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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子游历回京的消息传得很快,第二天卫沚还未睁眼就听到自己房门外的小丫头们正兴致勃勃的讨论。虽然被刻意压低了声音,但是说到兴起时还是会不自觉的爆出几个高音来。
卫沚叹了口气,一把拽过薄被闷在脑袋上。
昨天的事实在是太诡异了,先是大皇子笑眯眯的被人抢走了孩子,而抢孩子的那人竟然是被先租皇帝严厉打压的云深书院的文家后人。
这两个本应老死不相往来的后人们居然还有一个共同的孩子?
这是什么情况?
令人烦躁的闷热不一会就把卫沚逼出了被子,掐住嗓子无声的大喊一声,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刚想让人伺候自己洗漱,手却好像按在一个硬硬的东西上面。
“什么东西……”卫沚嘟囔一声。
掀开被子一看,正是昨晚被团子硬塞给她的那个巨无霸夜明珠。卫沚须得两只手才能捧住它,昨天没有仔细看,这样凑近看了才发现这不是市面上普通的莹白色的夜明珠,而是内里泛着浅浅的祖母绿,像是被困入囚笼的流萤。
卫沚笑着将手贴了上去,丝丝凉意渗入皮肤,在这样的艳阳天最舒服不过了。
她把玩了好一会儿才又放回了床上,跳下床穿好衣服后便让外面的丫头进来伺候自己洗漱。
“对了。”卫沚放下正在擦脸的手巾,拨了拨被水濡湿的碎发。“宝枝你一会儿去找一个好看的荷包给我,我要装东西。”
宝枝:“是,是要绣荷的那枚吗?”
卫沚想了想摇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不要那个,要……我记得有一个上面是两只正在玩球的小猫,团子应该会喜欢那个。”
在祖母处用过早饭回来宝枝才将荷包交给她,卫沚接过荷包点了点上面的绣纹,转身坐回床上撑开袋口将夜明珠放了进去。
宝枝看着顿时变得圆滚滚的荷包,有些地方也变得显眼起来,忙上前一步解释道:“这个荷包因为放的时间久了,针线已经有些破损,所以奴婢方才自作主张在上面缝补了几针……”
卫沚闻言凑近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实有些地方针线比较鲜艳,想来就是刚刚被缝补的地方。她蓦地有些失了兴致,扯着袋底将夜明珠又倒了出来,道:“送人的东西不好这样寒酸,不要这个了。去将上次二姐给我的那个拿来吧,图案都差不多。”
宝枝应声退下,这次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将新的荷包取来了。
卫沚满意的将荷包放在自己眼前晃悠了两下,这才系在腰上出门。
刚出门就撞见背着书袋小厮,卫沚认出他就是三哥身边的那人,呵停他后问道:“三哥呢?”
小厮恭敬道:“三少爷一大早便随昨晚来的贵客出门了,方才命人回来让奴才将书袋直接带去书院。”
卫沚一惊,团子走了?那这颗夜明珠她还怎么还给他啊。
“贵客是几时走的?”
“奴才不知……只知道三少爷走了约莫有一个时辰了。”
一个时辰……那时天才刚刚擦亮吧。卫沚有些泄气,摆了摆手让他自去了。小厮见状躬身告退,小步快跑往书院去了。
夜明珠的小主人走了,三哥又不在,她就更懒得描那本三哥带给她的字帖了。她的字原有自己的特色,可惜小孩子的手腕绵软无力,无法写出其中的风采,更有甚者直接导致她的字犹如鬼画符一般不堪入目。
就连素来无底线宠溺她的老太君,在第一次看到她写的字时,也没能违背良心夸她写得好,只是爱怜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让她别灰心。
再者府中也未曾见过适合她用的毛笔,一方面她年龄尚小不适合过于沉重的笔杆。还有就是她素来不喜用如今盛行的狼毫笔,反而更偏爱紫毫笔。相比较狼毫的笔力劲挺、笔锋强劲,她更喜爱紫毫的刚柔并济、以柔带刚。只可惜紫毫笔是取野兔项背之毫所致,价格昂贵且十分稀有……
卫沚思及此脚步一顿,正巧昨日因为那些人败了兴致,不若趁此出府去看看,也顺便去玲珑阁瞧瞧有没有紫毫笔,若有的话便买回来,也好写出些精致的字让三哥看看。
心里有了主意卫沚便又折回主厅,见祖母正坐在罗汉榻上看经书,忙小跑两步立在老太君面前。
老太君:“怎么又回来了?可是落下了什么?”
卫沚摇了摇头:“祖母,我想出门买些东西。”
手中的佛珠一顿,老太君看着她:“可是要用在吃穿用度上?”
卫沚又摇头:... -->>
大皇子游历回京的消息传得很快,第二天卫沚还未睁眼就听到自己房门外的小丫头们正兴致勃勃的讨论。虽然被刻意压低了声音,但是说到兴起时还是会不自觉的爆出几个高音来。
卫沚叹了口气,一把拽过薄被闷在脑袋上。
昨天的事实在是太诡异了,先是大皇子笑眯眯的被人抢走了孩子,而抢孩子的那人竟然是被先租皇帝严厉打压的云深书院的文家后人。
这两个本应老死不相往来的后人们居然还有一个共同的孩子?
这是什么情况?
令人烦躁的闷热不一会就把卫沚逼出了被子,掐住嗓子无声的大喊一声,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刚想让人伺候自己洗漱,手却好像按在一个硬硬的东西上面。
“什么东西……”卫沚嘟囔一声。
掀开被子一看,正是昨晚被团子硬塞给她的那个巨无霸夜明珠。卫沚须得两只手才能捧住它,昨天没有仔细看,这样凑近看了才发现这不是市面上普通的莹白色的夜明珠,而是内里泛着浅浅的祖母绿,像是被困入囚笼的流萤。
卫沚笑着将手贴了上去,丝丝凉意渗入皮肤,在这样的艳阳天最舒服不过了。
她把玩了好一会儿才又放回了床上,跳下床穿好衣服后便让外面的丫头进来伺候自己洗漱。
“对了。”卫沚放下正在擦脸的手巾,拨了拨被水濡湿的碎发。“宝枝你一会儿去找一个好看的荷包给我,我要装东西。”
宝枝:“是,是要绣荷的那枚吗?”
卫沚想了想摇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不要那个,要……我记得有一个上面是两只正在玩球的小猫,团子应该会喜欢那个。”
在祖母处用过早饭回来宝枝才将荷包交给她,卫沚接过荷包点了点上面的绣纹,转身坐回床上撑开袋口将夜明珠放了进去。
宝枝看着顿时变得圆滚滚的荷包,有些地方也变得显眼起来,忙上前一步解释道:“这个荷包因为放的时间久了,针线已经有些破损,所以奴婢方才自作主张在上面缝补了几针……”
卫沚闻言凑近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实有些地方针线比较鲜艳,想来就是刚刚被缝补的地方。她蓦地有些失了兴致,扯着袋底将夜明珠又倒了出来,道:“送人的东西不好这样寒酸,不要这个了。去将上次二姐给我的那个拿来吧,图案都差不多。”
宝枝应声退下,这次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将新的荷包取来了。
卫沚满意的将荷包放在自己眼前晃悠了两下,这才系在腰上出门。
刚出门就撞见背着书袋小厮,卫沚认出他就是三哥身边的那人,呵停他后问道:“三哥呢?”
小厮恭敬道:“三少爷一大早便随昨晚来的贵客出门了,方才命人回来让奴才将书袋直接带去书院。”
卫沚一惊,团子走了?那这颗夜明珠她还怎么还给他啊。
“贵客是几时走的?”
“奴才不知……只知道三少爷走了约莫有一个时辰了。”
一个时辰……那时天才刚刚擦亮吧。卫沚有些泄气,摆了摆手让他自去了。小厮见状躬身告退,小步快跑往书院去了。
夜明珠的小主人走了,三哥又不在,她就更懒得描那本三哥带给她的字帖了。她的字原有自己的特色,可惜小孩子的手腕绵软无力,无法写出其中的风采,更有甚者直接导致她的字犹如鬼画符一般不堪入目。
就连素来无底线宠溺她的老太君,在第一次看到她写的字时,也没能违背良心夸她写得好,只是爱怜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让她别灰心。
再者府中也未曾见过适合她用的毛笔,一方面她年龄尚小不适合过于沉重的笔杆。还有就是她素来不喜用如今盛行的狼毫笔,反而更偏爱紫毫笔。相比较狼毫的笔力劲挺、笔锋强劲,她更喜爱紫毫的刚柔并济、以柔带刚。只可惜紫毫笔是取野兔项背之毫所致,价格昂贵且十分稀有……
卫沚思及此脚步一顿,正巧昨日因为那些人败了兴致,不若趁此出府去看看,也顺便去玲珑阁瞧瞧有没有紫毫笔,若有的话便买回来,也好写出些精致的字让三哥看看。
心里有了主意卫沚便又折回主厅,见祖母正坐在罗汉榻上看经书,忙小跑两步立在老太君面前。
老太君:“怎么又回来了?可是落下了什么?”
卫沚摇了摇头:“祖母,我想出门买些东西。”
手中的佛珠一顿,老太君看着她:“可是要用在吃穿用度上?”
卫沚又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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