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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锦华早上电话,特意载杜蘅去高院调卷。本来,范锦华和杜蘅都已经准备好,那些陈年老卷可能会是需要复印几箱子,可在档案室惊喜的发现,书记员给的是电子的卷宗。
“谢谢您啊,法院电子化办公是把之前的卷都给扫描了吗?这十几年的卷了都有电子版。”杜蘅不由得好奇,问道。
书记员一笑,摇摇头:
“那不能啊……现在案子这么多,就新结案卷按部就班归档都是一大事儿,时不时的得加班,甭说这陈年的卷了。可是这个案子啊,这些年不是一直有家属在申诉,有律师追着问,再审处,检察院都要过好几次,一次复印两箱子的卷太浪费纸了,我们就都给扫描了。这案子我都记得了,想着这个案子再审的人不少……”
书记员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杜蘅与范锦华相视,也都解其意。
“这个案子,看来真是存疑的。当年承办的警察,法官和检察官怕都是没怎么有底儿,现在也的确有人心里记挂着这事儿,不只是赵芬放不下……不过,推动再审更困难倒是真的。不过,你既然选择去做了,我总是会帮你的……”范锦华道。“我一会儿去二中院开庭,你把车开回去吧……算是帮我,我打车去二中院,那地儿不太好停车……”
范锦华的理由,教杜蘅无法拒绝。
————
一张DVD的光盘,扫描了十几卷,3个多G的材料,杜蘅看的直翻白眼。
那个年底电脑没有普及,还是手写的案卷,经过年月,纸已经泛黄了,钢笔字有些不甚清晰,然后经过扫描,很多更是不大清楚。杜蘅凑在笔记本前面,才能勉强看得清楚。实在更模糊的只能打印出来。
尸体检验报告书,案发现场照片,都可以看出来受害者林晓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尸体检测报告更是清楚的描写了他被强奸。然而,没有检测出DNA,并且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指纹,甚至,没有提取到钟志强的指纹。对于辩护律师当时对此事的怀疑,检察官的辩解是,因为晓娜的母亲以及当时救治的人的挪动,拂去了钟志强的指纹。这种“猜测”,居然被认定了。
从公安的卷里看到的材料,证据明显不扎实,经不起推敲;审判的过程,在反复的一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过程中,其逻辑的基础,更接近于有罪推定。而那个判决,已经被执行了十数年。
主观目的,钟志强是因为求爱不成强奸杀人;尽管钟志强始终不肯承认。公安的笔录中,他也曾经签字的口供中,他也曾经说自己杀人了,用刀杀人,掐死人,后来说用石头拍死人。林晓娜死于头部被石头一类硬物击中。然而,后来他又开始重复自己没有杀人,在法院庭审过程中,他不肯做有罪的辩护,哪怕是寻求轻判或者减刑的目的,都不肯。这与他入狱十数年,坚持在申诉的做法,倒是从始至终,始终如一了。
他在案发的前后靠近过案发现场,并且被林晓娜的母亲亲眼目睹,他本人也承认,具备作案时间——哪怕是二十五分钟的时间太过于急迫。
从证据材料看到的时间,记述,与赵芬所说的几乎并无甚差距。
杜蘅在案卷里发现一些其他的赵芬不知情的材料——当时,警察也好,检察院与法院也好,都不是仓促结案的。他们甚至走访了很多的人,搜集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当初他们锁定的嫌疑犯其实也似乎不只是这一个人。这在其他的证人证言中有所体现,警察当时反复询问,证人也反复提到了另外的两三个人。只是,也都没有能够确定的更多的证据。
那而,莫说是那个年底,即便是现在,舆论的压力,人们的观点,并不能严格的接受疑罪从无——人们更认定不能放跑一个坏人。疑罪从无逐渐变成了疑罪从缓,虽然钟志强拒不认罪,但是,他依旧被判处无期,而非是死刑。
现在的技术,去提取DNA和指纹肯定要容易更多也精确更多,缺乏这样笃定的致命的证据的案子是不可能被定罪判刑的。然而,毕竟不能用现在的证据原则去要求之前的案子。
那么,推动再审的出发点还是没有找到。
杜蘅看了半日的卷,看到黄昏,暮色沉沉,眼都有些花,看字都有些重影了。关于案情,她自然是清楚了很多,然而,依旧没有想到更好的策略。
阅卷笔录写了好几页,字迹歪歪扭扭。
“张元说,如果他要是得不到林晓娜的放心,谁都别想得到。张元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小痞子的。很可能林晓娜是被他杀的……”
一个证人的证言。
然而,张元有完美的不在场的记录。事发一个小时左右,他才是上高速从承德丰宁地区回到北京。一起乘车的有他的朋友。驾驶的车是他的车,那两辆车的五环收费单显示,他是早上九点半进入五方桥的。而当时,林晓娜已经遇害。
也有其他人的证言,提到了另外的人,却也被证伪。
其中有一个人的证言引起了杜蘅的注意,他提到了他怀疑钟志强:
“八点半的时候,我看到了钟志强在树林子里的背影。一身蓝色的工装,写着市一纸业,肯定是造纸厂的工装,这是钟志强的衣服。我当时想进去市一纸业,没有能进去,所以我挺熟这个工装的。虽然离得远,但是,蓝底白字那么明显我认不错的。我跟钟志强也那么熟悉他了,那个子肯定是他……”一个签字叫罗苏和的人说道。
罗苏和是纺织厂的员工,父母也是纺织厂的人,他与杜衡从小一起长大,的确很熟悉... -->>
范锦华早上电话,特意载杜蘅去高院调卷。本来,范锦华和杜蘅都已经准备好,那些陈年老卷可能会是需要复印几箱子,可在档案室惊喜的发现,书记员给的是电子的卷宗。
“谢谢您啊,法院电子化办公是把之前的卷都给扫描了吗?这十几年的卷了都有电子版。”杜蘅不由得好奇,问道。
书记员一笑,摇摇头:
“那不能啊……现在案子这么多,就新结案卷按部就班归档都是一大事儿,时不时的得加班,甭说这陈年的卷了。可是这个案子啊,这些年不是一直有家属在申诉,有律师追着问,再审处,检察院都要过好几次,一次复印两箱子的卷太浪费纸了,我们就都给扫描了。这案子我都记得了,想着这个案子再审的人不少……”
书记员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杜蘅与范锦华相视,也都解其意。
“这个案子,看来真是存疑的。当年承办的警察,法官和检察官怕都是没怎么有底儿,现在也的确有人心里记挂着这事儿,不只是赵芬放不下……不过,推动再审更困难倒是真的。不过,你既然选择去做了,我总是会帮你的……”范锦华道。“我一会儿去二中院开庭,你把车开回去吧……算是帮我,我打车去二中院,那地儿不太好停车……”
范锦华的理由,教杜蘅无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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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DVD的光盘,扫描了十几卷,3个多G的材料,杜蘅看的直翻白眼。
那个年底电脑没有普及,还是手写的案卷,经过年月,纸已经泛黄了,钢笔字有些不甚清晰,然后经过扫描,很多更是不大清楚。杜蘅凑在笔记本前面,才能勉强看得清楚。实在更模糊的只能打印出来。
尸体检验报告书,案发现场照片,都可以看出来受害者林晓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尸体检测报告更是清楚的描写了他被强奸。然而,没有检测出DNA,并且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指纹,甚至,没有提取到钟志强的指纹。对于辩护律师当时对此事的怀疑,检察官的辩解是,因为晓娜的母亲以及当时救治的人的挪动,拂去了钟志强的指纹。这种“猜测”,居然被认定了。
从公安的卷里看到的材料,证据明显不扎实,经不起推敲;审判的过程,在反复的一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过程中,其逻辑的基础,更接近于有罪推定。而那个判决,已经被执行了十数年。
主观目的,钟志强是因为求爱不成强奸杀人;尽管钟志强始终不肯承认。公安的笔录中,他也曾经签字的口供中,他也曾经说自己杀人了,用刀杀人,掐死人,后来说用石头拍死人。林晓娜死于头部被石头一类硬物击中。然而,后来他又开始重复自己没有杀人,在法院庭审过程中,他不肯做有罪的辩护,哪怕是寻求轻判或者减刑的目的,都不肯。这与他入狱十数年,坚持在申诉的做法,倒是从始至终,始终如一了。
他在案发的前后靠近过案发现场,并且被林晓娜的母亲亲眼目睹,他本人也承认,具备作案时间——哪怕是二十五分钟的时间太过于急迫。
从证据材料看到的时间,记述,与赵芬所说的几乎并无甚差距。
杜蘅在案卷里发现一些其他的赵芬不知情的材料——当时,警察也好,检察院与法院也好,都不是仓促结案的。他们甚至走访了很多的人,搜集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当初他们锁定的嫌疑犯其实也似乎不只是这一个人。这在其他的证人证言中有所体现,警察当时反复询问,证人也反复提到了另外的两三个人。只是,也都没有能够确定的更多的证据。
那而,莫说是那个年底,即便是现在,舆论的压力,人们的观点,并不能严格的接受疑罪从无——人们更认定不能放跑一个坏人。疑罪从无逐渐变成了疑罪从缓,虽然钟志强拒不认罪,但是,他依旧被判处无期,而非是死刑。
现在的技术,去提取DNA和指纹肯定要容易更多也精确更多,缺乏这样笃定的致命的证据的案子是不可能被定罪判刑的。然而,毕竟不能用现在的证据原则去要求之前的案子。
那么,推动再审的出发点还是没有找到。
杜蘅看了半日的卷,看到黄昏,暮色沉沉,眼都有些花,看字都有些重影了。关于案情,她自然是清楚了很多,然而,依旧没有想到更好的策略。
阅卷笔录写了好几页,字迹歪歪扭扭。
“张元说,如果他要是得不到林晓娜的放心,谁都别想得到。张元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小痞子的。很可能林晓娜是被他杀的……”
一个证人的证言。
然而,张元有完美的不在场的记录。事发一个小时左右,他才是上高速从承德丰宁地区回到北京。一起乘车的有他的朋友。驾驶的车是他的车,那两辆车的五环收费单显示,他是早上九点半进入五方桥的。而当时,林晓娜已经遇害。
也有其他人的证言,提到了另外的人,却也被证伪。
其中有一个人的证言引起了杜蘅的注意,他提到了他怀疑钟志强:
“八点半的时候,我看到了钟志强在树林子里的背影。一身蓝色的工装,写着市一纸业,肯定是造纸厂的工装,这是钟志强的衣服。我当时想进去市一纸业,没有能进去,所以我挺熟这个工装的。虽然离得远,但是,蓝底白字那么明显我认不错的。我跟钟志强也那么熟悉他了,那个子肯定是他……”一个签字叫罗苏和的人说道。
罗苏和是纺织厂的员工,父母也是纺织厂的人,他与杜衡从小一起长大,的确很熟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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