牛奶,她想起初中生理课上老师讲过的蝌蚪,说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清。
老师说一条蝌蚪只有5微米长,是头发丝直径的二十分之一,但就是这5微米,找到合适土壤,就能变成人类,好神奇的说。
就在哑女还在思索生命起源奥秘时,浑然不觉危险自后背悄然而至。
严母从外面逛回来,看见高宾那厮脱缰野狗般从包子铺冲出来,心里奇怪,这混球是背后有鬼追?
她回到铺子里,没看到异常,只是楼梯间门口有衬衫,门虚掩着。她走过去,鼻子抽抽,嗅到了某种熟悉的气味。
鸡蛋破壳后的新鲜腥味。
作为一名过来人,她知道这气味意味着什么,脑中升起不详的预感,一把推开门,看见了站在里面惊慌失措的女儿。
腥味更浓烈了,严母气的胸口喘,她看到女儿红的要滴血的脸,再联想到刚才高宾一溜风地跑,什么都不用说,她全能想到。
这贼挨刀的高宾,难怪他昨天晚上死活要回包子铺睡,早上还故意冲撞丽丽,这狗东西一早就把主意打在丽丽身上。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自己的宝贝女儿也被这贼得了手。
想到此,严母心疼的没法,却又无可奈何。
知女莫若母,看看女儿羞红的脸,也不见她哭泣流泪,这说明什么?说明高宾欺负她,她是愿意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都没办法。
但作为家长,她不能坐视这件事发生而无动于衷,她得给女儿讨个公道。
丽丽天生不会说话,尽管外在条件不差,但到底是个残疾,严母老早都在担忧女儿将来找不到好人家,现在更是雪上加霜,还没到出嫁,就被人脏了身子,这事必不能忍。
严母不好说女儿什么,主要是顾忌女儿颜面,她只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随便叮咛两句衣服怎么洗,转过身就躲在卧室给老公打电话,带着悲愤的哭腔:“你个杀千刀的还有心思打麻将,闺女都叫人祸祸了。”
……
……
高宾疯跑了十多分钟,出了一身臭汗,心才逐渐平息,自我安慰,不怕不怕,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就是自娱自乐被人撞见,又不是伤天害理的行为,无非是颜面有损,没什么大不了。
正好,手机来消息,是白丽约见,说此时已经下班,问老王在哪见面。
老王回复:去万达广场的高丽人家,我请你吃高丽料理。
之所以选择万达,是因为老王还有其他打算,那个红日酒吧不就在万达一条街吗,等会吃完饭就去酒吧看看。胡敏带人把佳佳堵在厕所欺负,这个仇必须报,必须让那个小碧池明白,社会大姐不是那么好当的。
另外,老王对高宾的外形很不满意,明明是个帅气精干的壮小伙,非要把自己整成杀马特,他看不惯。
见白丽之前,先去理发店,把奶奶灰长发变成一头精干短碎。男人就是这么简单,换个发型就跟换个人似得,颓废城乡结合部小混子立变魅力高富帅。
至于衣服,王建明本来想来一身高端休闲套,但鉴于高宾的生活圈子不同,还是穿着机车飞行服比较好,虽然热,但实用价值高。还有高宾的狗链,王建明依然缠绕在腰间,管他人如何看,自身安全保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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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明想哭,几十年的老脸在这刻丢尽,很难想象,琴姐以后会怎么看自己。
气氛尴尬的连空气都凝固,最可恨的,是外面还有人堵着,他想逃离这片区域都办不到。
空气里,满是鸡蛋破壳后的新鲜腥味,让王建明不敢抬头。但在哑女这里,却是别样感受。
原来,男人长这样啊。
还有这乳白色的“牛奶”,就是传说中的男人精华,也是生命的最早形态。
哑女脸红成柿子,从脸盆上面随便拿件衣服递给高宾,让他清理自己。这方面女性天生会体贴,她比王建明镇定多了。
外面严叔不知道女儿为什么关门,但女孩子嘛,做老子的不好多问,隔着门说:“衣服放门口了。”
扑踏扑踏的脚步声离去,王建明才从懵逼状态中清醒,接过哑女递过来的衣服,麻溜地清理,然后穿回自己衣服,夺门而去。
这辈子都不来包子铺了,王建明如是决定。
肇事者走了,哑女不再面红耳赤,这方小空间只有她自己,她可以随心所欲,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
女人的好奇是天生的。
哑女怔怔地看着自己手背,那上面有一坨牛奶,她想起初中生理课上老师讲过的蝌蚪,说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清。
老师说一条蝌蚪只有5微米长,是头发丝直径的二十分之一,但就是这5微米,找到合适土壤,就能变成人类,好神奇的说。
就在哑女还在思索生命起源奥秘时,浑然不觉危险自后背悄然而至。
严母从外面逛回来,看见高宾那厮脱缰野狗般从包子铺冲出来,心里奇怪,这混球是背后有鬼追?
她回到铺子里,没看到异常,只是楼梯间门口有衬衫,门虚掩着。她走过去,鼻子抽抽,嗅到了某种熟悉的气味。
鸡蛋破壳后的新鲜腥味。
作为一名过来人,她知道这气味意味着什么,脑中升起不详的预感,一把推开门,看见了站在里面惊慌失措的女儿。
腥味更浓烈了,严母气的胸口喘,她看到女儿红的要滴血的脸,再联想到刚才高宾一溜风地跑,什么都不用说,她全能想到。
这贼挨刀的高宾,难怪他昨天晚上死活要回包子铺睡,早上还故意冲撞丽丽,这狗东西一早就把主意打在丽丽身上。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自己的宝贝女儿也被这贼得了手。
想到此,严母心疼的没法,却又无可奈何。
知女莫若母,看看女儿羞红的脸,也不见她哭泣流泪,这说明什么?说明高宾欺负她,她是愿意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都没办法。
但作为家长,她不能坐视这件事发生而无动于衷,她得给女儿讨个公道。
丽丽天生不会说话,尽管外在条件不差,但到底是个残疾,严母老早都在担忧女儿将来找不到好人家,现在更是雪上加霜,还没到出嫁,就被人脏了身子,这事必不能忍。
严母不好说女儿什么,主要是顾忌女儿颜面,她只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随便叮咛两句衣服怎么洗,转过身就躲在卧室给老公打电话,带着悲愤的哭腔:“你个杀千刀的还有心思打麻将,闺女都叫人祸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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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宾疯跑了十多分钟,出了一身臭汗,心才逐渐平息,自我安慰,不怕不怕,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就是自娱自乐被人撞见,又不是伤天害理的行为,无非是颜面有损,没什么大不了。
正好,手机来消息,是白丽约见,说此时已经下班,问老王在哪见面。
老王回复:去万达广场的高丽人家,我请你吃高丽料理。
之所以选择万达,是因为老王还有其他打算,那个红日酒吧不就在万达一条街吗,等会吃完饭就去酒吧看看。胡敏带人把佳佳堵在厕所欺负,这个仇必须报,必须让那个小碧池明白,社会大姐不是那么好当的。
另外,老王对高宾的外形很不满意,明明是个帅气精干的壮小伙,非要把自己整成杀马特,他看不惯。
见白丽之前,先去理发店,把奶奶灰长发变成一头精干短碎。男人就是这么简单,换个发型就跟换个人似得,颓废城乡结合部小混子立变魅力高富帅。
至于衣服,王建明本来想来一身高端休闲套,但鉴于高宾的生活圈子不同,还是穿着机车飞行服比较好,虽然热,但实用价值高。还有高宾的狗链,王建明依然缠绕在腰间,管他人如何看,自身安全保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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